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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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7-11 01: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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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的书,一本指明自己人生方向的书,而在我心里,有一本比一切都好的书——《老人与海》

老渔夫圣地亚哥,84天一无所获。他决定再去钓鱼,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长两英尺的大鱼。他的船被这条大马林鱼拖了两天两夜。在这段时间里,他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艰难考验,最后把鱼刺死,绑在船头。然而,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一条鲨鱼,老人和鲨鱼搏斗至死。结果,大马林鱼被鲨鱼吃掉了,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骨架。老人不得不乘船回家。《老人与海》篇幅不长,故事简单,但也独具返璞归真的质朴,深远的自然,雄壮的力量,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我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几乎忘不了“老人与海”这句话。老渔夫就是这样一个敢于挑战极限的英雄。虽然他无法逃脱海明威的悲剧,但他首先有正式困难的勇气,有大马林鱼坚持到底的毅力和耐力,有取胜的信心。虽然事实是大马林鱼被鲨鱼吃掉,他只带着鱼骨上岸,但他是精神赢家!-永远不要去大海,永远不要去大马林鱼,永远不要去鲨鱼。事实上,他们倾向于限制自己。就像这个跳蚤的故事,科学家把跳蚤放在一个用玻璃紧紧覆盖的盒子里,跳蚤每次跳都会撞到墙上。科学家反复取下玻璃罩,跳蚤就再也跳不出来了——因为它们已经把自己的极限定位在了比玻璃更低的位置。老人被大鱼折磨了两天,面对鲨鱼他依然没有放弃自己,依然有勇气去战斗。《老人与海》是英雄的赞歌。

没有人知道人类的极限是什么。人们总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创造一个又一个生活奇迹。很难想象老人一个人战斗两天会发生什么,但是老人安全回家是必然的——虽然他只有简陋的装备,但是,他有最大的精神支柱——孩子。老人谈过多少次孩子?孩子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从小就教孩子钓鱼,而孩子在生活中照顾他。老人和孩子往往有最常见的语言。第一,他们通过生活训练变得超脱,让他们的内心最能相互辉映,焕发出最耀眼的光彩。正因如此,老人爱孩子,孩子爱老人。这份爱是老人出海的护身符!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母亲无意将一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里。当她回到家时,她看到孩子在楼下的窗口向她挥手,摔倒了。她拼命跑去抓从三楼掉下来的孩子。消防队员做了一个实验:从三楼推下一个和孩子一样重的麻袋,让所有队员站在和妈妈一样的位置接住,但是没有一个人能接住。这个故事的震撼还在我心里蠢蠢欲动,我也被这爱情铸造的奇迹深深打动了。耶!一个毫无意义的麻袋,即使是在正式训练中,也不会激起消防员潜意识中的超越极限的紧迫感。

《老人与海》给了我们太多的启发。真的是一本好书,一本能让人赚一辈子钱的好书!

[第2条]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意味着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曾经沉迷,想过一本书,就是《如果你给我三天光明》。

这个彻底不完整的标题吸引了我,主角海伦凯勒是个瞎子。因为一场大病,海伦失去了视力和听力。起初,海伦易怒,容易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怕黑。在漆黑的夜晚,我经常因为什么都看不清楚而感到害怕和烦躁。

海伦说为了得到三天的光明,只有三天,她希望自己能看到,她定期安排这三天想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见到那些让我的生命有价值的善良、温柔、友好的人,想拯救她记忆中的那些人,尤其是她的老师沙利文小姐;她也想看到宝宝的脸,因为宝宝带给她蓬勃的生命力;还有她忠诚聪明的宠物狗的脸,因为它温暖了她。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上有画...她必须仔细阅读它们。

第二天,她想看日出。她认为黑夜变成白天是一个奇迹。虽然海伦的世界从来没有光明,但她对一切的变化都很好奇。她甚至想再看看整个世界!阅读整个地球的历史!

