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友孙小姐前天向西湖之声《1054朋友圈》节目来电求助说:两年半以前,她在杭州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手术,中间还“回炉”了一次,左眼还是有问题,眼皮总感觉“耷拉着”。
孙小姐术后的眼睛
孙小姐:“第一次做了手术之后,医生说恢复期6个月到一年,我就一直没有上班。但是后来发现,左眼的双眼皮特别不明显!医院又给我修复了一次,现在恢复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那个刀疤还在,现在两个眼睛大小就不一样。一到下雨的时候,左边眼睛切的刀口这里有点难受。他们说,让我去医院再给我修复一次!我现在不想去动手术!因为我之前做那两次手术的时候,都是专门请假。而且要打麻药,对眼睛肯定不好,打了麻醉针之后,有时候看东西糊糊的、花花的。”
孙小姐和唐医生聊天记录
孙小姐表示,已经不再信任杭州整形医院。要求退还手术费1万多元。
孙小姐提供的部分缴费凭据
我们连线到了给孙小姐做手术的杭州整形医院医生 唐冬生。
记者:这个算是手术失败吗?
唐冬生:这个失败不失败,要有专门的人来鉴定的!这个事情不是我能够给你答复的。
随后,唐医生向我们提供了负责对接此事的杭州整形医院医务科刘科长的电话。刘科长坚持,需要孙小姐去往杭州整形医院面谈。
3月26日下午2点左右,孙小姐和爱人来到了杭州整形医院。当初接待孙小姐的刘威东医生和主刀医生唐冬生并未出现。在医院调解室,医务科刘科长接待了孙小姐夫妇。
孙小姐:我现在这个眼睛说是没有什么影响,但老是打麻醉肯定是有影响的,左眼是彻底失败的,我手术费你肯定是要退给我的!
刘科长:你在我们医院里做了成睑、提肌、内眼角开扩。我们现在的处理意见就是:左边的成睑费用和提肌是可以退给你的,如果要退全额,我们就走第三方处理。杭州市医学会去做鉴定,鉴定之后走司法途径!
孙小姐对刘科长的说法非常不认同。
孙小姐:他这个处理方式我不满意!因为我花钱做的是两只眼睛,你说我们双方都要承担责任,我一只眼睛已经给你切坏了,另外一只半单不单,我自己承担的还不够吗?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杭州整形医院赔偿孙小姐约8000元。孙小姐表示认可。
另外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止到3月27日,孙小姐是19岁。那么两年半前做手术时她还不到17岁,这就意味着当时她还未成年。同时,记者发现,孙小姐当时手术开具的收据上的名字,和她本人身份证名字不符。孙小姐说收据上开的是她姐姐的名字。
孙小姐:我当时带的是我姐的身份证。医生说:你先用你姐的身份证登记一下!后来就打电话跟我说可以直接做了!
对此,杭州整形医院医务科刘科长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刘科长:“医院不是派出所,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会核实,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我们要处理这个医生。如果不是真实的,你提供了虚假信息,责任自己承担!”
随后,记者咨询了1054朋友圈智囊团成员、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博夫。
朱博夫律师:根据民法规定,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医院跟她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父母可以要求撤销协议,恢复原状!从医疗行政管理上来讲,如果查证属实,医院给未成年人做整容,可以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