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新增确诊病例行程轨迹通告
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提示广大市民做好防护,按照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经过调查询问,现将2月13日新增首次报告3例确诊患者(居住地嫩江市建委小区九单元所在地,与昨日通告的4例患者均为亲属关系)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患者一,男,32岁,居住地:黑龙江省嫩江市嫩江镇建委小区九单元。
1月23日8时30分,开车从建委小区家中去母亲家(团结1队),17时开车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24日11时30分,开车从建委小区家中到北步行街南头接妻子,12时接到妻子后一同开车到岳母家(北库平房),13时30分,开车到母亲家(团结1队)居住。
1月25日9时30分,从母亲家步行到外公家(团结1队),9时40分,步行返回母亲家居住。
1月26日9时30分,开车从母亲家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27日14时30分,开车从建委小区家中到岳母家,17时开车到母亲家居住。
1月28日,未外出。
1月29日15时,开车从母亲家到岳母家,20时开车返回母亲家居住。
1月30日11时30分,开车从母亲家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31日至2月5日,未外出。
2月6日下午,从建委小区家中步行到楼下小卖店,再到优佰佳超市、华富超市购买鸡蛋后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2月7日至9日,未外出。
2月10日,从建委小区家中步行到华富超市购物后步行返回家中。
2月11日,未外出,19时被隔离。
患者二,女,系患者一妻子,31岁,居住地:黑龙江省嫩江市嫩江镇建委小区九单元。
1月23日8时30分,从建委小区家中步行到北步行街领地女装时装店卖货,17时步行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24日10时,从建委小区家中步行到北步行街领地女装时装店卖货,12时乘丈夫车到母亲家(北库平房),13时30分,乘丈夫车到婆婆家(团结1队)居住。
1月25日9时30分,从婆婆家步行到丈夫外公家,9时40分步行返回婆婆家居住。
1月26日9时30分,乘丈夫车从婆婆家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27日14点30分,乘丈夫车从建委小区家中到母亲家,17时乘丈夫车去婆婆家居住。
1月28日,未外出。
1月29日15时,乘丈夫车从婆婆家到母亲家,20时乘丈夫车返回婆婆家居住。
1月30日11时30分,乘丈夫车从婆婆家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31日至2月10日,未外出。
2月11日10时30分,从建委小区家中步行到附近的天润百姓药店、华富超市,10时50分,步行到北步行街时装店卖货,13时40分,步行到家得乐超市,14时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2月11日19时被隔离。
患者三,男,系患者一和患者二的儿子,9岁,居住地:黑龙江省嫩江市嫩江镇建委小区九单元。
1月23日8时30分,乘父亲车从建委小区家中到奶奶家(团结1队)居住。
1月24日至29日,未外出。
1月30日11时30分,乘父亲车从奶奶家返回建委小区家中。
1月31日至2月11日,未外出。
2月11日19时被隔离。
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时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
3.近期从外地来(返)嫩江市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黑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