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三十卷,每卷首題:從五位下行針博士兼丹波介丹波宿禰康賴撰。謹按:臣等遠祖康賴撰進是書實為圓融帝永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家牒所記與本書延慶舊抄冊子本後記合可證也。後在正親町帝時嚐出以賜典藥頭半井氏,云豈即遠祖所進之本歟。稱別有抄本也,意者秘府所藏,人間莫得而窺焉。加之保平以還,兵燹相踵。是書在若存若亡之間者,蓋數百有餘年矣,寬政初載先大君父恭公方表章遺文。
命臣等曾祖臣元德使以仁和王府所藏抄本謄寫,儲之醫學,當時稱為希觀。顧其為書,殘脫居半,學者仍憾不得窺其全貌焉。恭惟今大君仁洽寰宇,孝存繼述最深,軫念醫藥,訪知今典藥頭半井氏有斯書全帙,乃命執政傳旨其家俾送致之醫學,使臣等得翻閱之。既而又命臣等遵依原本模刻以布之海內,臣等不堪感躍,謹審撿細勘之。其書裝為卷子嚴存,隋唐舊帙體式,為卷凡三十,與仁和寺書目所載合。其間字樣非一,紙質亦殊。有結體奇古,與金石遺文相印契者;有筆畫遒勁,直逼晉唐法書者;有如樸質無文而古香可挹者;蓋非其親筆,則其子弟為之。據第八卷天養二年記,殆從當日前後稿及各家傳錄本排纂綴輯,以成一部完帙歟。間有系後人補抄者,亦不失為數百年前物。每卷各為一類,下分子目,其所引證,上根據之農黃扁張之經,下貫穿之唐以上各家之著;其所論,列起治病大體訖食物,每門上載證候,下列其方。遇有可註明者,附以按語。其第二卷論針灸則更有序以開其端,豈身為針博士最所深致意歟!竊詳之其書體例,蓋準擬之王燾《外臺秘要方》,而其引據之博與立論之精,且確則有過無不及也。原夫醫之道,幽以微矣。必也稽之往聖昔賢,徵之百家之格言;協之於古今之異與風土之宜,參伍而錯綜之,然後其道乃始完,可以模楷後學矣。求之前人之著,能具斯道者,其唯王氏之書足以當之。而是書則直駕而上之,豈不更偉乎。況其所徵引逸書遺典,史家所未及載者數十部,皆得依是書以睹其概略。又況古書存於今日者,一歷宋人核改,往往失當日本色。得據此書,以糾正其偽謬,亦復不一而足。他欄外及行間所注字書如《玉篇》、《切韻》、《唐韻》之類。雖所採不多,而亦足以窺唐以上訓詁音韻之微。則是書在天壤間凡以裨補後學有匪細故者,不僅為醫家鴻寶也。臣等竅幸今日文明之化施及吾醫,是書數百年鬱而未顯者,一朝發其幽光,極知宛委琅嬛之秘,亦必應冒期而出,非偶然也。爰課醫官諸彥及男元琰男元佶與門之士審加檢閱,更請佳手模寫以授梓人。亦庶幾仰上副大府所以愛養斯民之至意最深,有感於尤物顯晦之故焉。謹次其顛末,以為之序。安政元年十二月朔侍醫尚藥醫學教諭法印臣多紀元堅、侍醫醫學教諭兼督務法眼臣多紀元昕頓首拜識。
卷第一治病大體第一《千金方》云:張湛曰:夫經方之難精,由來尚矣。今病 有內同而外異,亦有內異而外同,故五臟六腑之盈虛;血脈營衛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診脈以審之。血脈有浮沉弦緊之亂,腧穴流注有高下淺深之差,肌膚筋骨有厚薄剛柔之異。唯用心精微者,始可與於茲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於至粗至淺之思,其不殆哉。若盈而益之,虛而損之,通而徹之,塞而壅之,寒而冷之,熱而溫之,是重其疾而望其生,吾見其死矣。故醫方卜筮,藝能之難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微。
又云: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疾。若有病厄來求救者,不得問其貴賤、貧富、長幼、妍媸、怨親、善友、華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親之想。亦不得瞻前顧後,自慮吉凶,護惜身命,見彼苦惱,若己有之,深心悽愴,勿避夷險、晝夜、寒暑影響、飢渴疲勞,一心赴救,無作功夫形跡之心。又云:到病家,縱綺羅滿目,勿左右顧盼;絲竹湊耳,無得似有所娛;珍羞遞薦,食如無味;濡祿兼陳,若有所失。所以爾者,夫一人向隅,滿堂不樂,況病者苦楚不離斯須,而醫者安然,茲乃人神所以共恥,至人之所不為。
又云:夫為醫之法,不得多語調笑;談謔喧譁,道說是非;議論人物,炫耀聲名,訾毀諸醫,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則昂頭戴面,有自許之貌,謂天下無雙,此醫人之膏肓。老子曰:人行陽德,人自報之;人行陰德,鬼神報之;人行陽惡,人自報之;人行陰惡,鬼神報之。所以醫人不得恃己所長,專心經略財物,但做救苦之心。不得以彼富豪,處以珍貴之藥,令其難辨,自炫功能,諒非忠恕之道也。
又云:自古名醫治病,多用生命以濟交急,雖曰賤畜貴人,至於愛命,人畜一也。損彼益己,物情同患,況聖人乎。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其虻蟲、水蛭之屬,市有先死者,則市而用之。雞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大急要之處,不得已,隱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為太哲,亦所不及也。
又云:仲景曰:不須汗而強汗之者,出其津液,枯竭而死;須汗而不與汗之者,使諸毛孔閉塞,令人悶絕而死。又須下而不與下之者,使人心內懊惱,脹滿煩亂,浮腫而死;不須下而強與下之者,令人開腸洞泄不禁而死。又不須灸而強與灸之者。令人火邪入腸,干錯五臟,重加其煩而死。須灸而不與灸之者,使冷結重凝,久而彌固,氣上衝心,無地消散,病篤而死。
《本草經》云: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又云:復應觀人之虛實、補瀉、男女、老少、苦樂、榮悴、鄉壤、風俗,並各不同。褚澄治寡婦尼僧異於妻妾,此是達其性懷之所致也。
《太素經》云:黃帝問於岐伯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岐伯曰:地勢使然。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法始生也。魚鹽之地,濱海傍水,其民食魚而嗜咸,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故其病為癰瘍,其治宜砭石。砭石者,亦出從東方來。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也,天地之所收引也;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疊篇。其民笮食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皆生於內,其治宜毒藥。毒藥從西方來。
