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哪个宪法日
今年是第五个全国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国家宪法日设定为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定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这个决定来得正是时候。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积极有效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对国家和全社会都具有重要价值。这一决定也是党的政策及时转化为国家法律的经典范例,对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的各项法制改革措施的及时出台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全面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法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全国宪法日。国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达了依宪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中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中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将“法制宣传日”改为“国家宪法日”只是名义上的改变,但实际上意义重大。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实施依宪法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今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宪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申了这一点,强调中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有责任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人们纪念宪法,不仅是为了纪念一部法律文件的诞生,也是为了纪念一个国家从宪法秩序中重生。每一个国家宪法日都会唤起和加强人们对这一宏伟蓝图的认识,这无疑会形成巨大的精神凝聚力,推动宪法中国家建设目标的早日实现。因此,将“法制宣传日”改为“国家宪法日”,突破了法制宣传的局限,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是要把这一天变成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从而形成全国尊重宪法、宪法至上、人民权益受宪法保障的社会氛围。国家宪法日的确立,将再次凝聚人民的宪法共识,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宪法的“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