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4日20时至29日24时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将关闭相关信息系统,暂停增值税发票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业的范围和时间
自2019年10月24日18: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等税务所将暂停纳税人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变更、跨地区迁移、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审批、申请、冲正、生成、上传、认证、核对、退回、办理
10月24日20:00起,河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税务终端、获奖发票系统暂停运行。
为确保纳税人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申请的业务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止前完成,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将于10月23日20:00起暂停上述事项的申请。
二是升级期间可以正常办理的业务
本通知第一条暂停经营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可以正常办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和作废。
第三,恢复营业时间表
自2019年10月30日8: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等税务所,以及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税务终端、获奖发票等信息系统恢复业务处理。
四、业务处理提醒
妥善安排业务处理时间。根据本通知停机时间,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业务暂停期,办理开具增值税发票、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税、预收或迟收发票等涉税事宜,避免系统升级对涉税业务的影响。
按时在线登录税控开票系统。为保证系统升级和暂停营业期间正常开票,纳税人必须在2019年10月24日18:00前提前申请发票,并在2019年10月24日20:00前在线开启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相关线下开票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
本次系统升级后,“河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河南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功能和性能将得到优化和提升。税务机关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办税处通知发布相关消息,并推送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以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及时注意。
在系统升级和停业期间,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业务恢复初期,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宜,避免拥堵和办理时间过长。
特此宣布。
附件:停产业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