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凍;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臟寒生病,其治宜灸焫。灸焫者從北方來。
南方者,天地所養長陽氣之所盛之處也。其地窪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故民致理而色赤。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故九針者從南方來。
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生物色者眾。其民食雜而不勞,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故按撟亦從中央出。故聖人離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
又云:凡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於外邪,病從內生,名曰脫榮;嘗富後貧,名曰失精。
最勝王經云:
病有四種別,謂風熱痰癊,及以總集病,應知發動時。春中痰癊動,夏內風病生,秋時黃熱增,冬節三俱起。春食澀熱辛,夏膩熱咸醋,秋時冷甜膩,冬酸澀膩甜。於此四時中,服藥及飲食,若依如是味,眾病無由生。食後病由癊,食消時由熱;消後起由風,準時須識病。既識病源已,隨病而設藥,假令患狀殊,先須療其本。風病服油膩,患熱利為良,癊病應變味,總集須三藥。風熱癊俱有,是名為總集,雖知病起時,應觀其本性。如是觀知已,順時而授藥,飲食藥無差,斯名善醫者。復應知八術,總攝諸醫方,於此若明閒,可療眾生病。謂針刺傷破,身疾並鬼神,惡毒及孩童,延年增氣力。先觀彼形色,語言及性行。然後問其夢,知風熱癊殊。乾瘦小頭髮,其心無定性。多語夢死行,斯人是風性。少年生白髮,多汗及多瞋。聰明夢見火,斯人是熱性。心定身平整,慮審頭津膩。夢見水白物,是癊性應知。總集性俱有,或二或具三,隨有一偏增,應知是其性。既知本性已,准病而授藥,驗其無死相,方名可救人,諸根倒取境,尊醫人起慢,親友生嗔恚,是死相應知。左眼白色變,舌黑鼻梁欹;耳輪與舊殊,下唇垂向下。訶黎勒一種,具足有六味。能除一切病,無忌藥中生。又三果三辛,諸藥中易得,沙糖蘇蜜乳,此能療眾病。自余諸藥物,隨病可增加。先起慈憫心,莫規於財利。
《南海傳》云:夫四大違和,生靈共有,八節交竟,發動無恆。凡是病生,即須將息。故《世尊親說醫方經》曰:四大不調者,一窶嚕,二蠻跛,三畢哆,四婆多。初則地大增,令身沉重;二則水大積,涕唾乖常;三則火大盛,頭胸壯熱;四則風大動,氣息擊沖。凡候病源,旦朝自察。若覺四侯乖舛,即以絕粒為先,縱令大渴,勿進漿水,斯其極禁,或一日、二日,或四朝、五朝,以瘥為期。義無膠柱。
《太素經》云:病先起於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先起於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皆療其本也。又云: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形苦忘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形苦志苦,病生咽喝,治之以藥;形數驚恐,筋脈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按摩醪藥。
又云:病有生於風寒、暑濕、飲食、男女,非心病者,可以針石湯藥去之。喜怒憂思,傷神為病者,須以理清。明情性,去喜怒憂思,然後以針藥裨而助之。但用針藥者,不可愈之。
又云:伯高曰:兵法曰:無迎逢逢之氣,無擊堂堂之陣。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針灸經》云:十歲小兒,七十老人,不得針,宜灸及甘藥。
《醫門方》云:大法春夏宜發汗。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凡發汗,欲令手足周遍蟄,津液通身,一時潤,益佳。但以不用流漓如雨,急以粉磨塗身體,勿當風冷。
凡大汗出復後,脈洪大,形如瘧,一日再發,汗出便解,更與桂枝麻黃湯:
麻黃 桂心 甘草 杏仁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三兩,沸,撩去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分三服,服相去七八里,覆令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
凡發汗後,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桂心 夕藥 甘草 生薑 大棗
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小升,去滓,分溫三服。服湯已須臾,啜一升熱粥,以助藥力。溫覆令汗,汗不出,又服如前。不汗者,小從其間半日許乃覺瘥。明晨候之,病證故在者,復服此湯。或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兩劑乃解。桂枝加附子湯者,湯中加附子一枚是也。
又云:冬可熱藥,不可發汗;汗出口中瘡生,吐痢。
凡衄家不可發其汗。汗出即直視不得眠睡。
凡淋家不可發汗,汗出即便血。
凡咽中閉塞、咽燥者不可發其汗。
凡大下後發汗即脹滿。凡發汗後惡寒者,虛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其胃氣。
凡瘡家雖身疼痛,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致痙。
凡新大吐下、衄血、鼻失血、得歐楗之後。婦人新傷產,皆不可汗。
凡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發汗,汗出即嘔逆厥冷。
凡發汗後飲水多,其人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凡發汗以後,其人臍下悸。欲作奔豚氣,茯苓桂心甘草大棗湯主之。
凡發汗以後,腹脹滿,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又云:大法春宜吐。
凡諸病在胸中者,宜吐之。
凡服湯吐,中病便止,不必盡劑。須吐者虛及傷寒胸中滿,及積痰乾嘔。又胸膈痰熱轉嗽,及肺癰吐膿等,並宜吐之。
凡宿食在胃管,當吐下之。
