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纲,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利国利民的喜事,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成功完成的第一个重要议程。现场新京报《政治事务》记者问:这次修宪,关于国家主席、副总统任命的规定的修改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我们想知道,对于删除国家总统和副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有什么考虑,对于国家机关其他国家领导人今后是否会有类似的修改考虑。
沈春瑶回应:这次修宪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修改完善现行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应该说,删除后一句话,即“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是很有意义和考虑的。
他说:在王晨同志对宪法修改草案的解释中,我认为很清楚,是修改关于国家主席任命的规定。过去党内党外和全国都有这样的意见。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形成过程中,这方面的意见更加突出和明显。你有什么看法?即《中国共产党宪法》关于中共中央总书记任期的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的规定,没有规定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此,许多单位和同志提出,宪法对国家主席的规定也应该采取一致的办法。
他说: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来说,“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形式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合适的,包括党中央的最高领导职务,党和国家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主席的最高领导职务,国家的最高领导职务。这种领导体制和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从长期执政实践中取得的治国成功经验。
“如果我们看看我们新中国的历史和我们超过68年的历史,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有不同的规定和不同的做法。”沈春瑶说:20年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应该说“三位一体”是一个成功的、有效的、至关重要的体系。所以这次修宪是第七十九条的第三条。这是完善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所以从前期的媒体报道来看,大家还是很关注的,也很有道理,很重要。有必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这部宪法修正案,尤其是它是在国家总统任期内制定规定的正确含义和重大意义。”沈春瑶说道。
《政治事务》现场报道摄影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