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流感须戴口罩写进法条
3月26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审。《条例》草案二审稿特地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介绍,在调研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应当结合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从文明行为角度作出相应规定,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北京将流感须戴口罩写进法条
其中,在第十六条增加了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等内容。
此外,还增加了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 遇有突发事件时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等行为。
北京将流感须戴口罩写进法条
孙力表示,《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了关于从重处罚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的设定原则,对草案规定的从重处罚和按最高额度处罚进行修改,规定实施本条例中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记者发现,《条例》草案二审稿删除了关于曝光不文明行为的规定。草案一审稿曾规定对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以予以曝光。为避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人格尊严,建议删去曝光的规定,并与治安管理和刑法作出衔接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