又云:諸四逆者,不可吐之。凡諸虛羸者,不可吐之。凡新產者,不可吐之。
凡腳氣上衝心者,不宜吐之。
凡病者惡寒而不欲近衣,不可吐之。
又云:大法秋宜下。
凡服湯下,中病便止,不可盡劑。
凡病發作汗多,急下之。
凡病五日六日,腹滿不大便,急下之。
凡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痛而滿,此有燥屎。所以然者,本有宿食,宜承氣湯下之。
凡病者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沸冒不能臥,此有燥屎故也,宜下之。
凡可下者,湯勝丸。脅下偏痛發熱,此寒也。當以溫藥下。其寒脹須下。
凡諸病大便澀,諸傷寒腹滿,瘧,腹滿鼓脹,水脹,大便不通,須利小便者;黃病、水病、淋病發汗後不解,腹滿或痛,宜下之。
凡病腹中滿痛者,為寒,當下之。腹滿不減,減不足言,常下之。脈數而滑者,有宿食,下之即愈。
凡可下者,以承氣湯方:
大黃 厚朴
切,以水五升,煮取一升半,下大黃,更一二沸,去滓,分二服。當利二三行愈。
又云:夏月不可下。凡病喘而胸滿,不可下之。凡病心下堅,頸項強而眩,勿下之。凡厥逆不可下之,虛亦然。
凡病欲吐者,不可下。凡病有外證,外證未解,不可下之。凡病腹滿吐食,下之益甚。凡大瘦人繞臍痛,必有穀氣,而反下之;其氣必上衝者,心下則痞。凡發汗多則亡陽。諴語者不可下。
諸病不治證第二《醫門方》云:論曰:夫人有病,皆起於臟腑;生死之候,乃見於容色。猶如影響報應,必不差違,當審察之,萬無失一。其中形證具列後條。凡人無病及有病,常反眼上皮看,其中有赤脈從上下欲貫瞳子者,一脈一年死,二脈二年死。若未下者,可療也。人急暴肥而憒憒恫恫者,不出數十日死。
人面忽有赤色出而頰顴上大如指者卒死,至鼻頭亦卒死。
有赤色若黑色,忽從額上起下至鼻頭卒死。
黑色忽出額上,大如指,無病而卒死。忽有黑色橫鼻上,或至眉下,不出月卒死。
面上忽有青色如懸帚者,須臾死。鼻上至眉額,忽色如馬肝;望之如青,近之如黑,不出百日死。面色忽無潤澤,如新病起者,尋死。
面卒虛肥,正白無血理者,方死不久。眼中睛上白色如半米者死。面忽青而眼黑若赤者死,面忽白目黑亦死。面色黑而眼白者死。
面忽赤而眼白若目青者立死。眼卒視,無所見者死。病人身有臭氣異常者死。病人忽悲泣者死。病人身忽不知痛癢,精神昏憒而食飲如故者死。病人直視,瞳子不轉,氣息高者死。
病人忽潔然汗出者死。病人面青白,目張失明;及面赤、唇騫,及面目鼻或耳無輪廓,或舌不知五味,此皆五臟氣絕,並死,為惡侯。病人口張,但出氣如不還者,肺絕三日死。
病人脊痛,腰中重,不可反覆者,胃絕五日死。
病人泄利,不覺出時者,脾絕十二日死。
病人手足爪甲青,呼罵不止者,筋絕九日死。
病人髮直如干麻,或白汗出不止,腸絕六日死。
病人面青,但欲伏眼目視不見人,泣出不止者,肝絕八日死。
病人齒暴痛,面正黑,人中黃色,腰中如折,白汗出如流水者,腎絕四日死。
病人兩目眥有黃色者,不久方愈。病人耳目鼻邊有黑色起入口者,死,十有三活。病人面兩頰顴赤,五日死。病人目眶忽陷,不可療;病人目回回直視,肩息,不治。病人口如魚口,不能復閉;而氣多出不入,不治。病人面失精光,土色,不飲食,四日死。病人手足爪甲下肉黑,八日死。
病人目無精光,齒黑者,不治。病人足趺上腫,兩膝大如斗,十日死。病人身臭,不治。
病人面青目黃,百日死。病人口張者,三日死。病人陰囊莖腫者,死。病人妄語錯亂及不能語,不治。病人汗出如沫不流者,死。
《葛氏方》云:凡腫有五不治,面腫倉黑,肝敗不治;掌腫無理滿滿,心敗不治;臍滿腫反者,脾敗不治;腹滿無紋理,肺敗不治;陰腫不起,腎敗不治。
《扁鵲傳》云: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理,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陰陽並,藏氣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
《本草經》云:倉公有言:病不肯服藥,一死;信巫不信醫,二死。
服藥節度第三《千金方》云:扁鵲曰:人之所依者形也;亂於和氣者,病也;理於煩毒者藥也;濟命扶厄者醫也。安身之本必資於食,救疾之要必憑於藥。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不明藥忌者不能以除病也。斯之二事,有靈所要也。若忽而不學,誠可悲哉。
又云:夫為醫者,當須洞視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命藥。藥性剛烈,猶為御兵。兵之猛暴,豈容妄發。發用乖儀,損傷更眾。藥之投病,夭濫亦然。
又云:仲景曰:欲治諸病,當先以湯洗除五臟六腑間,開通諸脈,理道陰陽,蕩中破邪,潤澤枯朽,悅人皮膚,益人氣力。水能淨萬物,故用湯也。若四肢病人,風冷發動。次當用散,散能逐邪。風氣、濕痹,表裡移走,居無常處,散當平之。次用丸,丸藥能逐風冷,破積聚,消諸堅瘕;進飲食,調營衛,能參合而行之者,可謂上工。醫者意也。
《養生要集》云:張仲景曰:人體平和,唯好自將養,勿妄服藥。藥勢偏有所助,則令人臟氣不平,易受外患。唯斷谷者可恆將藥耳。
又云:郄悟論服藥曰:夫欲服食,當尋性理所宜,審冷暖之適,不可見彼得力,我便服之。初御藥,先草,次木,次石,將藥之大較,所謂精粗相代,階粗以至精者也。
《本草經》云:治寒以熱藥,治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注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
又云: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抱朴子》云:按中黃子服食節度曰:服治病之藥,以食前服之;服養生之藥,以食後服之;吾以咨鄭君何以如此也。鄭君言:易知耳。欲以藥攻病,既宜及未食內虛,令毒勢易行,若以食後服之,則藥攻谷而力盡矣。若欲養生,而以食前服藥。力未行而谷驅之以下不得除,止作益也。蔣孝琬云:或病先患冷而卒得熱者,治熱不愈,不愈尋加進平溫之藥而調之,不然,冷方轉增或冷患熱時治之,不可一用熱藥攻之,反得熱蒸。
又云:病力弱者形肉多消,欲治之法,先以平和湯一兩劑少服,通調血氣,令病人力漸漸強生,然可服當病大藥耳。
又云:其病或年遠而人仍強,或得病日近病人已致瘦弱。此二種病乃是腑臟受納病別故爾。凡髒病皆年遠始成,腑病日近尋劇。五臟為陰,六腑為陽,陰病難治,陽病易治。陰陽二病,用藥性不同,陰須君藥多,陽須臣藥多,卒邪暴病使藥多。又云:須知春秋服散,夏服湯,冬服丸,便是依時之藥方。言夏服湯者,夏人氣行皮膚營衛之中,若人夏受得邪,初病者淺不深,故服湯去初邪耳。冬服丸者,冬寒人氣深入,行於五臟六腑骨髓之內,若初受邪者還,病深入與人氣並行。若服湯,湯氣散,未至疾所,氣已盡矣。故作丸服之。散遲,日服之不廢用者,不費而病愈,故冬服丸。春秋服散者,春秋二時,晝夜均,寒暑調;人氣行於皮肉之間,不深不淺,故用散和酒服之。酒能將藥氣行入人肉中以去其邪,故春秋服散。
