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子爱上女巫》是一本由苏友贞著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南京七九八图书,本书定价:19.00元,页数:2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当王子爱上女巫》精选点评:
●明明奏是一本很严肃滴书,却怎么有这么一个恶俗的名字涅
●读得很早,现在想来当时都没有完全看懂,如今重读深感文字功底很深,觉得最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落脚点。爱或许并不复杂,但持续的相伴是个复杂的话题,它需要很多因素促成,其中包括爱意包括欣赏包括相互照顾包括运气包括人常说的缘分,有哪个都是必须仅仅有哪个也都不够。人人都爱美好事物,但我们从来不仅仅因其美好而爱上它。
●分数只给辑一:女巫的苹果。
●辑二的八卦,辑三的理论看得欢乐又满足,我太爱这帮学比较文学的人啦!辑四说起的育儿往事竟与自家如出一辙,每每读到类似的经历都要停下来读给妈妈听,回忆起幼年趣事两人都要嬉笑逗闹一番。大推荐!
●不是那么小众了反而更有趣。写港岛生活的,写与儿子的契约的尤是。
●第一部分,女性主义散文,一般。第二部分,文学评论,值得一看。第三部分,其它文化评论,还可以,时评不怎么样。第四部分生活琐记,反复提及华人的民族身份/文化认同问题,很有意思。
●哈,其实主要是对这本书的题目比较感兴趣,内容嘛,还行吧,有几篇还不错~~~
●相当精彩。很多观点非常独到,特有的女性视角还有女权主义思想充满撑实了文章的内容。所走所看所读所写所想,所活。不是只有大家才能写出好文章,也大可不必经验主义作者至上。
●盲猜苏友贞在美国受的应该是新批评方面的训练,文本细读有一手,但一写到公共议题就完蛋。有几篇几乎就是微信公众号爆款文水平。
●很棒的一本书!喜欢辑二辑三!@秦耳 感谢推荐,当年瞎了眼差点错过了。
《当王子爱上女巫》读后感(一):收获不少
第一次读这样子的书 读了之后惊讶于作者对很多事情一针见血和与众不同的观点和论述 就拿开篇的 王子爱上女巫来说 我们大部分人对于选择有妇之夫的卡米拉而抛弃美丽年轻的戴安娜的查尔斯王子是很难理解的 但是作者以查尔斯而不是旁观者诸如我们去看待这一场三角关系 以查尔斯的内心世界来看待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 许多问题自然而然地迎刃而解了
《当王子爱上女巫》读后感(二):一本引发好奇的书
几年前读过此书,内容已忘得七七八八,只记得当时因为这本书,我喜欢过一阵林樱,并因此对建筑学产生兴趣,翻阅了很多相关资料和书籍。一本书如果能够引起你某一方面的好奇,让你自觉的去拓宽视野,那对读者来说,就是一本好书。寻觅了很久她的另一本书《禁锢在德黑兰的洛丽塔》,终于快将到手,相信不会让我失望。另外,本书最不喜欢的篇章就是书名作《当王子爱上女巫》,相似观点多年前刘墉早已说过,苏友贞的看法未见新意。
《当王子爱上女巫》读后感(三):知识女青年的强辨
逃避郁闷讨厌的工作,翻一下苏老师的《当王子爱上女巫》,任时间流逝于寂静无比的阅读空间,就这样混过了一天。再次让我想起某人所说的时间可自由伸长缩短的诡辨。
读苏老师的文章自然而然地会和刘瑜对比。两位都是相当出色的知识女青年,一个专攻政治心理、一个专攻比较文学,前者提倡女性应在思考和生活上独立凡事有自己的判断,后者则以对男性较强烈的评激来唤醒女性主义。而苏老师的文字则更令我这位男性读者更坐立难安。如此敏捷的思路和渊博的知识实在令我羡慕不已,相信这也是意见领袖的一种基本素质吧。
《当王子爱上女巫》读后感(四):“耶鲁是全世界的放屁大本营。”
书里面有很多文章在一些杂志里曾看到过,这次重新翻过,有些仍觉得好玩。
《斗牛士》一文是评美国法兰克福教授《论放屁》(中译本《论扯淡》)一书的,以前没有看过。其中转录了一部分法兰克福与记者的谈话,很有意思。对前些时甚嚣尘上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可以说是一针见血。
