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等级十二级 教师职称等级十二级是什么?教师职称如何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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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4 2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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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12级是多少?如何评价教师职称?

12级和11级是同一级别的两个不同级别,过渡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29号)的要求,国家还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13号),明确了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1)完善制度体系

1.改革小学教师独立职称(职务)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岗位分为初级岗位、中级岗位和高级岗位。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为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姓名。初级职员级别和助理级别;学长设置副学长和学长。成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依次命名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包括小学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对应中学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职务)对应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职务1-4,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职务5-7,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职务8-10,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职务11-12,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职务13。

(2)完善评价标准

1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评价中小学教师职称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应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的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质,注重教育教学成果,注重教学方法和艺术,注重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切实改变过分看重论文和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以德育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制定评价各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试点省份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的特点和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对于少数优秀教师,可以制定相应的破格考核条件。中小学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应反映中小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并给予农村教师适当的倾斜。各试点省可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水平,在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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