又云:春夏不可合吃熱藥,秋冬不可合吃冷藥,但看病人冷熱也。
又云:病有新舊療法不同,邪在毫毛,宜服膏及以摩之。不療,二十日入於孫脈,宜服藥酒。酒是熟液,先走皮膚,故藥氣逐其酒勢,入於孫脈,邪氣散矣。不療,四十日入於絡脈,宜服湯。不療,六十日傳入經脈,宜服散。不療,八十日入於臟腑,宜服丸。百日以上,謂之沉疴,宜服煎也。
又云:凡服補湯者,相去遠;久服瀉湯,相去近。
《小品方》云:凡病劇者人必弱,人弱則不勝藥,處方宜用分兩單省者也。病輕者人則強,勝於藥,處方宜用分兩重複者也。
凡久病者日月已積,必損於食力;食力既弱,亦不勝藥,處方亦宜用分兩單省者也。新病者日月既淺,雖損於食,其穀氣未虛,猶勝於藥,處方亦宜用分兩重複者也。
少壯者病雖重,其人壯,氣血盛,勝於藥,處方宜用分兩重複者也。雖是優樂人,其人驟病,數服藥則難為藥勢,處方亦宜如此也。衰老者病雖輕,其氣血衰,不勝於藥,處方亦宜用分兩單省者也。雖是辛苦人,其人希病不經服藥者,則易為藥勢,處方亦宜如此也。
夫人壯病輕而用少分兩方者,人盛則勝藥勢,處方分兩單省者則不能制病,雖積服之,其勢隨消,終不制病。是以宜服分兩重複者也。夫衰老虛人久病,病重而用多分兩方者,人虛衰氣力弱則病不堪藥。藥未能遣病而人氣力先疲,人疲則病勝,便不敢復服,則不得力也。是以宜服分兩單省者也。
又云:自有小盛之人,不避風涼,觸犯禁忌,暴竭精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便竭其精液,因滯著床蓆,動經年歲也。初始皆宜與平藥治也。宜利者,乃轉就下之耳。唯小兒不在此例,大法宜知如此也。
夫長宿人病,宜服利湯藥者,未必頓盡一劑也。皆視其利多少且消息之於一日之寬也。病源未除者,明後更合一劑,不必服盡,但以前後利勢相成耳。氣力堪劑盡者則不制也。病源宜服利藥治取除者,服湯之後,宜將丸散也。時時服湯,助丸散耳。
夫病是服利湯得瘥者,從此以後,慎不中服補湯也。得補病勢則還覆成也。重就利之,其人則重弊也。若初瘥,氣力未展平復者,當消息之。宜服藥者,當以平和藥逐和之也。若垂平復,欲將補益丸散者,自可以意斷量耳。
夫有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乃可先服利湯下便,除胸腹中瘀積痰實,然後可將補藥。
復有虛人積服補藥,或中實食為害者,可止服利藥除之。復有平實之人暴虛空竭者,亦宜以微補藥,止以和之,而不可頓補也。暴虛微補,則易平也。過補喜否,結為害也。
夫極虛極勞,病應服補湯者,風病應服治風湯者,此皆非五三劑可知也。自有滯風洞虛,積服數十劑及至百餘劑乃可瘥者也。然應隨宜增損之,以逐其體寒溫澀利耳。
《千金方》云:凡人年四十以下,有病可服瀉藥;不甚須服補藥,必有所損,不在此限。四十以上,則不可服瀉藥,須服補經;五十以上,四時勿缺補藥。如此乃可延年,得養生之術耳。
又云:必有臟腑積聚,無問少長,須瀉;必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以意商量而用之。
又云:每春秋皆須與服轉瀉藥之一度,則不中天行時氣也。
又云:凡用藥皆隨土地所宜。江南嶺表,其地暑熱,肌膚薄脆,腠理開疏,用藥輕者;關中河北,土地堽燥,其人皮膚堅硬,腠理閉實,用藥重複。
又云:凡服痢湯,欲得侵早。
凡服湯欲得如法。湯熱服之,則易消下不吐,若冷則吐嘔不下,若大熱則破人咽喉。務在用意。湯必須澄清,若濁則令人悶不解。中間相去如步行十里,若太促數,前湯未消,後湯來沖,必當吐逆。仍問病兒,腹中藥消散可不,乃可進服。
又云:凡服湯皆分三升為三服,然承病兒穀氣強,前一服最須多,次一服如少,次後一服最須少。如此則其安穩。
又云:凡服補湯,欲得服三升半。晝三夜一,中間鬲食,則湯氣溉灌百脈,易得藥力。如此則大大須緩不得速急也。又須左右仰覆臥,各一食頃,即湯勢遍行腹中。又於室中行,皆可百步許,一日勿出外,則大大益也。
又云:凡服藥三日慎酒,湯忌酒故也。
又云:凡服治風湯等,一服厚覆取汗,若得汗即須薄覆,勿令大汗。中間亦須間食,不爾,令人無力,更益虛羸。
又云: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大熟,大熟則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又復損藥,仍須少食菜,於藥為佳;亦少進鹽醋乃善,亦不得苦用心力及房室喜怒。
又云:凡服瀉湯及諸丸散酒等,至食時須食者,皆先與一口冷醋飯,須臾乃進食佳也。
又云:凡丸藥皆如梧子,補者十丸為始,從十漸加,不過四十丸為限。過此,虛人亦一日三度服,欲得引日,多時不缺,藥氣漸積,熏蒸五臟,積久為佳。不必頓服,早盡為善,徒棄名藥,獲益甚少。
又云:凡服瀉丸,不過以痢為度。慎勿過多,令人下痢無度,大損人。
又云:凡人忽遇風,發身心頓惡,或不能言。如此者當服大小續命及西州續命,排風越婢等湯。於無風密室之中,日夜四正五服,勿計劑數多少,亦勿慮虛。常使頭面手足腹背汗出不絕為佳。服湯之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亦得少與羊肉臛將補。若風大重者,相續五日五夜服湯不絕,即經二日停湯,以美羹臛自補,消息四體。若小瘥,當即停藥,漸漸將息。如其不瘥,當更服湯攻之,以瘥為限。
又云:凡患風服湯,非得大汗,其風不去,所以諸風方中皆有麻黃。至如西州續命用八兩,越婢六兩,大小續命或一兩三兩四兩,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風非密室不得。輒漫服湯藥,徒自誤耳。唯更加增,未見損減焉。
《葛氏方》云:凡服藥不言先食後食者,皆在食前。其應食後者,自各說之。
凡服湯云分三服再服者,要視病源候或疏或數,足令勢力相及。毒利之藥,皆須空腹,補湯間中自可進粥丸散。日三者,當以旦中暮四五服者,一日之中優量均分之。
凡服丸散不云酒水飲者,本方如此;而別說用酒水,則此可通得以水飲服之。
《刪繁論》云:凡禁之法,若湯有觸服,竟五日忌之。若丸散酒中有相違觸,必須服藥竟,之後十日方可飲啖。若藥有乳石,復須一月日外。若不如爾,非唯不得力,反致禍也。
服藥禁物第四《本草經》云:服藥不可多食生葫蒜、雜生菜。
又云:服藥不可食諸滑物果菜。
又云:服藥不可多食肥豬犬肉肥羹及魚膾。
又云:服藥通忌見死屍及產婦諸淹穢事。
又云:服藥有術,勿食桃李及雀肉、葫蒜、青魚鮓。有巴豆勿食蘆筍羹及豬肉。。有黃連桔梗勿食豬肉。。有半夏菖蒲勿食飴糖及羊肉。。有細辛勿食生菜。。有甘草勿食菘。。有藜蘆,勿食貍肉。。有牡丹勿食生葫葉。今按:《範汪方》云:一日勿食葫,病增。《膳夫經》云:二日勿食生蒜,病增〕。有恆山勿食生蔥菜。。有空青、朱沙,勿食生血物。。有茯苓,勿食諸酢物。云:勿食諸酢熱。《玉葙方》云:茯苓忌鯉魚)。
