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发改委等13个部门昨天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2018年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报道,第一次调整是将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部分商品纳入商品目录,增加葡萄汽酒、麦芽酿造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二是根据税目调整,对前两批税目清单进行了技术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税目清单共1321个税目。新清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公布的两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清单同时废止。
为了防止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进口渠道进入国内,扰乱正常的贸易秩序,方便日常的征管操作,2016年3月,跨境电子商务在其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中实施库存管理。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货物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直接购买的货物免验通关,网上购买的保税货物在一线进区、二线出区免验通关。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属于不同关税地区的贸易实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支付和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和完成交易的国际商务活动。
自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明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实施新的免税规定。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激发消费潜力;部署和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促进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