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 铁路法修订草案禁止霸座拟入法 为什么要修改铁路法? 新铁路法还修改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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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4 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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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法修正案草案禁止占座,为什么要修改铁路法?新铁路法还改变了什么?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铁路运输、铁路建设、铁路安全管理进行了较大修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道路建设、禁止占座、召回缺陷产品、在行政约谈中监督信用监管等。,这些内容已写入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是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和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而制定的法律。

历史的修订版

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版)于1990年9月7日发布

生效日期:1991年5月1日

效力级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和文件

通过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009年8月27日修订日期:1990年9月7日

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生效日期:1991年5月1日

效力级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和文件

生效状态:2015年4月24日修订

通过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于1991年5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1日起施行)。颁布日期:1990年9月7日

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届第32号令

生效日期:1991年5月1日

效力级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和文件

生效状态:2009年8月27日修订

通过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为什么要修改铁路法?

现行铁路法是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实施以来,对保障铁路运输生产秩序和运输安全,促进铁路建设顺利进行,促进铁路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铁路网和高铁发展迅速,其中许多显然是不适合的。国家铁路局表示,在实施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加快铁路建设发展的新形势下,滞后现象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全面修订《铁路法》。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道路建设

根据现行铁路法,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部门管理的铁路,征求意见稿修改为国家授权机构投资控股的铁路。地方铁路的定义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修改为“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机构或社会资本投资控制的铁路”。

在铁路投资建设的基本体系中,明确了分级规划、分类投资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过多种融资形式筹集铁路建设资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铁路规划中的各类项目对社会资本开放。国家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的信贷监管方法

总结铁路改革以来监理实践的有益经验,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注重监管方式的创新。在监督管理的新篇章中,提出了行政面谈、服务质量评估、信用监管等新的监督方式。

铁路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违反铁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失信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公示和处罚。

严禁强行登车

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特别是高铁安全基本制度方面,《征求意见稿》吸收了现有铁路安全管理行政法规的成果,将近年来的一些制度提升到法律层面,提高了不同层面的有效性。包括铁路设备相关许可制度、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制度等。

近年来,铁路占座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铁路监管也提出了新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将占用他人座位不听劝阻、干扰车站和车厢秩序不听劝阻、寻衅滋事扰乱车站和旅客列车公共秩序列为禁止行为。

禁止危害铁路运营安全和秩序的行为还包括:

损坏或者移动铁路信号装置、预警设施、铁路线路保护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擅自进入火车站和封闭区域,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等;强行登车、擅自过站、拒不下车占用列车的;在非吸烟列车、其他列车和火车站非吸烟区吸烟,或者使用香烟替代品和其他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拦截列车或者冲击、堵塞、占用铁路、出入口通道、站台和交通调度机构;故意损坏火车站设施设备、侵占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用地、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私建、擅自停放机动车、焚烧废弃物、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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