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定鬼缘阴阳冥婚 中国古代的冥婚:娶草人、嫁塑像、听闹房……

编辑:
发布时间: 2020-12-12 06:03:48
分享:

冥婚 ,简言之就是两个死人结亲的意思。古时叫做“迁葬 ”,现代叫做“结阴亲”。如果是女死男娶,就叫“娶鬼妻”,男死女嫁,就叫“抱主成亲”,也叫“归门守孝”,古时叫“嫁殇”。冥婚中已死的男子叫“鬼夫”,已死的女子叫“鬼妻”,没办冥婚之前叫“鬼小姐”,鬼夫鬼妻的父母叫“鬼亲家”。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代,如果子女死得早,还要为子女在坟墓中设置私塾先生和侍从。康誉之《昨梦录》记载说,考虑到有年幼的男子没读过书就身亡了,就请个私塾先生教育教育,女子就请侍从在阴间侍奉亡女。即使是冥婚,也得请媒人说媒,这个媒人就是鬼媒人。根据宋人康兴之《昨梦录》的记载,鬼媒人在当时已经演变成为一种职业,不仅每年在邻里乡里察访未婚而死的男女,为他们谋合,而且还充当冥婚仪式中的主婚人。

冥婚:风靡2000年,盛于唐,传至清

冥婚的起源很早,约战国时间出现的《周礼》中便有禁止冥婚的说法,《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周礼》的禁止其实也就反映了冥婚的流行。

历史上比较早且著名的冥婚案例之一便是曹操给他儿子曹冲置办的冥婚。话说曹冲天资聪慧,但却只活到了十三岁。儿子突遭不幸,曹操哭得是泪如雨下。想着就要给曹冲弄个冥婚。凑巧的是大臣邴原的女儿也早逝,曹操就想和邴原商量着为子女搞冥婚,在阴间配成一对夫妻。但是,被邴原回绝了,说是“非礼也”,意思就是这成何体统!没办法,曹操只能另外寻找,后来听说有个甄姓的女子活着的时候长得不错,而且又知书达理,也是英年早逝,正好和曹冲配得上。于是曹操就给这家人下聘,把姓甄的女子与曹冲合葬在了一起,了了这份心愿。后来曹睿的女儿死掉了,就又找到了甄家的从孙办冥婚。

冥婚的发展经历了古代中国的历朝历代,可谓盛于唐,传至清。

在唐朝,冥婚十分盛行。当时,上至皇帝、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都乐意搞冥婚。根据《旧唐书·懿德太子重润传》中记载,在大足元年,懿德太子李重润被武后杀害,年仅十九岁。唐中宗李显复位之后便追封李重润为“懿德太子”陪葬乾陵,后来还为他介绍了国子监丞裴粹的女儿冥婚。据资料,1971年,考古工作者发掘懿德太子墓时,在墓室石椁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副残缺不全的人骨架,经鉴定,与文献记载相吻合。

唐朝冥婚仪式和活人婚礼差不两样,其过程大致可分为订婚、迁葬、合棺、合葬。要书信要纳聘,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据敦煌写本资料,在唐朝,冥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亲都要写祭文给自己的儿女,告知他们即将举行冥婚这件事。男方的父亲得写信给女方的父亲表示有意迎娶其女的意思,待女方的父亲同意之后也得写个回信表示愿意,这样以后方可准备两人的冥婚事宜。唐以后,冥婚在社会上层逐渐减少,但在民间社会,依然十分盛行。

经历宋元明三朝,冥婚在清朝仍然“经久不衰”,其仪式与前代差别不大。根据《清稗类钞》记载,在当时,冥婚仍旧被认作是男女死后相配的婚姻。清人陆容云在《菽园杂记》卷五中记载说,山西有个风俗,凡是男子没有娶妻便死了的,父母必定要遍寻乡里求亡女以配婚,议婚定礼纳币就像活人婚礼一样,摆宴会亲戚,一个都不落。女子未婚而死的,父母也会想办法找女婿入赘,礼节相似。康誉之在《昨梦录》中说,冥婚是“北俗”。从各个地方志中可见,冥婚在北方确实比在南方严重,尤其是记载山西冥婚的比较多。《清稗类钞》中说冥婚是山右最盛,山右就是现在的山西,当地还有过因争抢冥婚而打官司的事情。

