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划,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二、地级行政单位中国有334个地级行政区划,包括294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和3个盟。
三、县级行政单位全国县级行政区划2851个,其中市辖区966个,县级市367个,县1347个,自治县117个,旗49个,自治旗3个,特区1个,林区1个。
四、乡级行政单位全国乡镇行政区划39888个,其中街道办事处2个,乡镇21116个,乡镇9392个,苏木152个,民族乡984个,民族苏木1个,街道8241个。
在这些行政单位中,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有辖区和县,自治州有县、自治县、市。乡镇是中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随着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村庄被改造成城镇。因此,在不久的将来,城镇将是我国常见的基本行政单位类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相当于地级市的行政级别,但主要管县市。现在有一种声音说,自治州也可以设立区,方便一些经济发达的自治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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