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规则相关的政策问答
(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我市认定或核实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范围扩大,入户年龄限制取消。根据《广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我市认定或核实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取消了入户年龄限制和参加社保年限限制。
(二)学历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准入条件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一是放宽了有学历有职称的人才入户年龄。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制。其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硕士(含硕士)学历人才年龄由40岁放宽至45岁;具有博士学位(含博士学位)的人才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合格人员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户籍年龄由45周岁放宽至50周岁。二是取消了硕士、博士、高级职称毕业生和留学生在就业期间参加社会保障年限的限制。上述人员可凭我市保险记录入户。
(3)技能型人才的进入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与原政策相比,目前技术人员的年龄条件没有变化,主要是职业类型目录的适用范围和认证后的工作年限。新政规定,凡通过技能(国家职业资格)条件的持证报考人员,包括持有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持有的所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符合我市引进技能型人才职业目录的范围,且必须在相应岗位工作半年以上取得证书(其中高级技师6个月,技师1年,高级技师2年)。技能型人才入户的一些条件也做了相应调整。一方面,国家从去年开始清理职业资格,实行目录管理。另一方面,引进技能型人才要与我市重点行业相结合,同时强调技能型人才的实用性,有效激发技能型人才的“工匠精神”。
(4)留学生入户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答:对于来广州就业创业的留学生,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从原来的6个月政策调整为就业期间出国留学。他们只需要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留学生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仍然是6个月。
(五)申请人是否可以直接申报户籍?
答:新政策大大改革了引进人才的申报方式。合格的引进人才不仅可以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也可以由个人直接申报。
(六)人才入户是否可以在各区直接办理?
答:新政策明确规定,除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外,其他用人单位按注册地址直接到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七)行业领军人才能否按引进人才申报到户?
答:新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将广州公认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优秀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创新人才等产业人才纳入我市引进人才范围。
(八)如何处理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提供的虚假材料或存在隐瞒、欺骗行为?
答: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调查,有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案件。申请不予办理,通知审核部门取消其5年申请资格,进入。个人信用档案;已通过分户审核的,由分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分户卡;已经回国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退回原籍。出现上述情况的,申请人信息应同时录入本市引进人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