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被告怎么回事 因写回忆录侵犯他人名誉权

编辑:怀蕊
发布时间: 2020-07-23 16: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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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作为圈内有名的一线大导,曾拍摄过不少佳作,其早年拍摄的《霸王别姬》更是一代人的最爱。陈导一向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众所周知,他是文化人,就连冯小刚都曾说过,要把他用玻璃罩子装起来,因为这样的人不沾染尘世,足够浪漫。

不过,近日,陈凯歌却惹上了纠纷,他曾在《我的青春回忆录》中描述一个男人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还评价对方野蛮霸道,用词不是很友好,而这个人似乎是有原型的。邱路光认为陈凯歌这是在影射自己,虽然陈导没有写出这个人的真实名字,但邱路光却因为这个,这些年背了不少流言。

于是,邱路光将陈凯歌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陈凯歌在知名报纸中发文道歉,可是原告一直没有等到道歉文章,最终,法院不得不出面,将判决书主文公布在了网络上。对于这件事,网友产生了讨论,有人认为陈凯歌做的不对,也有人认为,陈凯歌没有指名道姓,是邱路光对号入座了。

说起这件事,小编想起了冯小刚的《手机》事件,在冯小刚看来,自己属于艺术发挥,而在崔永元看来,冯小刚属于造谣自己。《手机》的原型究竟是不是崔永元?这个真的很难定论,有人在葛优身上看到了崔永元人设的影子,也有人表示,没有看到,就是导演自己塑造的一个人物,因此,孰是孰非,真的很难定论。

不过,小编觉得,既然法院已经公布了判决结果,陈凯歌作为一个导演,还是履行为好,不然如今公布在网上,难免有些下不来台。这让人愈发好奇,如果崔永元想要告冯小刚侵权,法院会如何处理这件事呢?法治时代,一切都按法律条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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