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政策 国家房改房政策文件 房改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政府推出房改房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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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03: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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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台房改的原因是什么?

政府推行住房改革,以减轻一些工人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北京房改政策的出台,让很多低收入人群住上了舒适的房子。因此,了解房改政策非常重要,可以帮助购房者在购买房改过程中避免损失。

国家住房改革政策文件

一、房改购房条件

目前,我国实行房改上市交易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或交换,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支付房价款。

标准价:一般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所购住房基本按标准价购买,增量80%归个人所有,剩余20%返还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1995年以后房改基本按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充成本价:1995年以后,房屋按标准价改造的,已办理补充成本价手续,视同按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或赠与的,已按成本价支付房价款。

(4)分摊建筑面积价款已经支付。

注: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建筑面积由产权人按该面积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人购买;10层以下建筑,分摊建筑面积由产权人按该面积交易评估价的10%购买。

(5)已按规定缴纳1%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购房房改注意事项

1、明确“房改”产权

“房改”不同于商品房。消费者往往要面对情况多样、信息不清晰的“个人”。在实施交易之前,了解房改的“产权”是一门“必修课”。

通过了解,二手房市场存在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两种“房改”。这两种“房改”形成的原因,可以追溯到当年的房改政策。职工参加房改买房时,有三种选择:市场价、成本价、标准价。呈现这三个价格的过程是不同的。买“房改”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时,产权归个人所有,可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买房,产权归个人,但5年后才能入市,交易前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房子的标准价,职工有一定的产权,按照标准价与成本价的比例确定。

1998年以前,很多员工都是按标准价格买房。根据有关规定,以标准价格购买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格与成本价的差额。消费者在购买这套二手房时,要确认房屋是否已经按照成本价补足差价。

据了解,并不是所有的“房改房”都可以上市交易,比如教育部直属的军队、保安单位、高校的“房改房”是不能随便出售的。

2.看看房子里有没有“前科”

和买卖二手商品房一样,消费者也要及时了解“房改”的即时信息,对房屋所有人的情况有个大概的了解。消费者往往很难分辨“房改”的真正“年龄”。据专家介绍,“房改”不同于商品房,土地证书上明确标注了土地使用年限。只有上市交易成为私房,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70年的产权才按照缴纳出让金的时间计算,但不代表“房改”就成为新房。

这样,从产权证上就看不到“房改”的真正“年龄”了。如果这个房子好办的话,我们就不能弄清楚房子的实际“年龄”吗?

事实并非如此。消费者可以根据房产证和户主的相关证明到房管局交易大厅查询房屋档案,从而确定“房改”的实际“年龄”。

同时,在房管局的交易大厅,我们还可以查询“房改”的即时信息和户主享受的优惠政策。

消费者通过查询可以了解到这套“房改房”是否被查封抵押,可以查询到户主实际拥有的几套“房改房”的信息,或者以与他人分享的形式。

房屋被查封或者抵押,户主以与他人共有的形式拥有一套以上“房改房”的,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说起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取得房地产权证。这是一条硬性规定。有缴纳国有土地使用税的需要。转让费的1%。

房改挂牌费清单

房改销售税:

卖方:

1.按房价的0.5%缴纳交易费;

2.按房价的0.05%缴纳印花税;

3.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4.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

1.按房价的0.3%缴纳交易费;

2.按房价的0.05%收取并支付交易费用;

3.按房价的3%缴纳契税。

房改和商品房的区别

房改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房改”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

所谓“房改”

(也称已购公房):指已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房屋。指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乡镇住房标准改革政策”,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已建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购买时,员工还享有服务年限、职称、职级和家庭成员等多项优惠扣除。它是一个高度政策导向的员工福利住房分配和购买。

按“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该职工家庭;按照“标准价”购买,员工家庭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交完钱,完善产权后,才能拥有“完全产权”。

因此,“房改”有以下鲜明特点:

1.“房改”是国家在职工工资中不包含“住宅消费款”的一种补偿,即对职工的一种“报酬物”补偿。这是一种从住房标准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方法。它的报价不是由商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而是由政府按照实现房屋简单再生产、建立有社会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的标准,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给员工的公房。

2.“房改”的销售目标是必然的。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国家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的目标只能是扶持使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住房分配条件的职工家庭。

3.房改售房过程中,控制购房面积。政府等部门明确规定了人均可购建筑面积的“操纵指标”,以避免部分人低价购买公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房改对购买公有住房出售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应从工龄、职务或职称、家庭成员等多方面扣除公有住房的实际销售报价。

5.“房改”在进商场的时候是必然的。出售给员工的公有住房,必须在员工居住满几年后才能出售。合在一起,大部分“改造房”出售时,原单位保留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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