《養生要集》云:服藥不可食諸滑物、果、實、菜、油、面、生、冷、酢。
又云:服藥不可多食生葫蒜、雜生菜、豬肉、魚臊膾。
又云:服藥有松脂,勿食五肉魚菜鹽醬,唯得飲水並小酒脯耳。
又云:服藥有天門冬,忌鯉魚。
又云:服藥有黃精,忌食梅。
《枕中方》云:凡服藥物,不欲食蒜、石榴、豬肝,房室都絕之為上,服神藥物勿向北方,大忌。
又云:凡服食,忌血味,使三尸不去。
《千金方》云:凡餌藥之人不可服鹿肉,服藥必不得力。所以然者,鹿恆食解毒之草,是故能制散諸藥也。
又云: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豬、雞、魚、油、面、蒜。其大補丸慎陳臭。
又云:服藥有柏子,忌食麵、五肉、魚、菜。
《慧日寺藥方》云:服桂勿食鯉魚,害人。
《馬琬食經》云:服杏仁忌食豬肉,殺人。
《藥像斆》云:服槐實,忌豬肉。
服藥中毒方第五《葛氏方》治服藥過劑及中毒,多煩悶欲死方:
刮東壁土,少少以水三升飲之。
又方:搗藍青,絞取汁,服數升。無藍者,立浣新青布,若紺縹,取汁飲之。
又方:燒犀角,末之,服方寸匕。
又方:搗蘘荷根,取汁飲一二升。夏用葉。
又方:服藥失度、腹中苦煩者方:
飲生葛根汁,大良。無生者,搗干者,水服五合,亦可煮之。
又方:釜月下黃土末,服方寸匕。
又云:服藥吐不止者方:
取豬膏,大如指長三寸者,煮令熱,盡吞之。
又方:飲新汲冷水一升即止。
又云:若藥中有巴豆下利不止者方:
末乾薑、黃連,服方寸匕。
又方:煮豉服一升。
又云:諸藥各有相解,然雖常儲,今但取一種而兼解眾毒,求之易得者。取甘草,㕮咀,濃煮,多飲其汁,無所不主也。內食蜜,少少佳也。
又方:煮桂,多飲其汁,並多食蔥葉中涕也。
又方:煮大豆,令濃,多飲其汁。無豆者,豉亦可用。
凡煮此諸藥,飲其汁以解毒。雖危急亦不可熱飲之。諸毒得熱皆更甚,宜揚令小冷也。
《集驗方》治服藥過劑煩悶方:研粳米,取汁五升服之。
《醫門方》云:若方中有大黃、芒硝、檳榔仁等利不止者,冷粥及冷飲吃半升即止。又有巴豆、甘遂、牽牛子等,宜煮黃連、大豆、薺苨等汁,冷飲即止。若服此藥不利者,以熱飲投之即發。
《本草經》云服藥過劑悶亂者方:
吞雞子黃,又藍汁,又水和胡粉,又土漿,又蘘荷汁,又粳米沉汁,又豉汁,又幹姜,黃連屑,又飴糖,又水和粉,飲之皆佳。
又云:百藥毒,用甘草、薺苨、大小豆汁、藍汁及實皆解之。今按:《馬琬食經》云:醬殺百藥勢力,蔥葉百藥毒。
射岡毒:用藍汁、大小豆汁、竹瀝、大麻子汁、藕、艾汁並解之。
野葛毒:用雞子汁、葛根汁、甘草汁、鴨頭、熱血、溫豬膏並解之。
斑苗芫青毒:用豬膏、大豆汁、戎鹽、藍汁及鹽湯煮豬腸及巴豆並解之。
狼毒毒:用藍汁、白蘞及鹽汁、木占斯並解之。
躑躅毒:用梔子汁解之。
巴豆毒:煮黃連汁、大豆汁、生藿汁、菖蒲屑汁、煮寒水石汁並解之。
藜蘆毒:用雄黃屑煮蔥汁,溫湯並解之。
雄黃毒:用防己解之。
蜀椒毒:用葵子汁煮桂汁、豉汁、人尿及冷水及食土,食蒜雞毛燒咽並解之。
半夏毒:用生薑汁及煮乾薑汁並解之。
礜石毒:用大豆汁、白鵝膏並解之。
芫花毒:用防風、防己、甘草、桂汁並解之。
烏頭、天雄、附子毒:用大豆汁、遠志、防風、棗肌、飴糖並解之。
大戟毒:用菖蒲汁解之。
桔梗毒:用粥解之。
杏仁毒:用藍子汁解之。
諸菌毒:堀地作坎,以水沃中,攪令濁,俄頃飲之,名地漿。
防葵毒:用葵根汁解之。
莨菪毒:用薺苨、甘草、升麻、犀角、蟹並解之。
馬刀毒:用清水解之。
野芋毒:用土漿及糞汁並解之。
雞子毒:用淳酢解之。
鐵毒:用磁石解之。
金毒:服水銀數兩即出。又鴨血及雞子汁;又水淋雞矢汁並解。
石藥中毒:白雞矢解之。人參汁亦佳。
合藥料理法第六《千金方》云:凡搗藥法,燒香,灑掃,潔淨,勿得雜語,當使童子搗之。務令細熟,杵數可至千萬過,多為佳。和合已訖,置於佛前案上。啟告十方、三寶、藥王、藥尚、耆婆、菩薩、俞附、扁鵲,一心求請,咒愿具述,本心即有神助,八方生氣充溢,四體當以四時王相日造。所求皆得。攘災減惡,病者得瘥,死者更生。
凡合腎氣,署預及諸大五蟲,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時勿令婦女、小兒、產婦、喪孝、痼疾、六根不具之人及雞犬六畜等見之,凶。其續命、麻黃、大黃等諸小湯不在禁限。比來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藥,隨便市上僱人搗合。非止眾見,諸不如法,至於石斛等諸難搗之藥,費人功力作者,悉盜棄之。又為塵埃穢氣,皆入藥中羅篩,粗惡隨風飄揚,眾口嘗之,眾鼻嗅之,藥之精氣,一切都盡與杇木不殊。又復服餌,不能如法,服盡之後,反加虛損,遂謗醫者處方不效。夫如此者,非醫之咎,宜熟思之。
凡百藥皆不欲數數曬曝,多見風日,氣力即薄歇無用,宜熟知之。諸藥未即用者,候天晴時,烈日一日曝之,令火干。火干以新瓦甕貯之,泥頭密封。須用開取,即急封之。勿令中風。雖經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器貯,蠟封之勿泄,則三十年不壞。諸杏仁及子等藥瓦器貯則鼠不能得之。
凡貯藥法,皆去地四尺,則土濕之氣不中之。
凡藥冶擇熬炮訖,然後稱之,以依方。不得生稱。
凡藥治,凡諸果子仁皆去尖頭赤皮,雙仁仍切之。
凡茯苓、夕藥須白者,瀉藥唯赤者。
凡石斛皆以硬推打,令碎,乃入臼;不爾,搗,不可熟。牛膝、石斛等入湯,擘碎用之。凡菟絲子,暖湯洮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漬經一宿,漉出曬微白,皆搗之不盡者,更以酒漬經二五日乃出,更曬微干,搗之須臾,悉盡極易碎。
凡枳殼、厚朴、甘草、桂、黃柏諸木皮及諸毛、羽、貝、齒、牙、蹄、甲、龜、鱉、鯖、鯉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蛻皮微炙。
凡諸湯用酒者,皆臨熟下。凡湯中用麝香、犀角、鹿茸、羊角、牛黃、蒲黃、丹沙者,湯熟細末如粉,臨服納湯中,攪令調和,合服之。
凡生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湯成去滓,納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銀屑,皆以水銀和成泥。
凡用乳等諸石,以玉錘水研三日三夜,漂練,務令極細。凡用麥櫱、曲米、大豆、黃卷、澤蘭、蕪荑、僵蠶、乾漆、蜂房,皆微炒。
