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喝醉,只是有点累。
一件已经晒到发白的破牛仔裤,一套布满皱摺的褐色格子衬衫,一头不用特别整理就非常有造型的自然捲髮,我双手插在口袋,弓起身子走着。
我不是有点累,是很累。
下午两点,偌大的艳阳毫不留情地放出箭海,汗水如血般湿透了每个人的身心,无一倖免。
大概四个钟头,我就这样走了四个钟头。
到现在我仍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而我所住的城市却比想像中还大,一直到现在週遭仍是我熟悉的景物。
我还特地选了几条平常完全没走过的路,在不知名的路口转了随机的方向,穿过只有一个人宽的窄巷,翻过几堵残破的矮墙。
有时就这幺直直地走到路的尽头,有时则在某个十字路口突然拐弯,甚至调头。
就鸟瞰图来说,虽然不保证一直是在前进,但理论上我应该连回去的路都搞不清楚了才对。
但怎幺绕了半天…
身旁出现了妳常去的蛋糕店?!
前面路口的电影院,不就是我们第一次单独逛街,约定好的碰面地点?!
右边这条巷子里有妳最爱吃的冰淇淋。
再过去,第二条街左转,有妳一直念念不忘的阿伯烤玉米。
精準的火候,硬度适中的口感,再加上独门陈年酱汁,妳总说全台湾只有阿伯的烤玉米才是烤玉米。
『一枝三十!谢谢!』
从熟悉的阿伯手中接过玉米,香气依旧,那次约会因为额头上的青春痘,妳必须避免任何味道太过刺激的食物,妳要我答应,下次有机会一定要一起来吃。
我点了头,我们还勾了手,但这些…对妳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吧…
我继续走着,漫无目的地走着。
动作像在寻找着什幺,但那到底是什幺?
我用袖子抹去额头上的汗,将啃蚀乾净的玉米残渣甩到一旁的垃圾桶,框啷的声响,惊动了垃圾筒周围的流浪狗。
牠们愣住,瞬间压低身躯,拖着下垂的尾巴,扭头躲进街道的暗处。
想起妳说过,我就像流浪狗。
不修边幅的外表,不怎幺整理的头髮,没什幺精神的打扮,加上总是低着头走路。
『尤其是眼神…』妳说。
『不过才十七岁,怎幺会有这种眼神,我看得出那不是假装,每当我盯着你的眼睛,就觉得自己好像掉到了一片黑色的湖泊,心中突然涌出一股强烈地失落感,接着拼命在湖泊上翻拨,就好像掉了什幺很重要的东西…』
妳的脸贴近了我,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
「不会了,那种眼神不会再出现了,因为,我已经找到,那件很重要的东西…」我说。
但对妳来说,我也一样重要吗?
风很大,天色慢慢变暗,我站在河堤上,望着妳曾经抱着我的位置。
上个月被重新粉刷的提岸,才短短几天又出现一堆涂鸭,其中不乏情人伞,几年几班谁谁谁爱谁谁谁,或是谁谁谁生日快乐之类的字眼。
那天,我告诉了妳一个秘密,其实我已经喜欢妳很久了,却一直不敢让妳知道,妳懂,我不想破坏我们好朋友的关係。
每次当妳爱上了谁,又牵了哪个男生的手,我就会到这里,放走一艘纸船,告诉自己,该放手了。
那些纸船顺着河,隐没在夕阳深处,一去不回,而我却始终没有对妳真正地放开手。
如今回到这,我又摺了一艘纸船,看着河面上自己的…咦?这…这不是我的倒影啊!
怎幺…怎幺妳会在河里!?河面上映着的怎幺会是妳!怎幺…
啊!!!!!!!!!!!!妳为什幺不接受我!!!!!!!!!!
二零零三年,六月,王博志整型医院。
「来,慢慢睁开眼睛,现在感觉怎幺样?」
接过护士手中的镜子,看着里头的自己,我,笑了。
『很喜欢,谢谢。』
这天,阳光很耀眼,因为太爱妳,我把自己,变成了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