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的“反应停”事件,是一个典型的药物导致胎儿畸形的例子。
当时一家西德药厂生产了一种治疗早期妊娠反应的新药,有很好的止吐作用。许多有呕吐反应的早期妊娠妇女,服用此药后,可迅速把妊娠反应性呕吐停住,因而取名为“反应停”。
由于止吐效果显着,颇受早孕妇女的欢迎。在很短的时间里便风靡全世界。特别是在十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内,成为非常畅销的药。但是随后不久,这些国家内不断出生了许多没有胳膊也没有腿的海豹样新生婴儿。仅在生产此药的西德,10个月中,就有5500多个这样的怪胎出生。在英国也在短时间内,登记到的这种怪胎就有8000多个。日本也发现300多个。“反应停”对母体的毒性不强,止吐的效果又很显着,为什么对胎儿却造成如此多的畸胎尼?
后来经过研究,发现“反就停”造成胎儿畸形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药物的毒性,而在药物的致畸性。其致畸作用竟强达50-80%用药孕妇的胎儿。从这一事件可以说明,对母体疾病有好作用的药物,对胎儿不但不起好作用,反而起了致畸的坏作用。
“反应停”事件只是个别的,绝大多数的药物对母儿的作用基本上是一致的,只在作用的大小程度上,随着经胎盘到达胎儿体内药量的多少而有不同。可以经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的药量,又与药物的多少而有不同。可以经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的药量,又与药物分子的大小和它们能在什么样的溶剂中溶解,它们的溶解度如何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