最后一天,她还是要迎着初升的太阳,然后去参观这座城市和她住的地方,直到午夜,直到她失去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但她还是说,他的心里充满了甜蜜的回忆。

真是个好孩子!她渴望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后悔,仿佛她的生活充满了光明。她重新触摸了这个世界,又用自己的眼睛看了一遍。虽然这段时间很短,但它给海伦的心中增添了一个美丽的梦想。

但我看到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眼光的人”,再次震撼了我的心。她一再提醒我们,她三天看到的东西我们都能看到,我们有权利随时看到那些东西,因为我们能看到。

所以,要珍惜当下。我们可以看到春天万物复苏,夏天阳光明媚,秋天果实累累,冬天下雪...这些对盲人来说都是遥远的幸福!对他们来说,就好像生活中少了什么。他们一定是羡慕嫉妒我们。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是如此被羡慕?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如果给我三天光明》给我的感觉。谢谢你有这么好的书,我知道如何更好地珍惜它。

[第3条]

都说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就喜欢看书,从小的绘本漫画,到著名的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的儿童版,到现在的名人传记、杂志、小说等。,我一步步走上阶梯,走进宝库,爱上了读书。

记得小时候,看绘本,学到做人的道理;看漫画书,看到五彩缤纷的世界;理科出名增长见识;读名人传记,明白学习的重要性;阅读杂志和小说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喜欢读书。最近看了很多“中国动物王”沈写的动物系列小说,从一只雪豹唱着欢乐悲伤的父爱赞歌,到一只五彩斑斓的龙鸟用爱与温暖演绎着侏罗纪的飞翔奇迹,再到一条红丝带用勇气与智慧爬上狮子王的宝座。这些小说有的是关于温暖的,有的是关于爱情的,有的是关于勇气的。今天,我要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狼国女王》。

在每个人的印象中,狼是最凶猛的动物之一。狼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一般是无情的,不团结的,但这本书却把真正的狼描写的淋漓尽致,有爱,有血有肉。在一次冬季捕食中,狼王头盔为了小女儿惨死在孟加拉虎的口中,整个狼群饱受饥饿之苦。狼王头盔的妻子紫葡萄为了爱情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小鹿。就在整个狼群充满恐怖气氛开始新狼王比赛的时候,狼王头盔的母亲首先俯下脖子推荐能干的紫葡萄为狼王,其他很多公狼和母狼也纷纷向紫葡萄屈服并支持。然而,一只狼蜷缩着脖子,拒绝向紫葡萄投降。他不愿意接受紫葡萄是狼王的现实,离家出走。紫葡萄成为了佩亚丁狼群的新狼王,但她成为狼王后,就倒霉了。她已经几天不能吃东西了。他们不得不冒险攻击牛,但攻击没有成功,他们不得不抓野猪。幸运的是,他们抓到了四只小野猪,狼得以维持生命。没过多久,外博只能因为找不到食物而返回。他感谢紫葡萄对狼的贡献,用尽一切手段帮助紫葡萄巩固王位。没过多久,帕亚丁狼就恢复繁荣,但不幸的是,灾难之星孟加拉虎出现了。虽然崽都完好无损,但还是丢了两只狼。当它们再次捕食驴子时,帕亚丁狼以一只公狼为代价交换了一头驴子,然后灾难之星孟加拉虎又来了。狼群决定与孟加拉虎决一死战。就在他们决战孟加拉虎的时候,隔壁的万莫沙狼也来帮忙了。他们一起把老虎赶出了领地。不久后,万莫沙狼主动与帕亚丁狼合并。大家一致推荐紫葡萄为狼王。经过一系列磨难,紫葡萄不仅为丈夫报了仇,还为其他狼创造了安全的环境,再次当选为狼王。紫葡萄以卓越的勇气、魄力、善良、包容、团结,谱写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狼国女王传奇。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一个事实感动了,在人类眼中被视为恶棍的狼,却有着如此的勇气、胆量和团结的力量!菊花和万莫沙狼的动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狼虽然是世界上最凶猛的动物之一,但却是最有秩序和纪律性的群居动物,它们的处事哲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有益的启示。

这部小说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狼在弱小的时候不会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但是一旦时机成熟,它就会跳起来,直到达到目标,永不放弃。他为人生服务的精神值得研究。

而且狼一般都是一个人行动,但是狼是最团结的动物,当同伴受伤的时候也不会一个人逃跑。狼能成功杀死比自己更大更凶猛的动物。原因是一旦打了一场大仗,狼群就会大吼一声从四面八方赶来,团结协作,制服对手。这是人们常说的。