“我在耶鲁大学教过书。耶鲁大学一度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理论的中心。德里达和德曼也在那里。”On Bullshit” 那篇文章也是在耶鲁写成的。一位物理系教授告诉我,这是非常合宜的,那文章非在耶鲁写成不可,因为耶鲁是全世界的放屁大本营。”
“哲学界也有相当多的狗屁。很多人强要假装自己有重要的理论,于是制造出一些无法穿透的语言来掩饰其中并无大义的真相。”
《当王子爱上女巫》读后感(五):从女权说开去
我一向是不关心也不懂得这些大题目的,可是这次有两句话要说。起因是近期花在旅行上的时间较多,路途上无聊,一口气在手机上看了四本亦舒师太的书,她的文字与香港人的生活节奏很合拍,快捷凌厉毫不拖泥带水,非常适合见缝插针的解下子闷。她是推崇大女人的,又或者是源于对现实和男人的失望,于是苦口婆心一遍一遍的说女人请自强请自立请自爱,至少投入时间精力的工作地位成就不会欺骗你。尽管如此,小说的末尾又总能出现好到没人性的那款如意郎君,大概算是畅销书的保票吧。路上旁的人问我在看什么,总是回答“言情小说”,再补上一句“啧啧,还真是符合中年妇女的口味呢。”可不是么,像《我的前半生》里一无是处的弃妇,重回职场摸爬滚打一番,以新时代的独立女性姿态,还能碰到千帆驶尽云淡风轻的完美男人;再不济,如《她比烟花寂寞》里尖酸刻薄自视甚高的女记者,在完成了对传奇女明星凄惨一生的调查后大为震动,至少也还有她平时看不上眼的平庸男友可供抱大腿诉衷肠。为什么女权说到最后,总要以男人结尾?我都不懂这算是重大缺陷?还是师太的精明过人之处?
碰巧刚翻完的另一本书,台湾旅美女作家苏有贞随笔集的《当王子爱上女巫》,又是一位爱讲女权的主。除却着力批评从古到今存在于意识形态中对女性的诋毁和污蔑,她更“危言耸听”的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女子选择寡居不愿再婚的真正原因,是出于男人这玩意儿根本“一个都嫌多”的心情。是不是听起来好爽,可是仅仅是过过嘴瘾也就算了,真要把两性矛盾上升到这样的高度,我都忍不住“请问然后要怎样?”其实全书中我最不能理解的,是海明威和葛尔红那篇。葛尔红是海明威的第三任妻子,也是一位杰出的有才华和影响力的女性新闻工作者,但两人最终因为性格不合分手断绝往来。作者替葛尔红大鸣不平,一方面认为她的婚恋八卦远远掩盖了她在事业上的成就和价值,另一方面则批评和讽刺像海明威这样的大男人,在个人生活中根本不能够接受一个“真正有魅力”的独立女性和她的真我,而只能拥有可被驱遣的女子。
这真是太奇怪的逻辑。一个人爱不爱另一个人,跟被爱者本身的素质根本就没有太大关系吧,当然是跟施爱者的需求有关。比如我需要找一个小鸟依人的,哪怕你再能干再强大,我也不能够爱你。每个人的爱好各有不同,千差万别,这是体现个体自由的地方,无关性别。女权主义者怎么会拿这种事情来说事呢?角色对换一下,如果是一位成功的男性,抱怨离开他的女人,是根本容不下一个真正有魅力和事业成功的男人。我们只会觉得可笑之至吧,拜托,你再成功又怎样?谁规定老娘必须要爱你!更糟的是,这种对男性的抱怨依我看恐怕根本是违反葛尔红自身的意愿的,谁知道有没有可能根本就是海明威才是那个无可救药的家伙,葛尔红避之唯恐不及呢。明明只是普通的分手,女方却被刻意描述为受损害的需要申冤的对象,这是什么女权主义?根本是在以男权的思维来为女人喊冤吧。
这倒是进一步说明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男权社会。比如说,一般能干才华事业等等是女性对男人的选择标准,所以女权主义者才会推论平等起见男人也理应如此,一旦事实出现背离便气愤不已,大加叱责。大体上都是拿自己认为的一般标准去套别人,而没有重视每个个体存在的差异性并本该作出不同的选择。说到底,过分强调“女权”本身就是种弱势的表现。真正的女权主义根本就不应该讲“女”权,直接讲人权就好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