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访客》是一本由李·恰尔德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2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神秘访客》精选点评:
●当读一本悬疑推理小说读到一半时就猜到了罪犯和犯罪手法,并且喃喃自语道:如果真是用这种手法也太赖皮了这绝对是作弊。最后猜怎么着,还真猜得分毫不差。自己剧透自己是不是可以跟自己离婚?
●有点匪夷所思。。
●诡计犯规啊……这套责编不是一个人吗,居然会出现前后卷女主译名不一致的情况,头一次在译文中看到牛B
●虽然杀人手段有点扯,但从这本开始,杰克的形象完全成形了。
●凶手及主要的作案手法很明显,大部分是作者自己交待的,所以书到中途就是耗时间了,但是想法很大胆新颖,结尾揭示的死者窒息之谜真心恐怖,难以置信。
●好吧好吧,高智商的犯罪不是我等凡人可以想到的~可是总觉得用“催眠”解决了所有不可能有一点点牵强......=^=
●还好,猜到催眠的手法,但猜不到凶手,适合改编成剧本,不过就是有些情节看不明白,例如那个五角大楼的上校是干啥的?结尾处FBI不会公布凶手名字但又不许雷切尔泄露,那怎样和社会交代这件凶案?……看完之后真心更不喜欢FBI
●读得最激奋的一部
●作为悬疑小说还可以啦,推理小说就不够格了。
●设疑、铺陈和反转都弄的挺好的,关键的作案手段太狗血了吧。
《神秘访客》读后感(一):还不错,可以一读
因为看看过完一触即发,所以在一天之内迅速把此书看了一遍。总的感觉还好,前面的很多铺垫在后面看来都有点绕,但以主角受到威胁来说又都是站得住脚的举动。可惜我没看到结尾就已经猜到凶手,也可能是因为我对催眠一直没什么好感,当然,为了遗产而谋杀实在是太古老的桥段,不如一触即发让人觉得新鲜。
《神秘访客》读后感(二):感觉他如果不误导,读者很容易猜到凶手
非常一般,不如奎因的推理逻辑写的好,主角更多的只是在重复的说:“其实我知道答案,但是我就不告诉,而且我不告诉你为什么不告诉……” 看到半截,我有种抽男主人的冲动。而且这本看到不到一半我就猜到凶手了,结果男主角这孙子还满嘴胡言的误导,作者也有许多故意的误导,感觉他如果不误导,读者很容易猜到凶手。
《神秘访客》读后感(三):神秘访客
中国华侨出版社称李奇为“浪子神探”,所谓浪子自然孑然一身,浪迹天涯,可作者竟然在此书内给其安排了一座固定居所,还有一位固定女友,实在是让李奇迷大跌眼镜。
这次的凶杀是智慧型选手,身为FBI探员,擅长犯罪心理分析和催眠,为了夺取继父的遗产而意图谋杀同为继承人的异父异母的姐姐,她为了掩盖真相故布疑阵,接连杀害了几位与姐姐有同样在军中被同僚性骚扰经历的女军人,以掩盖真实的杀人意向。杀人现场找不到任何痕迹,也没有搏斗迹象,死者赤裸的躺在放满绿色油漆的浴缸里,找不到致命伤所在。实际手法为实施催眠后,令死者主动接收下装有油漆的快递,主动为其开门,主动迎入室内,主动布置现场,主动脱衣,主动拿螺丝刀划自己的脸,主动吞舌头自尽,凶手唯一要做的就是在死者死透之后,把她们的舌头从喉咙里拉出来而已。
由于凶手身为FBI探员,占尽先机,误导李奇说凶手是一名男子,谋杀这些女子是为了不让她们上庭作证揭露军中偷窃并对外兜售军火的黑暗内幕,并称自己不能乘坐飞机以作无法快速移动进行犯罪的撇清,更利用李奇获得死者的相关情报,犯罪时身穿与死者一致的衣物,造成现场采集不到其他的纤维材质。不想李奇最后表示,其实我是在胡说八道逗你玩,什么偷窃军火的黑幕只不过是我随口说的,但看你这么认真,绝对有猫腻。
最后凶手被冲入浴室抢救受害人的李奇同志一拳打断脖子,魂归天国……
