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我们必须缴纳的税种之一。近日,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下调15%的消息,吸引了不少业内人士。我们来看看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的消息。10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抵扣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87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2019年10月1日。自2021年12月31日起,允许生活服务行业纳税人在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的基础上,再增加15%抵扣应纳税额(以下简称15的增扣)
关于明确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抵扣政策的公告全文
1.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在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基础上再加15%抵扣应纳税额(以下简称加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销售额占销售总额50%以上的纳税人。具体生活服务范围按照《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的说明》(财税[2016]36号)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成立的纳税人,其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的销售额(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销售额计算)符合上述要求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15%加减政策。
2019年10月1日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销售额符合上述要求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征扣除15%的政策。
纳税人确定加减15%的政策适用后,本年度不做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一年度的销售额确定。
3.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附加抵扣。根据现行规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和抵扣;进项税已计提扣除15%,且进项税按规定转出的,在转出进项税当期相应减少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计扣除金额=本期可抵扣进项税×15%
当期免赔额加冲抵=期末增加冲抵余额+当期应计额加冲抵-当期减少额加冲抵
四.纳税人适用附加抵扣政策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生活服务业的范围是什么
1.文化体育服务。
2.教育和医疗服务。
3.旅游和娱乐服务。
4.餐饮和住宿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以上为2019年最新增值税政策: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扣除15%。