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有哪些法定节假日
2月4日至2月10日,共7天。其中,2月5日、2月6日、2月7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2日(周六)、2月3日(周日)上班。
2019年春节只有三个国定假日,即正月初一至初三。另外四天是周末和年假。
2019年的三倍工资是2019年2月5日、6日、7日(农历初一、初二、初三),而除夕只有一倍。
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倍,2月15日和2月19-21日可以安排请假或支付2倍的加班工资。
2019年春节假期工资算法
1.按月薪计算: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日,也是带薪假期。这三天的加班费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另外四天付清,所以另外四天付清,这四天的加班费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200%计算。
2.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是:月薪除以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天数,假期调整后的工资计算天数一般为21.75天。
以约定月薪6000元的员工为例。他每天的加班基数是6000元除以21.75天,是275.86元;企业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其不低于275.86元三倍的加班工资,即827.58元。
值班不一定算加班
节假日期间,单位交办的工作不一定算加班。比如公务员有法定的值班义务。另外,劳动仲裁机构因单位安全消防需要,临时由单位安排值班,与自身工作无关的,通常很难认定加班。
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的工作岗位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比如有的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有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只要被批准,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约定,即使是法定节假日轮到上班,也不能算加班。
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上述原则支付其工资,至少为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和300%。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工资按照本规定支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