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正常坐几年 赵本山徒弟胖丫判刑3年是真的吗?赵本山徒弟胖丫做了什么被抓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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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0-14 03: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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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么瘦的,能正面回应一下吗?” 自从230斤的“胖丫”瘦成“白天鹅”后,类似的疑问就没有停止过。

她是赵本山的徒弟、杨树林的妻子。瘦身成功后在直播平台宣传“中药减肥药”,数百人通过所留联系方式购买,部分服用后出现口干、心慌,甚至休克、晕厥等症状。

据裁判文书网4月8日发布,“胖丫”一审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3年。该案还涉及本山传媒有限公司郭静等3名演员,从宣传、包装、自制说明书到收款、邮寄发货均有人参与,分别被判1年到10年半不等。

瘦身后卖“减肥药”

“胖丫”是赵本山的第22个徒弟。

这名33岁的二人转演员原名赵丹,演过电视剧,上过辽视春晚,还和丈夫杨树林在《欢乐喜剧人》上演“结婚计”。她因为从230斤成功减肥引发关注,也因为卖减肥药获刑入狱。

这是2010年参加节目的“胖丫”。

2015年6月7日,赵丹晒出一张“瘦身”照片,与此前判若两人。两千多条评论里,大量网友询问:“就想问问你是怎么瘦的,能不能分享下经验”,并质疑其“不回复是在故意耍大牌,伤粉丝的心。”

直到2016年5月,她才对此发文称“大家都问我怎么瘦的,对不起我一个一个回复不过来,映客直播的时候会和大家说的。”

而根据赵丹供述,自己是吃了微商“火火”卖的减肥药后瘦了很多。“2016年我在映客做直播时,很多观众问我怎么瘦下来的,我说是吃了减肥药,他们就问我在哪儿买”。

这些产品包括“纯中药减肥胶囊”、“减肥咖啡”、“老中医独门配方”等。检方指控,2016年初,赵丹还发展本山传媒有限公司演员郭静、王爽帮忙从事销售活动,并通过映客直播平台以其助理为名,向观众推荐二人的微信号。

他们的“分工”也较为明确:上述3人通过映客直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宣传,称该减肥药为老中医独门配方、纯中药、无副作用,再由郭静和王爽夫妇等对胶囊进行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使用微信与购买者联系,收款后再邮寄发货。

快递公司专门配打印机

“1900元1个疗程,可瘦10到30斤左右,无副作用,纯中药,老中医独门配方……”或许是“胖丫”的瘦身效果太为明显,购买减肥产品的人数众多,大量快递被寄往北京、河北、辽宁、四川等地。

数百人的证言及书面证明材料显示,他们在映客直播中看到“胖丫”赵丹宣传纯中药减肥药,并推送助理郭静和王爽的微信号或映客号。购药人与“助理”取得联系后付款,通过快递收到减肥药。

快递工作人员提到,由于王爽夫妇发的快递较多,2016年7月,快递公司还给二人配了一台打印机,可以直接打印快递单。快递单一般都写的是“保健品咖啡”,透明塑料袋包装,里面有1个透明瓶装的白绿色胶囊和几袋咖啡。这些快递发到全国各地,多的时候1次能发20多包,少的时候能发10多包。

减肥药的价格基本为每瓶1900元,郭静称自己每套赚400元。“赵丹在映客直播时对我进行飘窗宣传,让想了解减肥药的人关注我,然后向他们销售”。其表示,自己通过淘宝网买塑料瓶,把药分装到瓶里并附上1张制作的说明书,内容是告知顾客怎么服药。

王爽夫妇的“提成”郭静与相同,二人也是将胶囊分装成瓶,制作说明书,连同减肥咖啡一并邮寄发货。丈夫谷小伟还提到,王爽在前期以赵丹的名义卖,因赵经常不在北京,就让王爽自己卖药,她帮忙宣传。

除上述人员外,微商“火火“也经常在朋友圈里宣传赵丹吃了这款减肥药瘦下来的信息。她还找来两名”中间人“,负责根据购买数量向赵丹等人发货,每套报酬为150元。

“减肥药是白绿相见的胶囊,用土黄色、半透明牛皮纸袋包装,没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中间人表示,到2016年11月左右,听说卖减肥药好像有人吃出问题,就不再为”火火“发货了。

心慌、休克、晕厥、荨麻疹

吃出问题的不止一例。据判决书,马某、郝某、张某、裴某等数百人证实,服用后出现口干、心慌,甚至休克、晕厥等不同程度症状。其中,马某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的就诊记录、收费票据等还证明,服用“纯中药减肥胶囊”后出现急性荨麻疹症状。

王爽、谷小伟分别于2016年10月19日、2017年5月1日被抓获归案。警方还从其住处查获“纯中药减肥胶囊”44瓶、无名胶囊38份、减肥咖啡790袋、“老中医独门配方”54张等,并扣押在案。

经食药监部门鉴定,涉案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含有西布曲明、酚酞、氟西汀等西药成分,应按假药论处。

赵丹、郭静分别于2018年2月7日、8日被抓获。检方指控,2016年3月至10月间,在未经取得药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于东城区刘老根大舞台员工宿舍等地,赵丹、郭静、王爽宣传胶囊效果;郭静、王爽、谷小伟等对胶囊装瓶、封袋,自制说明书,收款后邮寄发货。

其中,赵丹、王爽、谷小伟销售金额共计120余万元,郭静销售金额1.89万元。

庭审中,王爽、谷小伟均辩称,仅有销售行为,不构成生产假药罪。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生产、销售假药犯罪中,“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应认定为生产行为。

法院认定,二人并非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等,但制作“老中医独门配方”说明书,属于“生产”假药行为。

2018年5月22日,北京市二中院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王爽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万元;判处谷小伟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收到北京警察的信了,药是假的”

赵丹方在庭审中辩称,只参与了减肥药宣传,没有销售行为,其与王爽夫妇的多笔资金往来系借款及归还款项。郭静则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没有辩解。

北京东城区法院认定,虽然多人供述涉案假药为赵丹提供,因王爽亦与“火火”有资金往来且无其他书证佐证,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但其为生产、销售的假药均进行积极宣传、推广,系共犯,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郭静则有制作减肥胶囊说明书的“生产”行为,且联系购药人、宣传减肥药功效、指导购药人用药、收取买药款及发货等,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其获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此外法院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赵丹利用自身知名度对外宣传“纯中药减肥胶囊”的减肥效果,王爽则不仅参与宣传活动,还具体负责分装、制作说明书、收款及对外发货,生产、销售假药的主要环节均由她来完成,因此在共同犯罪中起积极和主要作用,应认定系主犯。

“胖丫”的最后一条微博发布于2016年12月18日,链接显示其在进行映客直播。评论里排首位的网友留言:“都这个时候了,我觉得胖丫你应该回复大家一下,就算是不说怎么瘦的,可是已经有好多人借着这个事情炒作了,通过你的事情招摇撞骗……你怎么忍心看着大家受骗?”

有人回复:我们都收到北京警察的信了,药是假的。

本文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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