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的唐某,每一年必须喂养30余头活猪维持生计,一开始两年,周边的流浪犬发觉了猪舍中有食材吃,因此都进到到周某个的猪舍去偷食猪食。
唐某发觉后,感觉这种狗都挺可伶的,并沒有对这种流浪犬开展驱逐,只是将平常里的一些潲水、鱼骨等倒在了洗手间周边的垃圾箱里,便捷这种流浪犬服用。
以前有一位外出去玩的游人李某经过此处,使用了周某个户外洗手间便捷的情况下,被周某个周边的流浪犬咬到了左脚,唐某发觉后带著李某到医院共花销1810元,以后产生感柒到医院又花销2329.54元,才将唐某告到法院,最后,民事判决被告唐某赔付上诉人李某负伤财产损失总共3759.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