本书中的FBI非常不堪,毫无实际办案能力,迷信纸面上的犯罪心理分析理论,为了让李奇协助办案,恐吓他要让黑帮去迫害他女友,李奇震怒,使一计“金蝉脱壳”一手挑起黑帮斗争,致使黑帮头目死于械斗。与最后结案时发现凶手是FBI内部人士,他们又死皮赖脸威胁李奇说,要将其诬陷成凶手以掩盖真相,以维护FBI的良好形象,真是TMD一群大SB……
此次的犯罪手法看似很新奇、诡异,实则过于夸大了催眠的功效,而凶手将沙子隐藏在沙滩上的犯罪思路其实也增加了其暴露的几率,如果不是屡屡出手、普遍撒网,让李奇摸清其中的规律,她或许仍可以继续逍遥法外,因为就算怀疑她谋杀姐姐,没有实际的证据证实也无法将其逮捕,何况她本身就是FBI办案人员,时时刻刻都有机会将调查误导到其他地方去。
李奇在结案后,告别心上人再次踏上征途,浪子神探再出江湖。西门吹雪抛妻弃子后终于悟得至道,李奇也只有不断前行才得以超脱。
在所看过的李奇系列里,此书显得匠气太重,太过于执著于概念上的一些设定,反而不自然、不可信,与《一触即发》一样,最后的对决太过草率,高潮瞬间到来瞬间消失,不够爽不够久,还是喜欢李奇最后游走在生死之间,大杀四方,而不是这种一击毙命。
《神秘访客》读后感(四):相爱容易相处难
像Jack Reacher这样一本书谈一个女朋友的浪子,第四部和第三部居然交往的是同一个女友,这实在是本书最出人意料的设定了。然而对于这对分隔十五年才相聚的有情人来说,天各一方反而成为爱情的滋养品,靠得太近却让爱情在现实面前撞得粉碎。
Reacher和Jodie之间的爱情早在第三部就插上了flag。当Jodie喜气洋洋地告诉Reacher她父亲给他留了一套房子的时候,Reacher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忧虑:我要一套房子干什么?我是不是从此就被房子套牢了?和大多数人害怕成为无根飘萍不同,Reacher最害怕的就是稳定安逸的生活。在motel的破床上醒来,不知道自己下一站会去哪里,或者从随机选择的灰狗大巴上下车,期待前路带给自己的惊喜。这种永远新鲜的感觉才会让Reacher感到幸福。可是Jodie虽然从小就和Reacher一样四处漂泊,长大后却选择当一名律师,过安稳平静的生活。她不懂,也不想理解Reacher的世界。
时隔十五年再聚,有情人终成眷属。Reacher为了她选择留在纽约。他可以压抑对漂泊的渴望,却管不住自己好管闲事的脾气。Jack Reacher系列的引进版叫“浪子神探系列”。在我看来,“浪子神探”应该叫“浪子侠探”才对。Reacher是罗宾汉和奎因的组合。路遇不平之事,他从不袖手旁观。作为前宪兵少校,对警察那一套知根知底,“报警”从来不在他的选项中。他的风格是自己解决问题。在Jodie遇到危险时,英勇无畏,不惜为她牺牲自己生命的Reacher是她的白马王子;而当Reacher因为出手教训了两个收保护费的叙利亚裔小混混,导致Jodie也陷入了危险中时,Reacher的侠义精神在Jodie的眼里,就从“英勇”变成了“鲁莽”。在结尾,Jodie问他:“如果碰到同样的情况,你还会这么做吗?(Would you do it again? Same circumstance?)”Reacher说:“毫不犹豫(In a hearbeat)。”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比较有意思的是作者对女性角色的描写。正面角色就是长腿大美女,反面角色就是相由心生的丑八怪。
