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保护展示利用遗址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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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25 1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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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保护展示利用遗址遗迹

西安明秦王府城墙遗址修复保护砌体发生坍塌引关注专家分析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苏欣雨

前不久,受连续降雨影响,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西侧的明秦王府城墙遗址修复保护砌体发生坍塌,现场一辆公交车、三辆私家车受损,有四名群众被坍塌时溅起的砖石擦伤。专家现场勘查表示,坍塌部分为原城墙遗址新筑保护性土体和外包砖砌体,未伤及原明代城墙夯土。文物部门现场落实抢险保护措施。

文物为什么会存在安全隐患?当文物出现安全事故时,哪些部门该承担责任?如何更好地对文物进行保护、展示与利用?《法治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防灾减灾能力欠缺

文物存在安全隐患

实际上,遗址遗迹等文物出现非人为坍塌或损害的事例并不少见。

2004年10月17日,位于山西平遥古城正南门的一段长约15米左右的古城墙突然坍塌。坍塌原因为常年积水,墙体侵蚀严重,土质疏松,年久失修。

2014年8月18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下的岳麓书院一棵古树突然齐根折断,树体倒向文庙大成殿,导致大成殿一半左右的建筑垮塌,当场造成3人被压。1名女性游客抢救无效死亡,另外1名游客和1名书院工作人员受伤。

2018年5月23日,颐和园瞰碧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调查,排除人为、雷击等因素,不排除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因素。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认为,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不足是文物遗址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此外,防灾减灾整体能力不强,一些地方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未得到应有重视,文物防灾减灾尚未作为重要和专项内容纳入地方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当中。各地基层文物部门和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薄弱,人员力量普遍不足,长期缺乏维修保护等都是文物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在郑宁看来,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文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制定文物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完善文物灾害险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灾情防范、受灾处置、信息报告、灾后修缮修复等一系列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郑宁认为,在文物修缮中就要考虑防灾问题,在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和环境风貌的前提下,应该将建筑加固、防震、防渗、泄洪等文物防灾抗灾措施,作为文物修缮内容予以同步考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开展专项系统研究,深入挖掘一些古城、古村落和古建筑等本身具有的独特防灾体系和抗灾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城乡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陕西省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文化所所长周荣认为,有关部门应对文物遗迹增加主动性的保护、巡查和监测,利用科技手段,进行文物本体的沉降,对文物外形出现的改变及时监控处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未雨绸缪,将问题在萌芽阶段时处理掉,以避免出现更大的灾害。充分做好提前预案,对于文物遗址,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区面临极端天气或是特殊情况的处理上,加强主动监测和维护管理,一是尽量消除隐患,二是即使问题发生,也能将问题造成的伤害程度降到最小。

文物发生安全事故

管理部门承担责任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郑宁分析称,当遗址遗迹出现非人为坍塌或损害时,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郑宁分析称,遗址遗迹的使用人、所有人应承担修缮、保养等法定职责;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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