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这样说是会被某些人嗤笑的。因为在他们看来不按既有的习惯评价某个人是种冒犯。但为什么我们就是格外更喜欢那个浮夸的张朝阳? 也就是那个人:40岁在时尚杂志封面裸露的上身的男人;喜欢穿闪光的银色瘦腿裤跳狐步舞的男人;反戴着鸭舌帽在天安门广场玩滑板的男人;喜欢表达自己物质生活欲望的男人。 后来他在争议声中退阵,并且终于成为一个不事穿着、更加 正常 的忧郁商人的男人。我们就不那么喜欢他了。 那个浮夸的张朝阳被习惯了平庸和按部就班的人群指摘太久。他重视世俗生活享受,并且愿意为此奋斗。他追求快乐,把那视作自己存在的价值。而我们觉得他是对的 我们辛苦奋斗,并不是为了过安分守己的生活。 ① 奋斗本来就是为了快乐 张朝阳从小就爱幻想,不甘落后,学过画画,做过飞机航模,拉过二胡,喜欢看《水浒》和《哥德巴赫猜想》。理想是当一名物理学家,获诺贝尔奖。 大学起,他忙着向成功巅峰攀爬。在冬天洗冷水澡锻炼毅力,围着圆明园长跑。1986年,他通过当时全国只有不到一百名大学生能够通过的留学考试,拿到奖学金,去了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工学院。 张朝阳对自己的第一次改造就发生在美国留学期间。在清华读书时,张朝阳穿老式夹克或中山装。出国4年以后,清华大学举办舞会,回来渡假的张朝阳独自坐在场边看跳拉丁舞的人群,对同学胸前挂的时髦项链有兴趣。 他最喜欢的男明星是凯文科斯纳。他最喜欢的女明星是安娜特内宁和金贝辛格。他最喜欢的杂志是《名利场》。他最喜欢的电影角色是《复仇》里的凯文科斯纳。 他不喜欢中国人在美国过得惨淡日子, 那和《名利场》杂志的主流文化完全不可比 。他学习《名利场》的生活风格,比如往桌子上放咖啡杯时要重一点。 他还想去好莱坞做明星,并且争取过一些试镜机会。 他果断告别了从西安工厂大院走出的腼腆、严肃、有些土气的个人形象,重塑了喜欢派对与舞会、引领时尚潮流、乐于跟女明星打交道的Party King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