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法》第3条规定,护照一般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和普通护照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官方护照?
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官员的护照,有些国家把政府官员的这种护照称为“公务护照”。此外,所有国家都向驻外使领馆中没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发放这种护照。
什么是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是指发给普通公民(即普通人)的护照。
在中国,普通护照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商务护照(紫色),一般发给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国家派出的工程技术人员。这种护照由外交部或当地外交部签发。另一种是私人使用的普通护照(紫红色),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发给居住在国外的国民私人使用。
外交护照是政府发给国家元首、政府和高级官员、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从事外交活动的人的护照。护照封面有各种颜色,但通常印有明显的“外交护照”标志。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党、政、军副部级以上高级官员、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使者。
其他需要持外交护照出国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向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外事部门根据需要发给。
适用范围
外交护照的签发和适用范围由各国立法或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条例规定。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各国军事和政治机关通常给予外交护照持有人应有的尊重、礼遇和外交特权与豁免。
至于被许可方在国外可享受的待遇程度,取决于接受国签发的签证类型及其国内法的相关规定。持有与中国建交国家外交护照的外国官员在中国享有的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和豁免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效区域一般在世界各地,但发证机关可根据自己的法律法规、被许可人岗位的需要、相关国家的签证和入境要求,指定护照的有效区域。有效期由许可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被许可人岗位的需要确定。持照人应使用外交护照任职或执行指定任务。被许可人任期届满或者完成分配的任务后,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护照注销手续。
附件:商务普通护照签发范围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临时出国出差人员。
2.在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济、贸易、科技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民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外国学术组织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参加中外学术组织和教育机构互访的人员,以及本单位派出国讲学、教学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海外人员。
5.新闻机构海外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者培训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的海员。
9.从事对外经济援助的人员。
10.常驻国外非政府组织的人员。
11.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出国深造的高等院校校长、副校长,以及相当于此级别的人员(其余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原则上因私持护照)。
12、申请实施科技合作协议,并持有《实施科技合作协议出国合作研究、培训人员登记表》(KW121表格)出国留学。
13.护照签发机关认为因公务需要持有普通护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