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大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在城市工作并在主城区工作的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有住房救助能力。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在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主城区退休人员;
4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2)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人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2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进行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务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不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员和国家、省部级劳模、国家劳模、获得二等功以上的复员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内无私拥有住房(包括未取得产权证已签订合同的私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房或廉租房,且在申请日前3年内未转让主城区内的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户籍人口。
房屋建筑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套房屋的,将房屋建筑面积一并计算;家庭人口按登记人口计算。
(五)住房补贴,是指申请人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1.不同的意思
1.公共租赁住房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制规模、供应对象、租金标准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租赁的无住房的住房。是解决新员工等夹心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归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格或承租人负担得起的价格出租给新就业职工。
2.廉租住房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等方式,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存在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分配和租金核减为辅。
第二,表现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后,将廉租房给予住房困难户;第二,政府将向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租金补贴,他们将租用社会住房居住。
公共租赁住房一般由政府出资,以低价出租给租户。租赁期满5年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综合成本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或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与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由政府以购买价格加利息回购,然后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第三,应用对象不同
1.廉租住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目标主要是低收入家庭和一些具体的保护目标
2.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地域和户籍限制。租住公租房的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被称为“夹心阶层”,大部分不受地域限制。目前,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其他群体。已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申请条件的,60周岁以上(含)老年人、重疾人、残疾人、复员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项目拆迁家庭优先。
第四,收入限额标准不同
申请主城区廉租住房的收入限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5.支付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标准在0.8-1.2元/m2左右。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贷款利息、维修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质量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不及物动词其他差异:
廉租住房实行收入困难和住房困难相结合的双困难准入机制。
公共租赁住房只出租不出售,租赁期限有限,总租赁年限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