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 女生被杀害背后真相曝光

编辑:冰蝶
发布时间: 2020-07-17 14:48:41
分享:

大家是否还记得当年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被害一案吗?而在近日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了,杀人嫌犯曾经都是一脸麻木和冷漠的样子,可是在此次开庭上竟然露出了一丝想活下去的欲望。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法官将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

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引来众人的关注,也想知道杀人嫌犯将受到惩罚的那一刻,不过由于嫌犯表现出求生欲望了而没有当庭宣判。中传女生遇害案二审开庭,法庭上,杀人嫌犯终于说出了自己杀人背后原因了,真的是让人听着都觉得好恐怖。

中传女生遇害案开庭

2015年8月10日晚,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联,该校的另一名已毕业男生、2010级音响导演专业毕业生李斯达也同时失踪,两人手机均关机,无法联系。

8月11日凌晨,朝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饭店将嫌疑人李斯达抓获。李斯达对8月9日强奸周云露未遂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斯达供述,他于2015年6月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联系到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按照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企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反抗,之后李斯达将周云露杀害。

2016年8月,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斯达无精神病,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同年11月,该案在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李斯达为寻求刺激,经预谋后,将周云露诱骗至朝阳区某小区其租住处,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将周云露杀害。李斯达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斯达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成立,且犯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驳回其辩护人提出的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法院一审判处李斯达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各类费用5万余元。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5月25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表示,李斯达在庭审中表达了想求生的欲望,不再像之前庭审时那么麻木和冷漠,“语气变软了,有些问题回答的含糊,不再直接”。周云露的父亲说,李斯达的辩护人在二审庭审中提出,李斯达在被抓获时配合警方,并供认了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但公诉方否定了辩护人这一说法。

周云露的父亲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李斯达的父亲也来到了庭审现场,一审结束后,李斯达的父亲曾经联系他,希望取得谅解,但他并未答应,“我说手段太残忍,对社会影响特別大,凶手内心无悔意”。

相关阅读
热门精选
孩子 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