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网上签证 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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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11 1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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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港澳通行证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

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深圳湾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从2015年10月份起,广东本省户籍居民持一年以上《居住证》将可以跨地市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6周岁以下小孩和60周岁以上老人免交居住证,仅凭身份证即可跨地市办理出入境证件;持本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个人游签注免交居住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T)、商务签注(S)、团队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其他签注(Q)和逗留签注(D)。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港澳通行证办理条件

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第一条第二款: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2、商务。(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3)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

3、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4、个人旅游。经批准开办常住居民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5、其他。(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6、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办理港澳通行证材料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2、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3、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对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4、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在港澳地区期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进行指纹核验。

5、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四)各类事由申请条件及相关的申请材料

1、探亲。

(1)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2)申请材料: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1)申请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材料: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团队旅游。

(1)申请条件: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2)申请材料: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个人旅游。

(1)申请条件: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2)申请材料: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逗留。

(1)申请条件: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2)申请材料: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他。

(1)申请条件: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2)申请材料: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港澳通行证签注种类

(一)探亲签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签注(S)。

1、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赴澳门签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团队旅游签注(L)。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个人旅游签注(G)。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五)逗留签注(D)。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六)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首次办理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以及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2、续签

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如江苏连云港市)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并外加签注加注费20元。

【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3、代办

若是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如请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4、过期办理流程

《港澳通行证》过期,需要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跟第一次办理时是一样的。

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5、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

需要时间: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 (办理换证,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三个星期的时间)。

儿童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

儿童港澳通行证办理与大人相似,16周岁以下的儿童必须由父母任意一方亲自去代办,孩子可以不去(但护照需要孩子本人去),填一份表,带监护人身份证,小孩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照片和照片回执(一个月有效)各一份。

1、领取申请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

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要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申请种类、申请事由等内容。身份证须填写18位号码。

3、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申请表内容填好后,申请人要将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资料的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背面。申请人将一张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头像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务大厅里有照相服务点。

4、交费:申请人根据本人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5、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申请人持交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务台交验资料,并回答民警有关询问。完成申请手续后,民警会给《回执》单,上面有工作电话。

6、取证:按规定,往来港澳通行证自受理之日起10-15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在等证期,可以拨打《回执》单上的咨询电话询问办证的进展程度。

细节区别:

1、先去拍个身份证和通行证的照片(家长带着孩子去拍照片就可以了,跟拍照的师傅说清楚,说明是要拍省份证和通行证的照片,他会知道怎么拍的。)

2、拿着身份证的相片去户口所在地办身份证,当场会有个回执。

3、拿着回执单,通行证的照片,户口本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带着孩子去本区的公安局。

4、如果已经有儿童身份证了,就省去第二步。

5、到了公安分局一般只要拿号,不用排队的,有优先窗口。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有效期为5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有效期为10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发给申请时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

【电子港澳通行证有效期】2014年5月,公安部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5月20日起受理申请。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签注有效期】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港澳通行证网上续签

【办理条件】网上续签办理条件:

(1) 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

(2) 如果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页不足2页,请勿使用网上申请,须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办理港澳签注。

(3) 如果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

【签注类型】可办理网上续签的签注类型:

(1) 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由行)

(2) 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

(3) 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

(4) 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申请流程】

1、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平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2、 根据需要选择申请签注类型:

(1) 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由行)

(2) 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

(3) 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

(4) 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3、 准确填写申请表。取证方式可选择邮政速递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 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

(2)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签注;广州市户籍的省直机关单位人员如选择受理申请机关省公安厅,请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港澳通行证续签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手续,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方),这是不能异地办理的,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港澳通行证续签。

需要携带的资料:1、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2、申请人的二寸相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费用:签注一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时间:10个工作日

续办港澳通行证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

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此外,港澳通行证还能够进行网上续签。以广东省户口为例,可以登录“广东出入境网”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续签业务。具体流程为:

登录网站→按“网上申请”→填写相关的资料(填写的资料一定要准确,同时一定要选择快递服务)→完成,提交→打印回执(主要是方便日后查询)→受理后,EMS工作人员上门收取通行证→办理好之后,EMS工作人员会将通行证送到你的地址。

网上续签费用依旧是每个签注20元,邮费跨地级市45元(如果同一地级市20元),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从今年10月份起,广东本省户籍居民持一年以上《居住证》将可以跨地市在居住地就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6周岁以下小孩和60周岁以上老人免交居住证,仅凭身份证即可跨地市办理出入境证件;持本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个人游签注免交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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