冥婚的几种:活人与死人、活人与茅草

冥婚最初的形式就是迁葬,所谓迁葬就是男女双方在生前没有婚约,死后由双方父母做主,选择一个良辰吉日通过迁棺合葬结成阴亲。在结婚当天,所有的仪式与活人嫁娶相差无几,出门得鼓乐开道,八抬花轿紧随,花轿内放置鬼新娘的牌位,花轿门前则是用纸糊的童男童女。盛殓鬼新娘尸体的棺材则由八个身穿绿色衣服的男子抬着,一直将鬼新娘送到男子的墓地。冥婚在中国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冥婚的形式也变得多种多样,从两个人死后配婚合葬到活人与死人、活人与茅草成婚,其仪式千奇百怪,下文只选择其中几种进行介绍。

迎茅娘与拨棺

冥婚双方为活人与已死的女人。女子未有婚约而死,其父母委托鬼媒人为其女寻找男子完成冥婚。男子一般都是清贫的人,女方就为男方提供嫁妆。在成婚当天,女方用茅草扎成一个草人代替已死的女儿,就是所谓的茅娘。草人身穿出嫁的衣服,头戴花冠,并由活人搀扶着与男子拜堂成婚。仪式完成之后,男子请女子的红鞋一双归家。回家以后,男方需在家设“灵前桌”进行供奉,俗称“请鞋”。自此之后,两家来往如亲戚。

有些地方还有“拨棺”的仪式,就是男子来到女方家里,不与亡女进行拜堂的仪式,只在女尸入棺的时候,男子骑而过,叫“拨棺”。这个动作完成之后,请女子的神位和“灵前钱”归家供奉。拨棺便寓意着和亡女完成性行为。据说这样以后,亡女的灵魂就算是有了归宿。

抱主成亲与迎柩归葬

抱主成亲就是男女双方已有婚约,但是男子亡故,活着的未婚妻抱着亡夫的牌位拜天地,仪式完成之后,女方就是男方的家人,终身不能再嫁。

迎枢归葬,就是人娶鬼。男女双方已有婚约,但女方身亡 ,男方就迎娶亡妻的“神主牌” 表示成婚。因为忌讳的原因,人们把未婚亡妻称作“孤娘“,其实就是“姑娘”的意思。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子抱主成亲则不能再嫁,但男子“迎枢归葬”后却可再娶 。只不过,男方在再娶之日,得先娶“孤娘”再娶人。迎接新娘和迎接孤娘的仪式要同时进行。主要是男方得准备黑轿和红轿各一顶,黑轿迎接孤娘的牌位,红轿接新娘,等到孤娘的牌位安置完成之后,才能出门迎接新娘,举行婚礼。“孤娘”是正室,新娘为偏房,如不若此,便有厉鬼作祟。

为亡女择婿

就是未订亲的女子身亡,女方为其寻找冥婚夫与之成婚。

在一些地区,凡是不满十六岁的女子身亡,她的父母就要请鬼媒人寻找冥婚夫,找到之后才能下葬。冥婚夫由鬼媒人带到女方家,首先为冥婚妻设立灵位,并剪下冥婚妻的眉毛和手指甲,用红纸包好放在冥婚妻的香火碗里面,然后与冥婚妻举行结婚仪式。等到冥婚妻下葬后,冥婚夫就把冥婚妻的灵位迎到自己家中,并将剪下的指甲和眉毛放到祖先牌位之前的香炉中,如此这般,冥婚妻就算是男方家的一员,享受子孙的祭奠。

另外在台湾一些地区,选择冥婚婿并不需要鬼媒人。在当地,女子成年未有婚约却身亡,家人就在红纸上写明这个女的是生卒时日,塞入成双的钱币,封好之后扔到路边上,随后进行监视。一旦有男的捡到这个红包,女方家人便上前询问愿不愿意娶亡女,如果愿意就完成冥婚。

冥婚奇葩事:离婚、听房、娶塑像

冥婚也有离婚

《旧唐书· 萧至忠传》中记载,唐中宗时间,韦后曾经为自己死去的弟弟汝南王韦洵“娶”过中书令萧至忠的亡女进行冥婚合葬。后来,由于李隆基发动玄德门政变,诛杀了韦皇后及其党羽,萧至忠怕牵连自己,便掘开韦洵的坟墓,抬回女儿的灵柩,表明两人已经“离婚”,没有亲属关系。但最终萧至忠也未能脱了干系,被贬到地方。

冥婚也要听房

据资料说,在洪洞县,冥婚的婚礼是在晚上进行,白天男女棺木合葬后,女方给男方送来亡女遗像,与男子遗像摆放在一起,遗像前面摆上碗筷,碗内盛上生饭,还要点蜡烛,彻夜通明。然后,然后还要安排胆大的人在“洞房”外听房。而听房原本是活人闹新房的习俗,指在新婚之夜暗中偷听新婚夫妇的谈话和动静,冥婚听房也就真真的了。