《狼国女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狼世界里的各种爱和勇敢,改变了我对狼的歧视性看法。动物世界也有爱和美。希望人和动物能和平相处。

[第4条]

不知不觉中,“学习”陪伴我走过了17个难忘的春夏秋冬。在无数个春夏秋冬中,我尝到了学习的酸甜苦辣。会有甜的,也会有难过的。

我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处于中下游。在课堂上,我总是不认真听讲,这是一个坏习惯。在学习上,说实话,我不是很努力。我总是像一个平庸的工人一样,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在处理作业的时候,我也有起有落,所以成了办公室的常客。我对自己的学习态度不是很认真。有时候总觉得自己时间很多,才意识到浪费的时间变成了表白。在上学的路上,我的折线形象充满了高山和大起大落,成绩一直不稳定。也许这就是我寻找学习问题的地方。

学习一定很苦,尤其是考试前,学生们怨声载道,老师花时间给我们做繁琐的复习题,安排作业堆山。虽然学习很忙很辛苦,但我并不觉得累。我觉得学习很快乐。看到自己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会想:学习是快乐的,当我经历了很多磨难,取得了成功的时候,学习的果实是那么的甜美!

在紧张的学习环境中,丰富的课外活动丰富了我的视野。每次玩游戏,对着电脑笑个不停。在一起的时候感觉特别累。当我坐在椅子上,面对电脑时,我感到很放松。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总是把游戏的结束放在学习上。如果我的学习这么努力,我肯定能考上全班第一,可惜我没有。但是我很快就会学会。开心就要学,不开心就要学。还不如微笑着迎接你的学习。因为快乐是学习的源泉。我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引导我在学习中使用终点。

学习是阳光,可以驱走心中的阴影。学习是雨露,可以滋润干燥的心灵。学习是春风,抚慰我们幼小的心灵。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为以后的人生旅途打下基础,这样才能体现学习生活的意义。

[第5条]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我9岁的时候,在一个比当时高的书架上翻出来的。我读《檀香刑》很吃力。我明白了,莫言。莫言当时对我还是很陌生的,那天晚上就让我爸看了,他说不适合我,只看了我的后记。但之后我一直记得有一本书叫《檀香刑》。

现在,我的话已经够多了,我知道莫言是个诺贝尔奖作家。他在家里搜中东,掏出一捆旧书。我用了一段时间完成作业,看完了。

当我打开目录时,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大师就是大师。当我高调使用凤头-猪肚-豹尾时,我会看副标题。好像是我看错了,但是看完峰头,知道了开头和结尾,留下了一大段空白。然后在“猪肚”里,我从很多人物的角度入侵德国人。孙兵反抗德国并屠杀他们。一年之年,屠城、义和团、暗杀、叛乱、失败、令人毛骨悚然的情节,让你知道清末民初动荡时期高密东北村民面对铁路田地时所表现出来的中国人的自尊与反抗。作为“杰作”的铺垫,《金枪》放在了后面,讲述了袁世凯的卫士钱在国家和人民生活崩溃的情况下,决定刺杀袁世凯的故事。没想到,金枪子弹都换了,钱被耽误了,遗憾的是最终会变成万人白骨;《裂缝》和《破城记》写的是吉姆作为一县之长的正义与民主。然而,何乃生于不合时宜,在晚清腐败的官场中无法归天。他想靠一个人赢回一座人城,只是因为他不好意思相信袁世凯被打败了。在《知府之歌》中,吉姆突然意识到“不清而风波生;,曹阿瞒。孙兵被檀香刑后,为了打掉袁世凯与德军指挥官克劳德的计划,在告别被毒死殉难的妻子后杀死了孙兵。与其杀死孙兵,不如说不允许他活到铁路通车的那一天。赵佳、萧嘉、孙兵、丁谦因为这个末路王朝一个个西进,高密县的长猫腔因为孙兵的离去而渐行渐远。我想,孙的“戏演完了……”他生前不仅意味着《檀香刑》完结,还意味着300多年的大清剧完结,高密的猫腔完结,袁世凯的计划完结,同时还有一部代表高密人民风的大戏。但与此同时,人们也知道,结束就是开始,他们的死亡拉开了一出关于中国未来几十年命运是生是死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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