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提前实施国家六项机动车排放标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称,从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注册的重型燃气汽车和公共交通、环卫行业的重型柴油车必须达到国家第六阶段B标准的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他行业的重型柴油车必须达到国家第六阶段B标准的要求,其中轻型汽油车标准按时间节点逐步执行。
此外,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凡在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前(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已购车辆,从其他省市调入本市(以机动车登记证的过户登记日期为准),且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可在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后一个月内继续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为确保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顺利实施,本市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车辆要严格控制,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击北京市污染防治斗争的意见》和《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全市计划提前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记者了解到,国家六项标准的排放限值低于国家五项标准,国家六项排放标准提前实施。对于轻型汽油车,与国家V级相比,CO、HC、NMHC和NOx排放量将减少50%左右,PM排放量也将减少。40%左右;对于重型柴油车,与国家V级相比,NOx和PM将降低60%以上,对颗粒数(PN)限值的要求提高。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北京机动车的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的改善。
据悉,根据《轻型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车六项标准逐步实施,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设立并实施国家六A和国家六B两项排放限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