活人与塑像冥婚

这是《太平广记》中记载的一个故事,说有个曹孝廉没考上功名,就到处游玩,有一天到彭州道江县“谒李冰相公庙”,在那里看到了土塑的三个女子非常动人,就指着第三个女像和庙祝说自己除了那个塑像是终身不娶。然后让庙祝给他卜了一卦,姻缘还不错,于是便把自己的衣服押在庙里表示心意。自从见到这塑像以后,这个曹孝廉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看不上其他的女人。多年之后,曹孝廉竟然梦见了塑像女子,就把这事到处跟别人说,哪有人信?不久之后,曹孝廉身体越来越不行,他觉得是塑像女子要迎他结婚,于是便沐浴更衣等候身亡,不久之后还真的死了。后来,人们都以为是他的鉴定的誓言打动了塑像,才完成饿了这段神鬼之恋。

冥婚的意义:慰藉、礼法、消灾

冥婚习俗在中国风行两千年之久,自然有它生根繁衍的土壤。

灵魂不死,阴间生活观的影响

受中国传统鬼魂观中灵魂不死的影响,人们认为人死之后还可以在冥间继续生活,山顶洞人埋死人于活人居住的洞穴之中,台湾高山族将死人埋在活人的床底就是很好的例证。于是,在婚姻方面,人们也相信子女生前没有成婚,死后便会孤孤单单,因此要举行冥婚。这种观念在中国的丧葬制度上多有体现,夫妻死后要合葬,皇室大臣死后要陪葬,即便寡妇在丈夫坟头上吊自杀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由于相信子女可以在冥间继续生活,为子女举行冥婚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父母亲人们寄托情感的一种方式。如果有子女是因为父母的连累而死,那冥婚对于父母来说,更有必要,不仅可以了却相思,也是他们认为弥补的一种方式。

韦几是京兆杜陵人,小时候随着父亲韦挺做官。由于属地地势低下又潮湿,韦几便生了病。韦挺让韦几回去,但韦几偏不离开,后来不幸早逝,时年二十一岁,未有婚约。韦挺觉得是因为自己导致儿子身亡,对他的死负有一定责任,最终将儿子千里迢迢迁葬回来做成冥婚,算是对儿子的弥补,减少父母的痛苦。

礼法要求和家族观的影响

中国传统思想认为,夫妇是人伦的开始,有了夫妇关系的确立,才有家庭的确立。生前没有婚配的人不算成年人,而且其生前无子嗣是违反礼仪伦常,香火传承和财产继承都将因此中断,且不能进入祖坟安葬。女子未婚先夭一定要先归于他姓、 成为人妻,才能使其死后魂魄依丈夫有所归依。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就是为亡子亡女举办冥婚。

“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的影响

在中国人们认为“鬼有所归,乃不为厉”,人们相信如果不给死去的子女举行冥婚,他们就会变成男祥鬼和女祥鬼返回老家作祟。在诸多的记载中,人们相信不给女性举行婚礼,可能后果更加严重。

不少地区有姑母鬼的传说:说女魂如果不为她举行冥婚,她在阴间便没有了归宿,从而害人,这话总鬼被称作“姑母鬼”。这种鬼十分厉害,家里如果招惹了这种鬼,就会有血光之灾。还有一种说法是,年轻女子在未成婚前死去,她的鬼变作“惜花鬼”,这种鬼也非常厉害,专门向着青年男子作祟,假如她和男子结了冥婚,在阴间她有了名分,同时享受子孙的祭奠,也就安定了。

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墓葬文书“生死异路,各有城郭,生人前行,死人却略,生人 上台,死人深藏埋,生人富贵,死人日远。自今相配合,千秋万岁之后不得还反”认为生人属阳,死人属阴,阴阳有别,死鬼和生人的接触是造成生者一切祸殃的根源。写镇墓文,安放五石、神药这些都可以看出,生者为死者举办冥婚,不仅是为了了却心愿、完成礼法也是防止鬼来作祟的办法。

冥婚作为一种文化习俗,虽然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明文禁止,但是依旧流毒到现代,甚至出现了恐怖的鬼妻市场,真是令人瞠目结舌。解放之后,大陆地区基本已经肃清了这种陋俗,但如今又死灰复燃,实在值得深思。

参考文献:

《中国冥婚习俗研究综述》_姚彦琳

《古代冥婚习俗》_江新建

《从一篇东汉镇墓文看我国冥婚习俗》_黄景春

《神秘的鬼神世界》_赖亚生

《清稗类钞》_徐珂

本文首发于十五言,转载请联系作者

封面图片来源网络,侵删。本文有许多不足之处,还请指教。

相关阅读
热门精选
孩子 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