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关系真的可以断绝吗?
从“情感”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法律上是没有的。在法律上,这种天然的血缘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虽然血缘关系不能解除,但子女年满13周岁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可以自动解除。
断绝父子关系的书面协议不能规定出于以下原因免除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第一,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断绝父子关系,当然还要化解彼此的血缘关系,无论怎么约定,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百事孝为先”。
二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拒绝履行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赡养义务不仅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是后辈对前辈的赡养。而且,上述子女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仅是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非婚生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继子女与已经履行赡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边肖认为:家庭是宝贵的,血缘是注定的,孩子的血管里流淌着父母的血液,这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用一张纸割断关系并不能割断血缘关系。每个父母把孩子养大都不容易,都是为了养孩子,为了防老,为了享受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