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凌小娟
在公诉行政机关严实详细的证据链前,凌小娟复庭翻案,死不承认自身方案策划杀掉凌小云一家,并将大罪推诿给另一涉案人员苏洁。
10月25日的开庭审理于当日早上8点30分正式开始。因为案子独特,早晨8点不上,在市中级法院门口就早已集聚了许多前去听庭的区内外新闻媒体新闻记者、人民代表和群众。市中级法院的法警和工作员对前去听庭的工作人员开展了严苛的真实身份核查与查验。
市魏都区法院校长成广亲身出任法官,市检察院检察长叶建辉到庭适用公诉。8点35分,法官一声令下,法警将被告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刘荣波押进法院。
到场听庭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把眼光集中化在首犯凌小娟的身上。但见凌小娟托着脚镣挪步慢慢地为被告席挪动,旁听席上时常传出一阵阵哭声,有仔细的群众发觉,凌小娟低着头时,有泪滴滴打在木地板上。
此案由广西贺州市派出所侦查终结,公诉行政机关广西贺州市检察院控告,被告凌小娟因觉得其姐凌小云比不上约清算其老公的人工费以及他琐碎而对凌小云造成憎恨,另外以便让其妈妈可以承继凌小云的财产从而使其自己得益,而造成杀掉凌小云一家的歹念。因此,与苏洁(提起公诉)商凶杀人事项。二零一零年底,凌小娟结伙了苏可章、刘胜明及苏洁参加犯案。二零一一年二月间,凌小娟合谋苏洁各自从凌小云以及妈妈处骗领凌小云家的钥匙,并配置了两个以便犯案时应用。
三月,凌小娟再度结伙刘胜明、苏可章及苏洁商谋残害凌小云以及亲人事项,并决策以捶击、刀戮的方式 行凶。以后,凌小娟提前准备了锤子三把、利刃一把等作案工具,并决策于五月份晚趁凌小云一家人都在家里时犯案。
4月28日零时30分,凌小娟即领着刘胜明、苏可章赶到凌小云家一楼侧门,并且用偷配的锁匙开启房间门入屋。三人到四楼后由凌小娟用锁匙开关门进到大客厅。以后,凌小娟先将受害人周雪、周重霖的房间门合上,并提示苏可章、刘胜明进到凌小云卧房,两个人进到卧房后各自站到睡躺在床上的凌小云、周子雄一侧,凌小娟则立在大门口处,用手电为苏、刘照明灯具。
苏可章、刘胜明各自用锤子敲击凌小云、周子雄头顶部。刘胜华在敲击周子雄头顶部时,锤子高铬合金锤头离把掉下来在地,凌小娟又从包包里将另一把乳头锤子给了刘胜明,并挑唆苏可章到周子雄一侧用锤子再次敲击。苏可章用锤子朝周子雄头顶部敲击数锤至其身亡。
因担忧两受害人并未身亡,凌小娟又提示要苏、刘推塔,刘胜明、苏可章即用利刃刺戮凌小云、周子雄头颈数刀直到确定两受害人身亡后才住手。随后,凌小娟三人赶到凌小云之子周重霖的屋子,由凌小娟用手电照明灯具,苏可章、刘胜明各自持锤子敲击周重霖头顶部,苏可章在敲击周重霖后又用利刃刺戮其头颈,致周重霖身亡。接着,三人又进到凌小云之女周雪屋子,用一样的方式致周雪身亡。
行凶后,凌小娟在四楼翻查凌家财产,搜走RMB24000汪义、手机上两部等物。进而,凌小娟三人上到五楼,妄图残害周子雄的妈妈和保姆。因不可以开启房间门而无法成功。
犯案后,刘胜明寻找被告刘荣蔓延到苏洁逃至长沙市等地。5月3日,刘胜华在株洲市的一家酒店内将其在广西贺州行凶的事儿告知了刘荣波。刘荣波在明知道刘胜明违法犯罪的状况下,仍为刘胜明等酒店住宿出示了身份证件并让其女朋友开过一张农业银行卡给刘胜明应用,以便捷刘胜明得到 再次逃走的经费预算。案发后,公安部门迅速破获本案,涉案人员嫌疑人如数被捕。
凌小娟从一开庭审理就超出许多人预料地打倒了过去的口供,称其自身并不是杀人事件的策划人,参加案子仅仅以便让凌小云损害一些金钱。凌小娟还称,自身压根不认识刘胜明,也不会告知刘胜明要去行凶。
应对凌小娟翻案,公诉行政机关在质证质证环节全方位展现了依规收集的直接证据,包含作案工具、被告遗留下在现场的踪迹、DNA鉴定评语、尸检报告、证据及其被告口供辩驳询问笔录等多种直接证据,公诉行政机关的直接证据产生了详细严实的证据链。在铁一般的直接证据眼前,凌小娟的辩驳不合情理,另外欠缺必需直接证据的适用。
公诉方数次质疑凌小娟,为什么庭审现场的口供与审查起诉口供的內容彻底不另外,凌小娟并不是缄默以对,便是注重自身说的是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