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幼儿自尊心的一般方法,及如何纠正幼儿自尊心的两种不良发展倾向。
1.幼儿自尊心培养的一般方法
严格要求,督促检查,不失时机地教育。教师对幼儿热情关怀,加以信任,同他们平等相处,会使幼儿感到温暖,得到激励,因而他们会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尊重能增强幼儿的自尊心,能激发起幼儿的内在动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尊重能有效地使幼儿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思想转化,引起情感共鸣。出自内心的关心和爱护,能使幼儿愉快地接受。尊重、关心、爱护能够形成幼儿和教师间的亲切感和温暖感。教师动之以情可以和幼儿建立起融洽的关系,使他们感到亲切温暖,愿意把教师当做朋友,这就为教师施加影响奠定了有利的基础。教师要做幼儿的知心朋友,体贴和关心他们,帮助和爱护他们,使幼儿内心形成亲切感和温暖感。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坚持不懈地教育。古人云:“严师出高徒。”只有对幼儿要求严格,才会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能半途而废,不能不闻不问,要加强督促,强化巩固,教育好每一个幼儿,不放弃任何一个幼儿。有些有自卑感的幼儿,往往容易自暴自弃,放任自流,尽管他们的自尊心被自卑感所压抑,但是他们的自尊心并没有消失,在一定时间,在一定场合,还会发生作用。教师应不失时机地抓住他们渴望上进的“闪光点”,使他们知道任何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教师还要赞美他们的优点和长处,使他们树立信心,坚信自己的力量,要婉转指出他们的错误和短处,并指出努力的方向,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尊重信任,热爱关怀,成为幼儿的知心朋友。坚强的自尊心不是先天生就的,而是后天经过教育,在有了明确的道德认识、丰富的道德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在实践活动中经过长期刻苦磨炼、自觉修养而形成的。拥有坚强自尊心的人,在道德实践中不需要通过动机、斗争和特别的努力,会自然而然地按照道德原则和规范行事。自尊心的培养主要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道德实践活动,长期坚持并进行不断的强化和巩固。
在教学活动中渗透自尊心的培养。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认为,3岁幼儿已经具有了自尊的意识。自尊心的培养不必局限于特定的活动安排,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就可以渗透。在音乐活动中,我们可以通过歌舞表演培养幼儿的自尊心。教师可以在歌曲表演和舞蹈活动中,根据有些自信心较弱的幼儿往往不主动争取活动机会或拒绝参加活动的特点,开展“每人必请”的活动,让幼儿几人一组,合作表演舞蹈或歌曲。可以安排自信心强的幼儿和自信心弱的幼儿结伴表演,让自信心弱的幼儿在同伴的带动下参与到活动中来,在表演中给予自信心弱的孩予以鼓励,让每个幼儿都能够在表演中感受到快乐,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在教学活动中,按照幼儿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安排不同的教学活动,激发他们自主学习、独立学习的热情。例如认识大小时,低水平的孩子只要能够区分就可以了;中等水平的孩子则可以按大小分类;高水平的孩子则可以做到按大小来排序。教师在幼儿旁边做适当的指导,让每个孩子都体会到成功的快乐,体验到自己的力量,增强自尊心。
2.对幼儿自尊心的两种不良发展倾向的矫正
对于那些自尊心不足的幼儿,应该鼓励他们大胆地去做,并且为他们提供进行实践和探索事物的机会。家长和教师应该更关注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并给以适时的强化。通过这些努力使之拥有足够的自信、主见、胆量和坚定不移等品质。
对于那些自尊心“过剩”的幼儿,要帮助幼儿把自尊与自负区别开来,使他们知道自尊是事事不甘落后,对自己要达到的目标充满信心;而自负是过高地估计自己,自以为了不起,看不起别人,听不进别人的正确意见,错了也不能批评。要教育他们发展健康的自尊心,避免自负。鼓励孩子更多地与其他小朋友交往,多参加集体活动。在活动和交往中,引导他们对自我和社会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从而调整他们的自我意识,形成健康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