当然,这不是一本爱情小说。爱情戏在这本犯罪小说里只是点缀。这次Reacher遇到了最奇特的犯罪手法和最狡猾的凶手:凶手连杀四个女人,却一点痕迹都不曾留下,法医连死因也鉴定不出来。对我这个博览犯罪小说的“老司机”来说,看到一半就猜出了凶手和作案手法,不过没猜出动机。要不是作者找了一个打酱油的牧师来扰乱视线,我可能半途就弃书了。倒也不能怪作者手法老套,这本成书于2000年的小说,还得到了2001年巴瑞奖的提名。怪只能怪现在身经百战的读者太精明,平常的诡计已经糊弄不了他们了。看到一半,我不禁怀念起了黄金时代的古典推理小说。那些不可思议的谋杀手法现在看来一点也不过时。纯粹的智力游戏才最紧张刺激。
《神秘访客》读后感(五):精彩的开局,白烂的设定(兼议1234)
Lee这个2流类型小说作家我是在2年前发现他的Killing Floor时注意到的了。当时正书荒得厉害,亟待发掘新书新作者。书店里边存着侥幸心理地乱淘,翻到他,居然还略有惊艳的错觉,当然文敏把他这种烂大街的书译得通顺晓畅也是一个原因。买回去认真看个100页就很失望的发现又是一个虎头蛇尾的畅销书作家的傻儿子。失望进而恶毒的揣测Lee这样的作家铁定是前世做了什么生儿子没屁眼的烂事,结果投胎晚生了30年。
离踹这种没什么才华的惊险作家,哪怕早15年从娘肚子里爬出来,难保也生不逢时地被捧成一个Jack Higgins 杰克·希金森,Robert Ludlum 罗伯特·勒德伦姆这样的大牛。可谁让你迟到呢,来晚了,食堂关门了,没得好菜饭了。喏,潲水桶里还有点渣,你就一闭眼吞了吧——这个市场早已经被和他一样没有文才的前辈们挖掘殆尽了,再靠三板斧吃饭真能生生把死人饿得活过来滴……。搞得一个个后辈扁着肚子想招,底子厚的把各种科技艳情恶心奇幻元素自如的拿来做调料,脑残点的就看个三五本某题材小说在自个脑门上敲个傻逼的章——得,穷讨饭的不讲究,量体裁衣这本就写这型了。
这本Visitor也是这种萧条情形下的产物。毕竟离踹他是熬到2005有个书评界的大妞不知道怎么想不开居然为他的One Shot在报纸上写了豆腐块大小的几句表扬话,才真正扬眉吐气得吃几天干饭的。你没见他姓踹吗?天生贱命心智都未开化。Visitor发行的2000年,他也就三餐有粥,隔天见点油腥,占这点地盘养家糊口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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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非当事人的无责任以谬传谬,谁要认真谁就输了。
1999年的春天的某个下午,百无聊赖的Lee吃撑睡不熟(老婆昨晚通宵搓麻输得只剩条小裤衩,心情抑郁,煮粥的时候水放得有点多),无意中瞄到用来唬人的书柜居然没关好。打开一瞧,胡乱堆在书柜最下层的口袋本居然没码齐,已经落满灰的书脊上有几个纤细的指印。草泥马,小畜生又来老子的书柜找黄书看,上次光看画片还不过瘾,这次居然还想看妖精打架的细节……唷,估计是被死变态QUEEN或者吖老巫婆的口袋本封面艳女给忽悠了,居然没被他发现老子夹在梅绿师里边的私房钱。没常识了吧,没阅历了吧,一会发现完全不是走下三路的,幼小心灵很受伤有苦说不出,铁定一脸便秘晚饭都没心情跟他胖妹抢肥肉吃——活该,老天开眼,遭天谴的,叫你借口学生物知识偷老子的兔子杂志……。
摸摸圆滚滚的肚皮,想着这个季度的房租又要到最后限期了,不禁第一万次咒骂废人杂志的粗口强拖他3月稿费不给,活该老婆孩子万人骑。人家金基挂帅都是先把扶贫基金缴够了才上马,癞手张这边老子是上了又上,做了那么多期主打,毛都不见——咳,昨晚其实不该在小妖精的肚皮上赖那么久的,几碗黄汤下肚,望过去白花花一片,连猪肉还是人肉都分不清,性价比不合理嘛……。
毛得法,开工开工……写什么呢?
