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胎新政策 2019河南二胎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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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31 0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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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新的二胎政策有哪些规定?

河南独生子女新政策规定,如果配偶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孩子,可以生二胎。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6月3日前怀孕、该时间后出生的子女,为法定“独生子”。

根据河南二胎新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生育二胎: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并报省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机构诊断为第一胎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有不孕症并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在本省定居且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归侨或者港澳台同胞;

(四)夫妻一方是乙级以上残疾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地下采矿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继续从事地下采矿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都是农村居民。除第十七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生育生育第二胎:

(一)夫妻只有一个女孩,家庭确实困难的;

(二)男方嫁入无子女家庭,并赡养女方父母(有几个姐妹的,只照顾一个人);

(三)在神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

按照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上的除外。

二、生育二胎的产假(产假)规定:与生育一胎的规定一致

据了解,目前孕妇产假主要由基本产假和奖励产假组成。基本产假是指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加15天产假,多生一胎加15天。”奖励产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条件的妇女根据当地计划生育规定增加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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