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强大的“士兵突击队”。我是最高指挥官,铅笔是冲锋队长;潘是敢死的队长;统治者是参谋,制定行军计划;橡皮是工程师,负责排雷和打扫战场;卷笔刀是战地医生;蜡笔是战场上的伪装大师,即使是敌人的侦察直升机也找不到它的踪迹,我的铅笔盒是他们的大本营。他们很听话。没有任务的时候就在大本营疗养,接到任务就认真作战。
面对卷纸和作业本,他们总是奋力拼搏。有一次,他们看到一卷纸,就纷纷跳了出来。先是敢死队队长的笔来答题纸。然后轮到冲锋队长的铅笔和军杖尺玩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画完了问题。不幸的是,铅笔断了腿,被工程师橡皮带到了医务室。野战外科医生的卷笔刀很快又把一条腿连上了,很快铅笔又可以打架了。笔杆子继续冲锋陷阵,却发现自己在战场上已经筋疲力尽,昏昏欲睡。橡皮擦把他抬进了医务室。战地医生的卷笔刀请医生的墨水补充钢笔的体力,很快就恢复了。该彩笔上场了。它在着色问题上没有裂缝。太完美了。蜡笔的颜色不够,他们急中生智,把其中两种混合成另一种颜色。最后卷纸上的题做完了,工程师们擦战场。他们笑着回到了我的铅笔盒——他们的大本营。
我很荣幸有一个优秀的“士兵突击队”,和他们一起战斗我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