第一部鬼知道谁传的小道消息说学大麻派写公路题材有搞头,还好及时煞笔,要不饿死。虽然经验不足,说到中段拦腰一斩,砍成教父了,还好灵醒得早,硬是壮士断腕,把自己给阉了,拿橡皮泥随便捏个型装大尾巴狼,居然也蒙得几个钱。但那是因为老边偷懒,只看个开头5页没发现错别字,又翻到最后确认有结尾就掏钱了,咱不能指望每次运气都那么好。
第二本好像蛮好卖的,要不老子继续发扬革命精神,这回我军不拿枪瞄了,上来就先一通炮,然后飞机飞碟漫天撞,铁甲机器人地里钻……打住,昨晚都吃的什么酸梅粉啊,都下午了看天还是紫色的……老老实实卖肌肉,这回我让猪脚走得远一点,到老挝去做变身小强——该威,自从九纹龙历屎老大流了第三滴血以后,大家都被速冻鸡肉恶心坏了,这个题材也要不得。
第三集其实真是拉出来滴,那时不是黄脸婆怀疑老子婚外恋嘛(其实老子明明是婚内恋),硬逼着老子上吊,要不就离婚,连臭脚丫子上的老泥都被死婆娘刮了去。两个小崽子说是一人一个——阿大白眼狼,阿二傻姑,除了抢食时在我这边,专会通风报信献媚他娘亲,没一个省心。当时真是头发掉光,老底做穿啊。但凡看见个母的,第一反映就是蝎子,第二反映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吃(饿得墙壁都看着象馒头)。下笔囧囧,自然就带着股冷风,描得各个都带鬼气,因祸得福,得了老罗一声赞,一不小心,卖了。现在不是光子金融危机把黄脸婆吓得缩回来了吗,不哭不闹,小猫上吊,想再夏天不开空调也没这待遇,老罗现在连电扇都卖不动了,看来再再书里夹冰棍这招也没法用了……。
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如来佛……有了,老子号称回归,追根溯源我回黄金期去取金。我想想先,密室——不行,猪脚不走路篇幅拉不开,没法赚辛苦钱。那就只有不可能了,不可能都有哪些猛招呢?分裂?不好,史密斯才刚裂成100个过,而且我这猪脚也没尼哥能打;双胞胎?更恶心,现在读者就看不得成对的,问题是7胞胎好像没法操作呀……有了,咱写暗示,这里暗示一下,那里错觉一下,成了——别跟我说什么FBI不可能那么傻得连数数都不会,警察叔叔都傻了一百年了小朋友又不是不知道!也别说什么接触越多毛病越多,大反派没有点超能力,那能叫大反派吗?也不要跟我追究什么机场车站到处都有摄像头,我的反派能隐身的,只要说三声你看不见你看不见就谁也看不见,我的猪脚也是到最后才瞄见个尾巴,还是先打后算帐的。
你看啊,我这期猪脚既不沧桑也不卖肉了,也不悲情冷冰冰,开始从头到脚学倭人做一休哥,那么讨喜的一个人都打算做住家男了,应该可以把一片虾米都杀成星星眼了吧——Running Blind,Running Blind,就要蒙你们这帮大傻逼。
以上内容我是听离踹楼上的隔壁小姨子家狗肚皮上的跳蚤转述的,其他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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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亏得美国在死刮哥特风把一团团的读众吓糊涂了,看见离踹这老实孩子傻了吧唧的自己给自己认真讲故事,母性泛滥,给他腾挪出块地方让他继续尿。人家小鸡鸡还没掏出来都已经宣布瞄准的是美国市场了嘛,我泱泱大国,不让他尿就不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