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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7 16: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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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抄报1:小学生安全自理常识少

首先,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

1.走在路边。走在中间会阻碍车辆通行,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的时候,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几个人一起走,就要排队走到一边。队伍要纵向排列,不能横向排列,以免妨碍他人行走。

4.不要在路上玩、玩或溜旱冰,很容易陷入危险。

5.雨天前后要特别注意车辆。最好穿黄色雨衣、雨靴、雨伞等雨具,以引起司机的注意。打伞的时候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伞当格斗玩具,以免刺伤人。

6.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在路上骑自行车。

二、乘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不要将空罐头食品或其他垃圾扔出窗外,这会污染环境

撞到行人或其他车辆,造成危险。

3.刹车时不要在车内乱跑,防止车撞到硬物。

4.从右边上下车,因为可能有车从左边开过来。

5.下车的时候一定要确定后面没有车,才能下车。

三、放学后或周末,选择活动地点时,应注意的问题

1.去没有交通的地方,比如公园,广场。

2.不要在正在施工的工地上玩耍。

3.不要玩得离河太近,以免掉进河里。

4.不要去小河池塘游泳。

5.不要在路上玩,这很危险,会阻碍交通。

第四,过马路要注意安全

1.过马路要注意红绿灯的变化。红灯亮的时候不能过马路;绿灯亮的时候,还必须看到周围没有车,才能过马道;如果信号在路中间变化,赶紧过马路。

2.有时候红灯亮了,车离路口还很远,这个时候不能过马路。因为好像车很远,但是一眨眼,它就来找你了。

3.十字路口通常有不止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个?你应该看看马路对面的信号灯。

4.出了巷子或者绿树丛不要突然跑,因为可能有车经过。

5.不省事,从隔离护栏下的路和斑马线外过马路

手抄报2:小学生法律知识知识少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批准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明确行为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总规范的实施。其特征包括四个方面:(1)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批准的;法律是普遍的社会规范;法律规定了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是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执行的。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捍卫国家权力;保护合法财产;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人民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应当依法惩处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算犯罪。

4.犯罪的特征是: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对社会危害相当大;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刑事违法;犯罪是一种应该受到惩罚的行为,即应该受到惩罚。

5.犯罪条件和犯罪客体是指受我国刑法保护并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是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权的侵犯;犯罪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犯罪主体是指负有刑事责任并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者单位;犯罪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6.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行为(Act)是指以积极活动危害社会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是人类的积极行为。比如故意伤害、盗窃属于行为形式;不作为是指应该实施,不实施也可以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犯罪形式必须以行为人承担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行为人为了逃避赡养老人的义务,遗弃在荒野中不能自理的父母的,构成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未受刑事处罚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责令改正;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押。

8.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而刑事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其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后果,但因过失而未能预见,或者因已经预见而认为可以避免,从而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的心理态度。也可以分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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