《本草》云: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㕮咀者,謂稱畢搗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此於事殊不允。藥有易碎難碎,多末少末,秤兩則不復均。今皆細切之較略,令如㕮咀者瘥,得無末而粒片調於藥力,同出無生熟也。凡丸散藥亦先細切曝燥,乃搗之。有各搗者,有合搗者,隨方所言。其潤濕藥如門冬、乾地黃輩,皆先切曝干,獨搗令偏碎。更出細擘。曝干值陰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仍搗之。凡濕藥燥皆太耗,當先增分兩,須得屑乃稱,為正。其湯酒中不須如此。凡篩丸藥用重密絹,令細於密丸,易熟;若篩散,草藥用輕疏絹。於酒服則不泥,其石藥亦用細絹,篩如丸者。凡篩丸散藥竟,皆更合於臼中,以杵研冶之數百過,視色理和同為佳。凡湯酒膏中用諸石藥,皆細搗如粟米。亦以葛布篩令調,並新綿別裹納中。其雄黃、硃砂細末如粉。凡煮湯欲熟,微火令小沸。其水數依方多少大略升兩,藥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為率。然則利湯欲生,少水而多取。補湯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詳視所得,寧令水少,多用新布。兩人以尺木絞之,澄去垽濁,紙覆令密,溫湯勿令鎗器中有水氣,於熱湯上煮令暖,亦好服湯,寧令小熱易下,冷則嘔湧,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勢足相及,並視人之強羸,病之輕重,以為進退增減之,不必悉依方說也。凡漬藥酒,隨寒暑,日數視其濃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盡也。凡建中腎瀝諸補湯,滓合兩劑加水煮,竭飲之。亦敵一劑新藥,貧人當依此用,皆應先曝令燥。凡合膏,初以苦酒漬取,令淹溲浸,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晬時者,周時從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者。三上三下以瀉其焦勢,令藥味得出。上之使幣,幣沸仍下,下之取沸,靜良久乃上,寧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兩頭微焦黃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黃色也。豬肪皆勿令經水,臘月彌佳。絞膏亦以新布。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飲之,可摩之膏,膏滓則宜以薄病上。
凡膏中有雄黃硃砂輩,皆別搗細碎如面,須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攪至干凝強,勿使沉聚在下不調也。有水銀者,於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爾。
凡湯酒中用大黃,不須細銼,作湯者先水漬令淹溲,覆一宿。明旦煮湯,臨熟,乃以納中。又煮兩三沸便絞出,則力勢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黃舊方皆蒸,今不須爾。
凡湯中用麻黃,皆先別煮兩三沸,斷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數,乃納余藥,不爾,令人煩。麻黃皆折去節,令理通,寸斬之,小草、瞿麥五分斬之,細辛、白前三分斬之。丸散膏中,則細銼也。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棗、梔子、栝萎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細莖子物正爾完用之,旋覆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諸蟲先微炙,亦完煮之。唯螵蛸當中破之。生薑夜干,皆薄切。芒硝、飴糖、阿膠皆須絞湯,竟納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之。
凡用麥門冬皆微潤湯,抽去心。杏仁桃仁湯柔楗去皮。巴豆打破,剝去皮,割去心,不爾,令人悶。石葦、辛夷刮去毛,辛夷又去心。鬼箭削取羽及皮,今唯取羽。梨蘆剔取根,微炙。枳實去其核,止用皮,亦炙之。椒雲實於鎗器中微熬令汗出,則有勢力礬石於瓦上若鐵物中熬令沸汁盡。二礜石皆黃土泥苞使燥,燒之半日,令熱而解散。犀角、羚羊角皆刮,截作屑。諸齒骨並炙搗碎之。皂莢去皮子炙之。
凡湯丸散用天雄、附子、烏頭、鳥喙、側子,皆煻灰中炮之,令微坼,削去黑皮乃稱之。唯姜附子湯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稱之。直理破作七八片,隨其大小並割去冰黑處者。凡湯酒膏丸散用半夏皆旦完。以熱湯洗去上滑,手捼之,皮釋隨剝去,更夏易湯捼令滑盡。不爾,戟人咽。舊方二十許過,今六七過便足。亦可直煮之一兩沸,易水,如此三過,仍捼洗便畢訖。隨大小破為細片,乃稱以入湯。若膏酒丸散皆須曝燥乃稱之。凡丸散用膠皆先炙,便使通體沸起燥,乃可搗,有不浹處更炙之。凡丸中用臘烊,投少蜜中攬,調以和藥。若用熟艾,先細擘,合諸藥搗令散,不可以篩者,別搗納散中和之。
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斷去沫,令色微黃,則丸經久不壞。克之多少,隨蜜精粗。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藶、胡麻,諸有膏脂藥,皆先熬令黃黑,別搗。令如膏脂,㩢視泯泯爾,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搗,令消散,乃復都以輕疏絹篩度之,須盡。又納臼中依法搗數百杵也。湯膏中用亦有熬之者,雖生並搗破。
凡用桂、厚朴、杜仲、秦皮、木蘭輩,皆削去上虛軟甲錯皮,取里有味者稱之。茯苓、豬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遠志、冶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皆畢乃稱之。薤白、蔥白除青令盡,莽草、石南草、茵芋、澤蘭,剔取菜及軟莖,去大枝。鬼臼、黃連皆除根毛。蜀椒去閉口者及目。
凡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其餘唯須精新。
《錄驗方》云:蜜臘膏髓類者皆成湯,納烊令和調也。又,合湯用血及酒者,臨熟納之。然後絞取湯也。
《葛氏方》云:凡直云末者,皆是搗篩。
藥斤兩升合法第七《本草經》云:古秤唯有銖兩而無分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十六兩為一斤。
又云:凡方有云分等者,非分兩之分,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耳。
