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与五行 五行与干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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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12 04: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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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宋恭

水、火、木、金、土本为阴阳雨气复合之五种功用气化,其性浮动,又各分为阴阳。水分壬癸、火分丙丁、木分甲乙、金分庚辛、土分戊己,以成十天干。甲、丙、戊、庚、壬,表阳。乙、丁、己、辛、癸表阴。凡此先天浮动之气化,降为后天作用之气化,是为十二地支。水分亥、子,火分已、午,木分寅、卯,金分申、酉,土分辰戌丑未,子寅辰午申戌为阳,丑亥酉未巳卯为阴。就干支自身言,干支又各分阴阳。大五行说:五行之说,见于洪范。洪范五行以正五行为主,曰水、曰火、曰木、曰金、曰土,言太空中之气化,非实质之物也。后人以干支、四时,方位、卦位,五常、五味,均有相通之理,联成一气,其用至大,故称大五行,尤以术数家多用之。

一、水有八:坎為真水。辛申金者,水之正源。甲、寅。巽木者、水之别源。辰戌土,水之隄防也。巽木与坎水同宫。水滋木,而木亦能引水,思酸而津液生,伐木而泉源涸,故木為水之别源,水无土则滥,必藉阳土以蓄聚。申為水之生气,辰為水之归气,水又与火互根。无火不能生水。寅為火之生气,戌為火之归气,故寅戌亦為水。是一水具四行之气者也。

二、火有四:后天离為火,為先天之乾。坎為水,先天坤位。乾為阳,坤為阴,同根太极,离為真火。乙木者,火之所丽以為明,丙為太阳之火,壬為水中之火,火固与水互根者也。

三、木有三:震為真木、艮土者,木之根。已火者。木之燄也。

四、金有四:兑為真金,乾阳金亦不变,金喜丁火之鎔,亦喜癸水之泽也。

五、土有五,坤与丑、未皆真土,水与土同源,土旺则生金,故癸、庚皆為土也。

以上為五行蕴奥,乃先天之气,专用之以办地之大小贵贱,大而建国立都,小而乡镇填宅,其用最大,故曰大五行。

反五行:五行有生有克,反生反克。谓之反五行。反生之说。见于十翼。说卦传“震為雷,其于稼也為反生”。反生之物,实不仅於稼也。凡物,包括人在内,无不反生,惟稼為易见耳。如五穀种子,种于地下,先生根须,吸收土中水份营养,供其种子发芽生技长叶。根须本由种子所生,而根须反吸收水份营养.供其种子生芽长枝,由我生而生我,即是反生。乌鸦反哺,人老了由充女奉养,皆反生实。

五行:生、克、制、化。

大五行说:五行之说、见于洪范。洪范五行以正五行为主,曰水、曰火、曰木、曰金、曰土。言太空中之气化,非实质之物也。后人以干支、四时。方位、卦位、五常、五味。均有相通之理。联成一气。其用至大。故称大五行,尤以术数家多用之。

一、水有八:坎為真水。辛申金者。水之正源。甲、寅巽木者、水之别源,辰戌土,水之隄防也。巽木与坎水同宫。水滋木.而木亦能引水。思酸而津液生。伐木而泉源涸,故木為水之别源、水无土则滥。必藉阳土以蓄聚。申為水之生气。辰為水之归气,水又与火互根。无火不能生水。寅為火之生气,戌為火之归气,故寅戌亦為水。是一水具四行之气者也。

二、火有四:后天离為火。為先天之乾。坎為水。先天坤位。乾為阳。坤為阴。同根太极。离為真火。乙木者。火之所丽以為明。丙為太阳之火。壬為水中之火。火固与水互根者也。

三、木有三:震為真木、根土者,木之根。已火者。木之燄也。

四、金有四:兑為真金,乾阳金亦不变,金喜丁火之鎔,亦喜癸水之泽也。

五、土有五,坤与丑、未皆真土,水与土同源,土旺则生金故癸、庚皆為土也。

以上為五行蕴奥。乃先天之气。专用之以办地之大小贵贱。大而建国立都。小而乡镇填宅。其用最大。故曰大五行。

反五行:五行有生有克,反生反克。谓之反五行。反生之反五行:五行有生有克。反生反克。谓之反五行。反生之说。见于十翼说卦传,震為雷,其于稼也為反生。反生之物,实不仅於稼也。凡物,包括人在内,无不反生,惟稼為易见耳。如五穀种子,种于地下,先生根须,吸收土中水份营养,供其种子发芽生技长叶。根须本由种子所生,而根须反吸收水份营养.供其种子生芽长枝。由我生而生我。即是反生.乌鸦反哺。人老了由子女奉养。皆反生实。

五行:生、克、制、化。

一、五行的相生:

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週而复始,循环不断,谓之五行相生。

五行在天成象,為气化。水為湿气化,火為热气化。金為凉气化,木為湿气化,土為中和气化,在地成形,气聚而成形。

湿聚成水,热聚发火,凉聚似金,温聚如木,中和成土,由气化而形化、谓之生生,由形化而形化,谓之相生,生有变化之妙,即阳变阴化,不生则為顽。

五行相克:

