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因此带来的纠纷也很多,尤其是在未婚先孕的问题上,如果双方能借此机会领证修成正果也无碍,但现实中很多未婚先孕的年轻人没有勇气和能力负起应承担的责任,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
基于这一社会现象,今天我总结了关于未婚先孕的5个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帮到需要的人。
一、未婚先孕男女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婚姻关系已经不被认可,男女双方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只能视作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而对于对于未婚先孕,法律没有相关的保护规定。
很多女方认为,未婚先孕,男方需要负责任。这种说法不是完全错误也不完全正确。如果在同居期间怀孕并生子的,男方并非要负全责。
对于非婚生子女,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而对于未婚生育的女方,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男方负责,实践中,一般只会支付基础的营养费等。
二、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现实中,同居时女方未婚先孕,如果男方不负责任,女方的处境将会很被动。
从道德层面,男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确实值得谴责,而从法律层面,女不应该一味哭诉,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知道,即使是未婚生子,男方也是需要对孩子的承担抚养责任的。
三、“非婚生育”和“未婚先孕”是不同的概念
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来看,我们需要弄清“非婚生育”和“未婚先孕”两个概念。
非婚生育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而未婚先孕的,只要在生育前领取结婚证,办理准生证,还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方依然可以享受产假等相关待遇。
四、女方未婚先孕自行堕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实践中,很多未婚先孕的女方,一方自行堕胎后要求男方赔偿的,到底男方有没有义务赔偿呢?
一般情况下,由于女方怀孕自行堕胎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男方进行补偿,双方平分损失。男方支付的费用一般是堕胎费、营养费等。
五、未婚先孕也可以享受产假
上文已经介绍过未婚先孕和非婚生育的区别,但不管是未婚先孕还是非婚生育,都是可以享受产假的。
因为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批准。
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