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 2016年四川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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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6 13: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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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最大的一件事莫过于二胎政策的放开,这对很多想再生二胎的家庭来说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产假天数的修订也迫在眉睫,各地方已经在修订亲的假期了,那么,2016年四川产假天数是多少天?

2016年四川产假天数

  截止2月23日,全国12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已经敲定出台,记者梳理发现,不同省份产假加陪产假从最长的195天到135天,差距可达两个月之多。

  在这之中,四川省女性生育假158天加男方护理假20天,共计178的规定,使得其产假福利看起来排名全国第三,次于福建最多可休180天+15天=195天,次于宁夏158天+25天=183天。

  但实际上,四川可休产假福利最长可达到188天(女方)+20天(男方护)=208天。为什么是这样?因为根据最新修订的《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即根据计生条例女方可休158天,男方可休20天。

  不可忽视的是,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欧力生曾给予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答复,称这个规定依然继续适用。

  因此,四川妈妈可休的“生育假”最多可达188天,加上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福利的假期长达20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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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位法“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埋下的悬念,终于在《条例》中揭晓答案。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同时,《条例》删除了原来有关鼓励晚婚晚育、严格一孩政策(包括再生育的间隔、类区规定)以及对生育一孩奖励的内容。

  我省过去对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是:晚婚假在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基础上增加20天,即川人晚婚假可休23天;晚育假在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即128天;

  《条例》删除了晚婚晚育延长的50天(20天+30天)假期,重新规定:60天延长的生育假和20天男方护理假不区分孩次,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

  换句话说,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即共计158天的生育假,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1月22日下午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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