又云:凡散藥有云刀圭、十分、方寸匕:之一準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
又云:錢五匕者,今五銖錢邊五字者。
又云: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為一夕,十夕為一合,
又云: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
又云:凡丸藥有云如細麻者,即胡麻也。又以十六黍為一大豆也。如大麻者,即大麻子准三細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是也,以二大麻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十丸為度。如彈丸及雞子黃者,以十梧子准之。
又云:巴豆如干枚者,粒有大小,當先去心皮竟,稱之,以一分准十六枚。又云:附子烏頭如干枚者,去皮竟,以半兩准一枚。
又云:枳實如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棗有大小,以三枚准一兩。乾薑一累者以一兩為正。
又云:桂一尺者,削去皮竟,重半兩為正。
又云:甘草一尺者,重二兩為正。
又方: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稱五兩為正。
又云:凡椒一升三兩為正,吳茱萸一升,五兩為正;蛇床子一升,三兩半;地膚子一升,四兩;菟絲子一升,重有九兩;菴䕡子一升四兩。
又云:凡方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兩為正;云一把者,重二兩為正。
又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範汪方》云:膠一廷如三指大,長三寸者,一枚是也。《僧深方》云:艾及葉物一莒者,以二升為正。《極要方》云:生葛根一鉒,長一尺,徑三寸是也。《經心方》云:胡粉十二棋。《小品方》云:凡黃柏一斤者,以重二兩為準。人參一枚者以重二分為準。又云:凡厚朴一尺及數寸者,以厚三分、廣一寸半為準。又云:服湯云一杯者,以三合酒杯子為準。
藥不入湯酒法第八《本草經》云:藥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硃砂 雌黃 雲母 陽起石 礬石 硫黃 鍾乳 孔公孽 譽石 銀屑 銅鏡鼻 白堊 胡粉 鉛丹 滷鹼 石灰 藜灰
上十七種石類。
冶葛 狼毒 鬼臼 毒公 莽草 巴豆 躑躇 蒴藋 皂莢 雚菌 藜蘆 䕡茹 貫眾 蕪荑 雷丸 狼牙 鳶尾 蒺藜 女菀 葈耳 紫葳 微銜 白芨 飛廉 蛇銜占斯 辛夷 石南草 虎掌 楝實 虎杖 蓄根 羊桃 麻勃 苦瓠 瓜蒂 陟釐狼跋子 雲實 槐子 地膚子 蛇床子 青葙子 茺蔚子 析蓂子 王不留行 牡蒙
上四十七種草木類。
蜂子 蜜蠟 白馬莖 狗陰 雀卵 雞子 雄鵲 伏翼 鼠婦 樗雞 螢火 ⿰虫戒螉 強蠶 蜈蚣 蜥蜴 斑蝥 元青 亭長 地膽 虻蟲 蜚蠊 螻蛄 馬刀 赭魁 蝦蟆 生鼠 諸鳥獸蟲魚膏髓膽血屎溺 蝸牛 生龜
上二十九種蟲獸類。
藥畏惡相反法第九《本草經》云:藥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使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
石上
玉泉
玉屑
丹砂
水銀 〔惡磁石。〕
曾青
石膽
雲母 〔澤瀉為之使,畏鱔甲,反流水。〕
硝石 〔螢火為之使,惡苦參、苦菜,畏女苑。〕
朴硝 〔畏麥句姜。〕
芒硝 〔石葦為之使,畏麥勺姜。〕
礬石 〔甘草為之使,惡牡蠣。〕
滑石 〔石葦為之使。惡曾青。〕
紫石英
白石英
赤石脂 〔惡大黃、畏蕪花。〕
黃石脂
太一禹餘糧
白石脂 〔雞矢為之使,惡松脂,畏黃芩。〕
石中
鍾乳 〔蛇床子為之使。惡牡丹、玄石、牡蒙,畏紫石英、蘘草。〕
凝水石
石膏
陽起石 〔桑螵蛸為之使,惡澤瀉、菌桂、雷丸、蛇蛻皮,畏菟絲子。〕
玄石
理石
殷孽
孔公孽
磁石
石下
青琅玕 〔得水銀良,畏烏頭,殺錫毒。〕
譽石 〔得火良。棘針為之使,惡虎掌、毒公、細辛,畏水蛭也。〕
方解石
代赭
大鹽
特生譽
草上
六芝
茯苓茯神
柏子 〔牡蠣、桂、瓜子為之使。惡菊花、羊蹄、硝石。
天門冬
麥門冬 〔地黃、車前為之使,惡款冬、苦瓠、苦參、青蘘。〕
術 〔防風、地榆為之使。〕
女萎
乾地黃
菖蒲
遠志
澤瀉
薯蕷 〔紫芝為之使,惡甘遂。〕
菊花 。
甘草
人參
石斛 〔陸英為之使,惡凝水石、巴豆,畏殭蠶、雷丸。〕
石龍芮
落石
龍膽
牛膝
杜仲
乾漆
細辛
獨活
茈胡
酸棗
槐子
菴䕡子
蛇床子
菟絲子 〔得酒良。薯蕷、松脂為之使。惡雚菌。〕
析蓂子 〔得荊實、細辛良,惡乾薑、苦參。〕
蒺藜
天名精
茜根
蔓荊實
牡荊實
秦椒
辛夷
草中
當歸
防風
秦艽
黃耆
吳茱萸 〔蓼實為之使。惡丹參、硝石、白惡土,畏紫石英。〕
黃芩
黃連 〔黃芩、龍骨為使,惡菊花、芫花、玄參、白蘚,畏款冬花,勝烏頭,解巴豆毒。〕
五味
決明
夕藥
桔梗
芎藭 〔白芷為之使,得細辛,牡蠣良。〕
藁本
麻黃
葛根
前胡
貝母
栝蔞
丹參
厚朴 〔乾薑為使。惡澤瀉、寒水石、硝石。〕
玄參 〔惡黃耆、乾薑、大棗、山茱萸,反藜蘆。〕
沙參 〔惡防己,反藜蘆。〕
苦參
續斷
山茱萸 〔蓼實為之使,惡桔梗、防風、防己。〕
桑根白皮
狗脊 〔萆薢為之使,惡敗醬。〕
萆薢
石葦
瞿麥
秦皮 〔大戟為使,惡茱萸。〕
白芷
杜若
柏木 〔惡乾漆。〕
梔子
紫菀
白蘚
白薇
薇銜
海藻
乾薑
草下
大黃
蜀椒
巴豆 〔芫花為使。惡蘘草,畏大黃、黃連、藜蘆。〕
甘遂
葶藶 〔榆皮為使,得酒良。惡殭蠶、石龍芮。〕
大戟
澤漆
芫花
鉤吻
狼毒
鬼臼
天雄
烏頭烏喙
附子
皂莢
恆山
蜀漆
半夏
款冬
牡丹 〔畏菟絲子。〕
防己
巴戟天
石南草 〔五茄為之使,〕
女菀
地榆
五茄
澤蘭
黃環
紫參
雚菌
貫眾
狼牙 〔蕪荑為之使,惡地榆,棗肌。〕
藜蘆
䕡茹
白蘞 〔代赭為之使,反烏頭。〕
白芨
占斯
溲流
淫羊藿
蜚廉〔 得烏頭良。要惡麻黃。〕
欒華
虎掌
蕈草 〔礬石為之使。〕
藎草
夏枯草
弋共 〔畏玉丸、蜚廉。〕
雷丸
蟲上
龍骨
龍齒角
牛黃
蜂子
蠟蜜
白膠
阿膠 〔得大良,惡大黃。〕
牡蠣
蟲中
犀角
羚羊角羖羊角
鹿茸
鹿角
伏翼
蝟皮
蜥蜴
蜂房
桑螵蛸
䗪蟲
蠐螬
海蛤
龜甲
鱉甲
鱔甲
烏賊魚骨
蟹
蟲下
麋脂 〔畏大黃。〕
蛇蛻
蜣螂
蛇膽
馬刀
天鼠矢 〔惡白蘞、白薇。〕
斑蝥
果上
大棗
果下
杏核 〔得火良,惡黃耆、黃芩、葛根,解錫胡粉,畏蘘草。〕
菜上
冬葵子
米上
麻蕡麻子 〔畏牡蠣、白薇,惡茯苓。〕
米中
大豆及黃卷
大麥
諸藥和名第十本草內藥八百五十種
第三卷 玉石上二十二種
玉泉
玉屑
丹砂
空青
綠青
曾青
白青
扁青
石膽
雲母
石鐘乳
樸硝
硝石
芒硝
礬石
滑石
紫石英
白石英
