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二高级法院近日宣布,阿迪达斯的“三道杠”标志作为商标无效,因为它缺乏独特性,同时还支持欧洲知识产权局取消于2016年接受该商标的决定。
作为全球知名的运动品牌,阿迪达斯在保护商标上的态度一直很强硬。
据悉,即便是美国电动汽车巨头特斯拉也曾被其起诉过,原因是特斯拉Model3的商标设计中的“三”采用了三道杠设计,并计划将这一标志印在服装上。美国服装品牌Forever 21也曾被阿迪达斯抨击,前者运用四道杠的设计根本就是照搬阿迪达斯的三道杠设计。阿迪达斯周三表示,对欧盟的决定感到失望,但是这一决定只会影响该标志特定用途。目前,中国和北美地区占阿迪达斯全球市场份额的近50%。
自1952年开始,阿迪达斯将“三条杠”用于其生产的运动鞋产品上,1967年开始呈现在该公司旗下的服装产品上,并逐步成为阿迪达斯的标志性规划。进入21世纪,阿迪达斯欲在我国将“三条杠”作为商标注册运用在服装产品上,遭受了许多波折。
2006年与2008年,阿迪达斯将其分别在德国与欧盟注册的第G876661号与第G948935号“三条杠”图形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在我国的疆域延伸维护请求,在被核准运用在上衣、裤子等产品上后,遭到泉州市鞋业商会提出吊销争议。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对争议商标的注册予以吊销后,阿迪达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其诉讼请求相继被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驳回,阿迪达斯继而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再审,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阿迪达斯在2014年、遭到比利时公司Shoe Branding Europe的挑战,而去年欧盟法院也以Shoe Branding的“两条杠”商标,跟阿迪达斯的过于相似为由,判决Shoe Branding的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