行政机关有权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作出的所有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也存在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况。
一、违法行政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滥用职权、错误适用法律、程序违法等。
二、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
违法行政行为及其判决的效力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判决结果、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以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现行立法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没有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因此有必要首先分析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
三、行政行为违法审查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有以下七个审查标准:
1、主要证据不足。这是考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的。主要证据不足或者不准确,具体行政行为必须违法。
2.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对。这是为了审查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适用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应当适用该法律、法规,但适用其他法律、法规的;或者应当适用新的法律法规,但适用旧的法律法规;或者应当适用法律法规,但参照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所有这些都是适用法律法规中的错误,构成犯罪。
3.违反法定程序。这是考察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遵循了法律规定的期限、方法、步骤和顺序。不遵循法定程序,即使其他标准合法,也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作为重要的审查标准。
4.越权。这是为了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权力是否合法。权限A行使权限B的权限,下级权限行使上级权限的权限,或者相反,越权是违法的。
5.滥用职权。这是考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职权在形式上是否合法,但行使其动机或目的是否违法。所谓形式上合法,是指行政机关在形式上不越权;所谓违反动机或目的,是指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无论是出于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还是出于行为目的,违反法律规定或立法精神。
对于违反上述五项审查标准之一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决定被告再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6.未能或延迟履行法定职责。这是考察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依法作为而不作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违反本审查标准的不作为违法行为。
7.行政处罚明显不公。这是考察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在形式上是否不违法,但明显不合理。如果处罚轻则重;情况相同,处罚不同;情况不同,处罚相同等。违反本审查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更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由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和具体违法要素,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值得思考。人民法院有权根据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的瑕疵程度,作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