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必须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去改,不可自行修改。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当然要想改名字,还得要分清楚是成人改名字还是儿童改名字,不同的人群,改名字所需要的程序不同,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