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週而复始,循环不断,谓之相克。克有裁成之功,不克则不成器,故生与克同功。

五行相制:

水生木:水多木浮,木受水制,木多水枯,水受木制。

木生火:木多火炽,火受木制,火多木消,木受火制。

火生土:火多土燥,土受火制,土多火燬,火受土制。

土生金:土多金埋,金受土制,金多土崩,土受金制。

金生水:水多金沉,金多水浊。金受水制。水受金制。

以多制少,谓之相制。本為相生、反而相制。制,即是反克。

五行相化

水克火:水多火灭,火為水化。火多水干,水為火化。

火克金:火多金鎔,金為火化。金多火弱,火為金化。

金克木:金多木折,木為金化。木多金崩,金為木化。

木克土:木多土崩,土為木化。土多木埋,木為土化。

土克水:土多水混,水受土化。水多土流,土受水化。

反克:水克火,火多水干,金克木。木坚金崩,土克水,水多土散。火克金,金多火弱。木克土,土坚木折。

反生:水克火,但水生木,而木反生火。火克金,但火生土,而土反生金。金克木,但金生水,而水反生木。木克土,但木生火,而火反生土。土克水,但土生金,而金反生水。

夏。夏、假也。假者,宽假万物使生长也,其位南方。南,任也,物之方任也。

三土者:土之為言,吐也,含吐气精。以生于物。土,吐生也,其字二,以象地下之下与地之中,以一直画,象物初出地也,其时為夏季。季,老也,万物於此成就方老,含黄中之德,能包万物。

四金:金者,禁也,阴气始起,万物禁止也。金生於土,金字从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之形也,其时秋,秋之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秋、肃也。万物莫肃敬恭庄礼之主也。天地反物為秋,其位西方。西,鲜讯也。讯者,始入之貌也。

五水:水者、準也,平準万物。水之為吉演也。阴化淖儒,流施潜行也,故立字两人交一。以中出者為水。一者数之始,两人譬男女。阴阳交以起一也。水者,五行始焉,元气之凑液也。水其字象泉,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其时為冬。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水者,地之血气,筋脉之通流者,故曰水。

体者:以形质為名,性者,以功用為益,以五行体性,资益万物,兹分述朴后。

水居太阴之位。此方闭藏之所至阴之地。阴之所终,阳之所始。万物归根,以待孽萌。故水以寒為体,润下為性。

火居太阳之位。炎炽赫烈。故火以明热為体,炎上為用。木居少阳之位。春气和煦温柔,弱火伏其中,故木以湿曲直為性。

金居少阴之位,西方成物之所,物成则凝强,少阴则清冷,故金以强冷為体。从革為性。

土在四时之中,处季月之末,阳衰阴长,居位之中,总于四行,积尘成宝,积则有间。有间故念客,成实故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实為体,稼穡為性。种曰稼,敛曰穡。干支者,因五行而立之。昔轩辕之时。大挠氏之所制也。月令云:“大挠採五行之情,占斗机所逮也。始作甲乙以名曰,谓之。榦作子丑以明月,谓之支。有事于天。则用日,有事于地,则用辰。阴阳之别,故有干支,名也”。榦字有三种不同,一作榦,二作竿,三作干。字榦者。此支杆既相配成用。如树木之有支条茎共榦为树体,所以云榦。又作干者,也是杆义。支者支任為义,以此日表,任济万事,故云支。又作干字者亦是竿义。如物之在竿上。能竖立显然,故亦云竿也。世书从易,故多用干。

二、天干立名的含义

甲,押也,春则开也,冬则闔也。

乙者,轧也,春时万物皆解孚。甲自抽轧而出也。

丙者,柄也。物之生长,各执其柄。

丙者,柄也。夏时万物强大,柄然著见也。

丁者,亭也。亭犹止也。物之生长,将应止也。

戊者,贸也,生长既极,极则应成贸易前体也。

己者,纪也。物统始成,有条纪也。

戊之為言茂也,己之為言起也,谓万物皆技叶茂盛。其含秀者。仰屈而起也。

庚者,更也。辛者,新也,谓万物成代改更复新也。郑注礼记,谓万物皆肃然改更。秀实新成也。

壬者,任也,癸者,揆也。阴任于阳。揆然萌茅也。

三、地支立名的含义:

子者,口孽也。阳气既动,万物孽萌。

丑者,纽也。纽者,击也!续萌而击长也。故曰孽萌于子,纽芽于丑。

寅者,移也。亦云引也,芽稍吐,引而申之,移出于地也。

卯者,冒也,物生长大,覆冒于地也。

辰者,震也。震动奋迅,去其故体也。

已者,已也。故体洗去,于是已也。

午者,仵也。亦云崿也。伸夏之月,万物盛大,枝叶崿布于午。

未者,昧也。阴气已长。万物稍衰,体曖昧也。故曰曖昧于未。

申者,伸也,犹引也。长也,衰老引长。

酉者,老也。亦云熟也,万物老极而成熟也。

戌者,灭也。杀也,九月杀极,物皆灭也。

亥者,核也。阂也。十月闭藏。万物皆入核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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