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根据《纲要》,粤港澳大湾区的定位是成为更具活力的世界级经济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区、适宜居住和旅游的优质生活圈、世界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将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将更深更广,区域内生发展势头将进一步增强,发展蓬勃、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畅通、生态环境优美的世界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将基本形成。
到2035年,大湾区将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其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大湾区市场高层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各种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带动周边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人的生活更丰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多元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适合居住、工作和旅游的世界级湾区全面建成。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是中央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制定的。
规划涉及的主要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平台和重要经贸合作自然延伸辐射至泛珠三角等其他地区。规划范围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以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重点解读
1、几个重要城市的定位:
香港: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的地位。
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务合作服务平台,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广州: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门户城市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和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努力建设国际化大都市。
深圳:发挥经济特区、国家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
2.推进创新型科技走廊建设
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合的政策措施,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创新平台。
3.推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推动珠三角九市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创建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建设港深创新科技园、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庆生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重大创新载体。
4.运输
在交通方面,纲要命名为港珠澳大桥,并表示将加快建设深圳至深圳至中山通道和深圳至茂名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
5.城市合作
在城市合作方面,港深、广佛、澳珠联手,深化港深、澳珠合作,加快广佛同城建设。
6.时间节点
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将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将更深更广,区域内生发展势头将进一步增强,世界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
到2035年,大湾区将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大湾区市场的高层次互联互通已基本实现;进一步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和带动能力。
7.金融
针对两岸金融业,纲要指出要支持内地、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前海、深圳、南沙、广州和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