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娶兰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石女”这个名词,而现在我却是天天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女人,让我想离婚都不行。
娶兰做儿媳妇是父母的意思,也是在他们的强力主导下,逼着我跟女朋友分手,然后,强迫我迎娶兰做老婆。父母的道理很简单,他们希望家族企业可以门当户对,可以倚仗兰父亲的上市企业,可以让自己的家族企业有一个更好地发展空间。
而作为家里的独子,为了家族的利益和家族的荣誉,在婚姻问题上,我其实并没有太大的自主权,用父母的一句话说:恋爱可以,但结婚对象必须符合家族利益。
兰的父亲在当地是很有名望的,作为白手起家的成功典型,他是我们当地所有渴望事业成功的标杆式人物,从几万元开始起步,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做成了年产值几百亿利润几十亿的超级大企业。
而且还是业绩比较好的上市企业,许多大学生以能够进这家公司工作为荣,也是许多打工者感到不是那么血汗的公司。
老爸跟兰的父亲是高中同学,当年,兰的父亲读书成绩很一般,在我父亲考进大学的时候,他就靠那借来的几万块钱开始创业,在我父亲以大学优等生资格毕业回到家乡的时候,找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进了兰父的公司工作,是兰父公司里招收的第一位大学生,而且是硕士大学生。
据说他们在相互结婚前就曾经开过玩笑,说:双方生男孩就认作兄弟,双方都生女孩就认作姐妹,如果一男一女就攀作亲家。由此可见他们俩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
后来,我父亲在兰父的帮助下开始自己出来创业,几年下来,逐渐变成了给兰父公司作业务配套的一家规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