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卿事件 秦火火造谣事件始末 秦火火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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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23 0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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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介绍

秦,原名秦志辉,男,32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北京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利用互联网故意制造传播谣言、制造谣言、制造事端的网络推广公司成员,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2013年8月,因涉嫌寻衅滋事、非法经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8月19日,“秦”在沈阳被北京警方逮捕。此时他已经是某北京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主任,负责网络推广和宣传。

2002年,高中毕业后,秦第一次去了广州,成了一名打工仔。于是,秦北上,来到北京。在此期间,秦频繁跳槽,做了一名文字校对。2010年,秦加入中国,仅在公司工作一年。

8月19日,“秦”在沈阳被北京警方逮捕。此时他已经是某北京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副主任,负责网络推广和宣传。从毕业开始到后来,秦通过不断跳槽,工资从最初的月薪1000元增加到8000元。

根据数据显示,秦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是为著名的网络水军公司华谊百创公司工作。它的创始人是杜子建,他是薛蛮子的亲密战友。2010年,薛蛮子直接注资控制华谊百创公司。

为了出名,秦竭尽全力。

秦造谣述评

2013年,北京警方捣毁了网络推广公司北京尔玛依娜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该公司故意制造和传播谣言,恶意侵犯他人名誉,在互联网上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并逮捕了秦志辉、杨秀玉等四名公司成员。

为了提高互联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非法获取更多的利益,秦、杨等人策划并制造了一系列互联网热点事件,吸引粉丝,使自己迅速成为互联网名人。比如“7.23”动车事故后,中国政府花2亿元赔偿外国游客的谣言被故意捏造和传播,两个小时转发12000次,煽动公众对政府的不满;编造雷锋生活的奢靡情节,谎称这个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国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捏造一些要求地方公务员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恶意攻击中国慈善救助体系;捏造全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张海迪有日本国籍;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知名人士和部分普通民众成为众矢之的,无中生有的编造故事,恶意中伤、诋毁。

秦和杨已经公开宣称,网络炒作一定要“忽悠”网民,让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判官。只有反社会反制度的人才能发泄对现实的不满;需要煽动网民的情绪和情绪,从而一夜之间毁掉那些人的荣誉和积累的财富。他们公开表示:“谣言不止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他们甚至用猥亵的手段包装了一批想出名的女生。“中国无止境”、“米歇尔·普拉蒂尼投巨资炫富”的车型是他们的“杰作”。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网络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网友称他们为“水军首领”,给他们起了个外号“中国上空的谣言”。

判断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阳法院”称,网络推广人秦志辉涉嫌诽谤寻衅滋事,17日上午被公开判刑。被告人秦志辉犯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鉴于秦志辉被绳之以法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对其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从轻处罚。

谣言传播事件集合

据警方调查,秦在新浪微博上涉及约3000条谣言和传闻,包括:

在“7·23”动车事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赔偿外国游客死亡2亿元人民币。原微博是“我刚得到消息,铁道部已经同意赔偿动车事故中的意大利受害者3000万欧元。据悉,铁道部在参考了欧洲法律中关于人身意外伤害的规定后,不得不同意这一赔偿协议。如果这个赔偿协议是真的,将创造中国涉外人身事故赔偿最高记录。”

编造雷锋奢侈的生活情节,说雷锋这个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中国共产党编造的。最初的微博是“1959年雷锋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羊毛裤、黑皮鞋等全套高端服饰。皮夹克、羊毛裤、皮鞋,当时加起来是90块钱,雷锋一个月才6块钱。”

关于“郭美美炫富”的猜测。

当地公务员被迫捐钱给红十字会,恶意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慈善体系。原微博是“中国红十字会又发生了一件大事。由于郭美美和卢俊卿事件的影响,7、8月份红十字会捐款严重减少。9月,红十字会通过当地民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当地单位和企业的职工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捐赠。标准是一年100元,两年200元,以此类推。没有捐赠的,单位必须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此规定暂在普通员工中执行。”

全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张海迪是日本国民。原微博是“张海迪,曾经的偶像”。请回答以下问题:你妹妹张海燕为什么改名为张诺伟?张挪威,亿万富翁,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他还是中国国民吗?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过残联项目吗?请用事实证明你不是白眼狼。我们不想因为爱养一只白眼狼。"

谣言攻击著名军事专家、高级媒体记者和社会名流。原微博是“@罗远,我来问你个正经问题。为什么你大哥成了西门子的高级顾问,后来又成了西门子的副总经理?你们罗家有两个主要将领,第二个孩子罗廷,第三个孩子罗远。有两个兄弟,罗康和第四个孩子罗真,他们分别是德国和美国公司的高管。有没有利益交换关系?请说明这个问题。”

警方称,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与少数所谓“意见领袖”和网络“水军”一起,长期在互联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通过删帖为他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网络秩序。他们的行为被怀疑挑起事端和非法经营。

反思过去

打击网络谣言是一项基于广泛共识的社会系统工程。中国的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每个理性的公民都应该认识到,没有无国界的自由,任何言行都无法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随着网络谣言的盛行,这种观点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于是,舆论一致为逮捕秦并带走网络推手巢穴的行为叫好。正如法制日报的评论文章《打击网络谣言是一项群众行动》所说:打击网络谣言与其说是一项警察行动,不如说是一项群众工程,它不仅维护了正常的网络秩序,而且通过净化网络环境,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靠什么结束谣言?所有的论点最终都被归类为法治。《广州日报》8月22日的社论文章《要反思为什么“秦”能“火”》指出,谣言止于智者,甚至止于法律。这就是“秦”被捕、“一分为二”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毕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越出国境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众作为形成舆论的主要因素,除了用社会工具的规律来限制网络言论的界限之外,还需要保持清醒和自律。观点国内资深解说员杨发表评论文章《公共领域的舆论谁也不能做手脚》,指出除了要从源头上避免谣言的出现,还要用制度来约束那些侵犯公共权益的行为。我们应该更加警惕我们在公共领域的言论是否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谣言的传声筒。无论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互联网V还是普通人,即使不具备完全辨别信息真实性的能力,至少也要有不轻易相信和传播谣言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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