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标准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这意味着,如果你想要“左手流量,右手保险”的互联网平台,你以后通过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就可以直接拿到保险票。根据《指导意见》,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具体工作。保险兼业代理证怎么办理?
如何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证书
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在其营业场所有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
申请非全日制保险代理资格或增加非全日制保险代理种类数量,除银行机构外,应委托拟建立非全日制保险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向我局提交。
(2)申请材料
1、申请保险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代理险种的请求文件;
2.并发代理资格申请表(附件1);
3.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
5.委托书;
6、兼职代理信用情况调查表(附件2,委托保险公司建立兼职代理关系进行调查并提出)
7.加盖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营业场所照片。
银行机构只需提供1-4份申请材料;保险公司在填写兼职机构信用状况调查表时,应收集材料7和8作为附件。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不予受理。
(三)申报的险种和相关申报机构
1.个人保险
(1)长期寿险:银行(含信用社,下同)、邮政等机构。
(2)健康保险:银行、邮政等机构。
(3)人身意外保险:旅行社;港口、铁路、民航、公路客运等运输单位;航空空机票销售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或客运”的其他单位。
对于申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机构,保险公司应确保申请的兼职机构在文件管理、计费管理和销售行为等方面符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规范》。
2.财产保险
(1)企业财产保险: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
(2)家庭财产保险:银行、物业管理等机构。
(3)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施工机构等。
(4)货物运输保险:物流公司、货运公司,以及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或“货运代理”的单位;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批发销售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贸易公司。
(5)机动车保险:主要经营范围包括4S汽车经销商、一级汽车修理厂、银行、担保公司等办理汽车贷款的机构的“汽车销售、维修、保养”。
(6)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财产保险: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
(7)其他保险:如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较强,原则上以个案审批为准。
(4)不批准的范围
1、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不予许可。
2.法人机构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者不正常开展代理业务的,其分支机构不得准予申请保险兼业代理。
二、《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换发事项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向我局申请换发。各保险公司应及时通知相关兼职机构申请更换。保险兼职机构申请更换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换发报告;
(二)补发申报表(附件3);
(三)营业执照的有效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五)原《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的,需提供宣布“宣告遗失无效”的报纸原件。
(6)最新的佣金税务发票和业务结算单。
原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到期未按期申请更换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自动失效,各保险公司不得继续委托其代理保险业务;需要继续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我局重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其他特殊形式的并发代理资格审批
保险公司委托兼职机构开展寿险产品电话销售和保险产品网上销售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将对该机构进行个案审批,并进行现场验收。
保险公司申请相互代理的,根据《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0〕325号)精神,保险公司相互代理可以不限于集团公司,相关保险公司在总行取得代理许可证的前提下向我局提出申请。
第四,其他注意事项
1.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法定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包括到期未办理新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中介机构)。
2.保险公司不得从事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收取费用、编造退保等违法活动。
受理单位:当地省级保监局
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