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网民数量
中国有1.69亿未成年网民,其中30.3%接触过网络暴力等非法信息。
《2018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研报告》显示,中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1.69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城乡差距较小;15.6%的未成年人表示经历过网络暴力;30.3%曾接触过网络暴力等非法信息。
3月26日,共青团中央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邀请专家、学者、知名网络作家进入“群体直播室”,围绕“互联网中的未成年人空室”主题与网友互动,现场发布了《2018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基于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158名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抽样调查,从互联网普及、网络接入环境、应用和使用互联网的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展示了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的现状和行为特征。
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90%,城乡差距小。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数量达到1.69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互联网普及率(57.7%)。这是中国近年来互联网覆盖面扩大,移动流量收费下降的直接表现。也与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兴趣浓厚、学习能力强、应用需求大密切相关。从学历来看,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到89.5%、99.4%、96.3%和99.0%。从城乡分布来看,城市未成年人上网比例为95.1%,农村未成年人为89.7%。通过不断改善我国农村学校的信息基础设施环境,互联网为农村学校输送了丰富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城乡未成年人上网比例差异逐步缩小。
未成年网民上网设备更加多样化,使用电脑上网的地方主要是家里和学校。
报告称,手机是未成年人上网的主要设备,使用率为92.0%。互联网用户使用电视和平板电脑的比例分别达到46.7%和37.4%,分别比互联网用户的整体利用率高17个和10个百分点。未成年人拥有自己上网设备的比例不低,比如69.7%有手机,24.6%有平板电脑,13.9%有笔记本电脑。目前未成年人使用电脑上网的场所主要在家里和学校,92.4%的人主要在家里上网,39.4%的人经常在学校上网。从上网时间来看,76.4%的未成年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到2小时,但需要注意的是,每天上网时间超过3小时的未成年网民比例也达到了13.2%。
未成年网民网络活动丰富,不同学历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和聊天(58.9%)。用户自制短视频作为一种新的娱乐应用,受到未成年人的青睐,使用率达到40.5%。根据不同教育背景的未成年人的上网情况,小学生的社交应用明显低于其他教育背景,而在网上看短视频、玩游戏、看漫画或漫画的比例相对较小。初中生更喜欢使用社交网站,在线聊天,在线听音乐。另一方面,高中生的网络活动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微博、论坛、网购等互联网应用更为常用。
网络暴力、非法网络、不良信息依然存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待加强。
根据该报告,15.6%的未成年人表示他们经历过网络暴力,最常见的是网络讽刺或虐待、对自己或亲友的恶意骚扰以及在线披露个人信息。30.3%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时接触过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信息。针对上述问题,69.1%的未成年人知道自己可以通过互联网举报,其中初高中职校学生网络维权知晓率约为80%,小学生为59%。然而,只有15%的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咨询或接受过法律服务,青少年网民利用互联网保护自己的应用水平较低。
在总结判断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趋势的基础上,报告提出了具体建议。首先是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中增加“网络保护”一章,尽快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制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减少不适合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有效措施。二是在现有网络监管架构内,深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完善约谈预警、定期检查、联合处罚、黑名单等有效监管制度,对不履行审计义务、让不良信息扩散的企业进行重罚。第三,明确所有互联网信息和服务提供商都具有媒体属性,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先试后送”制度,规范个性化推荐算法,加强网络游戏中的实名验证和身份识别、防沉迷设置、家长监护人工具等技术措施。第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家庭和学校共同引导和教育学生正确对待网络,学会规避风险和预防成瘾,主要通过心理干预对网络成瘾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正。第五,在现有治安和刑事处罚框架内,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上网犯罪行为,特别是明确界定儿童色情、网络性侵等犯罪的范围,加大处罚力度,探索建立犯罪嫌疑人禁止就业、信息公开等制度。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8.29亿,其中19岁以下的占21.6%,超过1.79亿。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8.17亿。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今年进行的抽样调查,未成年人的娱乐休闲、求知、社会交往和社会认知、日常消费等。具有明显的互联特征,表现出“深触网”的特征:深度介入、深度影响,具有全职空特征(上网不再受时间限制空)。与此同时,网络成瘾和游戏成瘾在一些青少年中仍然非常突出,暴力和色情等有害信息变得更加隐蔽。
近年来,通过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网络上的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升级,这些有害信息以一些更加隐蔽的形式呈现出来。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各种移动智能互联网设备的广泛使用,出现了大量的手机应用和小程序。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2018年中国手机应用数量增加到449万。由于缺乏监管等原因,这些应用良莠不齐,有的甚至包含大量有害信息。
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保护,与时俱进。不久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禁止有害手机应用进入中小学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有害手机应用进入中小学。但是,青少年的网络保护不能仅仅依靠职能部门的努力,还需要相关责任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除了加强执法和制定明确的政策,还需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即互联网使用的道德规范。伦理是使用和开发互联网资源必须坚持的底线,也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在我看来,网络伦理至少有三点:一是青少年利益优先。他们能接触到的所有互联网应用和资源,都必须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出发,把兴趣放在首位。第二,公益。所有以青少年为主要用户或潜在用户的互联网应用和资源都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第三,没有歧视。严禁一切互联网应用和资源歧视任何青少年和青少年群体,严禁以歧视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和诱导。
伦理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对各行各业的健康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着眼于我国科研和学术的健康发展,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因为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迎来了各类人才竞争、创新成果涌现的生动局面。同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加强青少年的网络保护也需要倡导网络道德建设,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加干净、积极的互联网生态,让他们获得更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营养信息,促进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