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最后3秒钟时候,北京首钢与浙江稠州90-90平,浙江稠州球员犯规后北京首钢获得了前场界外球,这个球发到了林书豪手中,但是吴前防守过程中出现了倒地的情况,根据裁判报告显示:客队7号林书豪摆脱准备接界外同伴的传球时,用手推开主队33号吴前的身体并且还踩住了他的脚,发生了进攻犯规,裁判员未宣判此犯规。从结果来说这是一次严重的漏判,毕竟已经直接影响了比赛的进程和结果。
当时比赛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林书豪持球进攻裁判员吹罚了刘泽一防守林书豪时候犯规,这个球的判罚争议最大,按照裁判报告认定:客队7号林书豪运球突破上篮时,主队10号刘泽一对其发生侵人犯规,客队7号林书豪获得2次罚球。
值得一提的是,当现场裁判在看录像过程中遭到了浙江稠州队替补席工作人员的质疑和抗议,当时就有人对裁判称裁判报告有什么用,已经无法更改结果了。裁判报告认定该给浙江稠州替补席工作人员判罚技术犯规,但是当值裁判没有宣判,这也是一次漏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