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己的孩子在喝了一款奶粉之后,孩子经常哭闹不止,怀疑购买的奶粉有问题。”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对被举报的缙云县孩子王母婴用品店展开了明察暗访,发现该店销售的一款“德国爱他美(Aptamil) ”婴幼儿配方奶粉外包装系假冒,内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无注册号、无产品配方。
2018年3月15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向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对市场上销售不合格婴幼儿乳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销售的1段、2段、3段奶粉进行鉴定,发现销售的2段、3段奶粉蛋白质含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对该批次尚未出售的奶粉予以下架查封。
为规范缙云县婴幼儿配方乳粉在流通领域的管理,保障婴幼儿奶粉市场的健康发展,杜绝问题奶粉进入更多婴幼儿的口中,在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奶粉供货商所在地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金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上海海关等部门,深挖奶粉的来源,坚决杜绝不合格奶粉流入中国市场。
围绕该店已销售的问题奶粉已经侵害了部分消费者合法权益,该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批,同意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4月24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由,将缙云县孩子王母婴用品店和胡某作为共同被告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6月20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胡某、缙云县孩子王母婴用品店共同支付已销售问题奶粉销售额的十倍赔偿金82242.9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丽水市市级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目前被告已全部履行法院的判决。
该案系全省首例涉未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办理中,缙云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行政机关处罚情况的及时跟踪、监督,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文 | 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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