青石脂
赤石脂
黃石脂
白石脂
黑石脂
太一餘糧
石中黃子
禹餘糧
第四卷 玉石中三十種
金屑〔 和名古加禰,出陸奧國。〕
銀屑
水銀
雄黃
雌黃
殷孽
孔公孽
石腦〔 唐〕
石硫黃
陽起石
凝水石
石膏
磁石
玄石
理石
長石
膚青
鐵落
鐵
生鐵
剛鐵
鐵精
光明鹽
綠鹽
密陀僧
紫䤵〔騏驎竭〕
桃花石
珊瑚
石花
石床
第五卷 玉石下三十一種
青瑯玕
礜石 。。
特生礜石
握雪礜石
方解石
蒼石
土陰孽
代赭
滷鹼 〔和名阿和之保。〕
大鹽
戎鹽
白堊〔 和名之良都知。〕
鉛丹
粉錫〔 和名已布爾。〕
錫銅鏡鼻
鉛弩牙
金牙
石灰
冬灰
煅灶灰 留所乃都知。)
伏龍肝
東壁土
硇沙
胡桐淚 〔〕
姜石
赤銅屑
銅䤵 〔石 〕
白瓷 〔瓦屑〕
烏古瓦
石燕
梁上塵
第六卷 草上之上四十一種
青芝
赤芝
黃芝
白芝
黑芝
紫芝
赤箭〔 和名平止平止之。又加美乃也。出知泉。〕
天門冬
麥門冬
木〔 和名平介良。〕
女萎葳蕤〔 和名惠美久佐。又阿末爾。〕
黃精
乾地黃
菖蒲
遠志
澤瀉〔 和名奈末為。又於毛多加。〕
薯蕷
菊花
甘草
人參
石斛
牛膝
卷柏
細辛
獨活
升麻
茈胡
房葵
蓍實
菴蘆子
薏苡子
車前子
菥蓂子
茺蔚子
木香
龍膽
菟絲子
巴戟天
白莫
白蒿
第七卷 草上之下三十八種
肉蓯蓉
地膚子
忍冬
蒺藜子
防風
石龍芻
落石
千歲虆汁
黃連
沙參
丹參
王不留行
藍實
景天
天名精
蒲黃
香蒲
蘭草
決明
芎藭
蘼蕪
續斷
雲實
黃耆
徐長卿
杜若
蛇床子
茵陳蒿
漏蘆
茜根
飛廉
營實
薇銜
五味
旋花
白兔藿
鬼督郵
白花藤
第八卷 草中之上三十七種
當歸
秦艽
黃芩
夕藥
乾薑
藁本
麻黃
葛根
前胡
知母
大青
貝母
栝萎
玄參
苦參
石龍芮
石葦
狗脊
萆薢
拔葜
通草
瞿麥
敗醬
白芷
杜蘅
紫草
紫菀
白蘚
白薇
葈耳
茅根
百合
酸漿
紫參
女萎
淫羊藿
蠡實
第九卷 草中之下三十九種
款冬
牡丹
防己
女菀
澤蘭
地榆
王孫
爵床
白前
百部根
王苽
薺苨
高良薑
馬先蒿
蜀羊泉
積雪草
惡實
莎草
大小薊根
垣衣
艾葉
水萍
海藻
昆布
葒
陟釐
井中苔及萍
蔛
鳧葵
菟葵
鱧腸
蒟醬
百脈根
蘿摩子
白藥
蘹香子
鬱金
薑黃
阿魏
第十卷 草下之上三十五種
大黃
桔梗
甘遂
葶藶
芫花
澤漆
大戟
蕘花
旋復花
鉤吻
藜蘆
赭魁
及己
烏頭
天雄
附子
側子
羊躑躇
茵芋
射干
鳶尾
貫眾
半夏
由跋
虎掌
莨菪子
蜀漆葉
恆山
青葙
牙子
白蘞
白芨
蛇全
草蒿
雚菌
第十一卷 草下之下六十七種
連翹
白頭
䕡茹
苦芺
羊桃
羊蹄
鹿藿
牛扁
陸英
藎草
夏枯草
烏韭
蚤休
虎杖根
石長生
鼠尾草
馬鞭草
馬勃
雞腸草
蛇莓汁
苧根
菰根
狼跋子
蒴藋
弓弩弦
舂杵頭細糠
敗蒲席
敗船茹
敗鼓皮
敗天公
半天河
地漿
屋遊
赤地利
赤車使者
劉寄奴草
三白草
牽牛子
豬膏莓
紫葛
萆麻子
葎草
格注草
獨行根
苟舌草
烏蘞莓
豨薟
狼毒
鬼臼
蘆根
甘蕉根
萹蓄
酢漿草
苘實
蒲公草
商陸
女青
水蓼
角蒿
昨葉何草
白附子
鶴蝨
甑帶灰
屐屧鼻繩灰
故麻鞋底
雀麥
筆頭灰 和名不留支不氐乃都加乃波比。
第十二卷 木上二十七種
茯苓
虎魄
松脂
柏實
菌桂
牡桂
桂
杜仲
楓香脂
乾漆
蔓荊實
牡荊實
女貞
桑上寄生
蕤核
五茄
沉香
柏木
辛夷
木蘭
榆皮
酸棗
槐實
檸實
枸杞
蘇合
橘柚
第十三卷 木中二十八種
龍眼
厚朴
豬苓
竹葉芹竹葉
枳實
山茱萸
吳茱萸
秦皮
梔子
檳榔
合歡
秦椒
衛茅
紫葳
蕪荑
食茱萸
椋子木
每始王木
折傷木
茗苦荼茗
桑根白皮
松蘿
白棘
棘刺花
安息香
龍腦香
庵摩勒
毗黎勒
第十四卷 木下四十五種
黃環
石南草
巴豆
蜀椒
莽草
郁核
鼠李
欒華
杉材
楠材
榧實
蔓椒
釣樟根皮
雷丸
溲疏
舉樹皮
白楊樹皮
水楊葉
欒荊
小柏〔 和名加波宇須歧歧波多。〕
莢蒾
釣藤
藥實根
皂莢
楝實
柳華
桐葉
梓白皮
蘇方木
接骨木
枳椇
木天蓼
烏臼木
赤爪草
訶黎勒
風柳皮
賣子木
大空
紫真檀木
椿木葉
胡椒
橡實
每食子
楊廬木
槲若葉
第十五卷 獸禽五十六種
龍骨
牛黃
麝香
人乳汁
發皮〔 和名人乃加美。〕
亂髮
頭垢
人屎
馬乳
牛乳
羊乳
酪蘇
熊脂
白膠
阿膠
醍醐
底野迦
酪
犀角
羚羊角
羖羊角
牛角䚡
白馬莖
牡狗陰莖
鹿茸
獐骨
虎骨
豹肉
貍骨
菟頭骨
六畜毛蹄甲
鼺鼠
麋脂
豚卵
鼴鼠
獺肝
狐陰莖
貒膏
野豬黃
驢屎
豺皮
丹雄雞
白鵝膏
鶩肪
雁肪
鷓鴣鳥
雉肉
鷹矢白
雀卵
鸛骨
雄鵲
鴝鵒肉
燕矢
孔雀矢
鸕鶿
鵄頭
第十六卷 蟲魚類七十二種
石蜜
臘蜜
蜂子
牡蠣
桑螵蛸
海蛤
文蛤
魁蛤
石決明
秦龜
龜甲
鯉魚
彖魚
鮑魚
鮧魚
鱔
鯽魚
伏翼
蝟皮
石龍子
露蜂房
樗雞
蚱蟬
白殭蠶
木虻
蜚虻
蜚蠊
䗪蟲
蠐螬
蛞蝓
水蛭
鱉甲
鱔魚甲
烏賊魚
蟹
擁鈕
天鼠矢
螈蠶蛾
鰻鱺魚
鮫魚
紫貝
蝦蟆
蛙
牡鼠
蚺蛇膽
蝮蛇膽
陵鯉甲
蜘蛛
蜻蛉
石蠶
蛇蛻皮
蛇黃
蜈蚣
馬陸
蠮螉
雀矦
彼子
鼠婦
螢火
衣魚
白頸蚯蚓
螻蛄
蜣螂
斑蝥
芫青
葛上亭長
地膽
馬刀 〔 和名末天乃加比又都堯反。〕
貝子
田中螺 〔汁 和名多都比。〕
蝸牛
甲香
珂
第十七卷 果二十五種
豆蔻
蒲陶
蓬虆 〔 〕
覆盆
大棗
藕實
雞頭實
芰。
實
慄
櫻桃
梅實
枇杷
柿
木苽
甘蔗
石蜜
沙糖
芋 〔 和名以以乇。〕
烏芋
杏核
桃核
李核
梨
柰
安久榴
第十八卷 菜三十八種
白瓜子
白冬瓜
瓜蒂
冬葵子
葵根
莧實
苦菜
薺
蕪青
萊〔菔和名於保禰。〕
龍葵
菘
芥
苜蓿
荏子
蓼實
蔥實
薤
韭
白蘘荷
琍菜
蘇
水蘇
假蘇
香薷
薄荷〔 〕
秦荻梨
苦瓠
水靳
馬芹子
蒓
落葵 和名加良阿布比。
蘩蔞
蕺
葫
蒜
堇
蕓薹
第十九卷 米穀二十八種
胡麻
青蘘〔 巨勝苗也,胡麻淳黑者名巨勝。〕
麻蕡
飴糖
大豆黃卷
赤小豆
豉
大麥
穬麥
小麥
青粱米
黃粱米
白粱米
粟米
丹黍米
孽米
秫米
陳廩米
酒
腐婢
扁豆
黍米
粳米
稻米
稷米
酢
醬
鹽
第二十卷 有名無用藥百九十三種 無和名
本草外藥七十種
鬼皂莢
江浦草
茭弱
鹿毛菜
茭郁
鴨頭草
雞冠草
蒟蒻
上八種出《新撰食經》。
礪石〔 和名止。〕
溫石
鼠場土〔 和名禰須美乃都知。〕
仰天皮
土檳榔
啄木頭〔 和名天良都都支。〕
百勞〔 和名毛須。〕
蒿雀
百舌鳥。
鴞目
姑獲。
鳥死蠶
蠶布⿰赤西
鬼齒
阿勒勃
栟櫚木 和名須呂乃支。)
赤檉
紅藍花
零陵香
甘松香
艾納香
兜納香
零餘子
燈心草
甜糟
以上二十五種出《本草拾遺》。
石骨
鐵屑
藍子
石荊
牡蒙
木占斯
赤赫樹
⿱⻗吟蝨
蒿癭
薰草
三稜草
練石草
刀圭草
漆姑草
槎牙草
瓦松
胡蔥
青桴木
續骨木
不灰木
朝菌
雉口
鴨頭
牡鼠卵
黃白赤
貓屎
狼血
鰒魚
陳久蜆殼
蠶砂
綠繭汁
桑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